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耀州区旅游景区景点赋”征文活动启事

来源: 作者:文文 发布时间:2013-08-13 17:02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为推进“文化兴耀”战略实施,激发全区人民热爱耀州,宣传耀州,建设耀州的自豪感和自信心,深入挖掘我区丰富的旅游文化内涵,打造耀州旅游品牌,提高耀州旅游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由区委宣传部主办,区委外宣办(新闻办)、区文联、区文物旅游局、区照金-香山景区管理局、药王山景区管委会承办,耀州区旅游景区、景点赋征文活动,欢迎广大诗词爱好者踊跃应征,特启事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中共铜川市耀州区委宣传部
  承办:区委外宣办(新闻办)、区文联、区文物旅游局、区照金-香山景区管理局、药王山景区管委会
  (二)征文时间
  自2013年8月19日起至2014年8月18日止(邮件以当地邮戳、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三)征文主题
  围绕“耀州旅游景区、景点”丰富的文化内涵这一主题,以赋的形式,重点诠释耀州的旅游景区、景点凝聚的融地方的自然风光、名胜古迹、人文历史、民俗风情、传奇故事等为题材。
  (四)奖项设置
  根据征集作品数量等具体情况,一等奖3名,奖金1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二等奖4名,奖金各8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三等奖5名,奖金各5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优秀奖若干名,奖金各3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征文活动结束后,邀请知名诗词曲赋家组建评委会,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所有应征作品集中进行初评和终审评奖。对获奖的精品佳作送相关景区景点建议刻石立碑,入围以上作品,将入编《耀州区旅游景区景点赋选集》。
  (五)征文要求
  1、每位作者投稿总数不得超过三篇;
  2、应征作品无论发表与否,必须是未获得过省市级以上奖项的;
  3、应征作品符合词赋格式,电子邮件以“附件”形式发送,手写稿字迹工整;
  4、应征作品严禁抄袭,文责自负;
  5、应征作品必须写明作者真实姓名、详细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以及百字左右的个人简历。
  (六)投稿须知
  1、信件邮寄:铜川市耀州区学古路33号《新耀州》编辑部。
  邮编:727100
  联系人:刘雯宁  朱 云
  联系电话:0919—6181430    0919--6181256
  2、网上投稿:电子邮箱:xinyaozhou@126.com
  请在电子邮件“标题”栏注明“耀州景区征文”字样。
  (七)特别说明
  1、本次征文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来稿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
  2、凡发现或被举报抄袭,经组委会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即取消投稿者参赛资格。
  3、获奖作品著作权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有权将获奖作品用于制作宣传品和开展相关活动,应征者无权自行使用或转让给第三方使用。
  4、主办方除本活动奖金外不再向作者另付稿酬。
  5、凡参与本次活动的投稿者均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6、了解耀州基本情况,请登录耀州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aozhou.gov.cn/

                            中共铜川市耀州区委宣传部
                              2013年8月12日
网络编辑:文文
信息审核: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