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耀州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关于印发《铜川市耀州区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相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应对准备,指导和规范应急处置工作,按照《铜川市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铜疫指发〔2020〕16号),结合我区防控工作实际,区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组织制订了《铜川市耀州区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铜川市耀州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0年9月15日
铜川市耀州区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加强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电〔2020〕13号)和省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陕肺炎组发〔2020〕15号)以及《铜川市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铜疫指发〔2020〕16号),全面做好我区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处置散发病例,严防聚集性疫情发生,制定我区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实施细则。
一、总体目标
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策略,夯实“四方”责任,强化底线思维、风险意识、问题导向,加大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力度,抓紧推进应对可能发生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各项准备工作,及时发现和有效处置输入病例散发病例,严防聚集性疫情发生,为耀州区追赶超越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重点工作
(一)强化八大监测,严防疫情输入
1. 强化病例监测。继续实行全区村卫生室、个体诊所、门诊等一律不得接诊发热患者制度。落实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民营医疗机构首诊负责制,对发现所有发热和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一律就近转入定点发热门诊,进行“1+3”检查(核酸检测+血清抗体十CT+血常规检查),发现阳性样本后第时间报告本级卫健行政部门,2小时内完成传染病网络直报。推进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与医疗机构HIS系统对接,实现实时预警,及时上报。(区卫健局负责)
2. 强化学校监测。中小学、幼儿园对外省来耀就学学生(未离开本地的学生除外)及近14天有省外旅居史的学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低风险地区学生可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证明。完善因病缺课缺勤和症状监测报告制度,一旦发现发热咳嗽、腹泻等异常症状学生,学校卫生保健人员要第一时间报告学校领导,学校及时联系就近定点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并报区教科体局和区指挥部办公室。疫情高发地区返校学生、教职工,或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时的教职工和学生,隔离期满后持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入校,每月定期抽取一定比例的疫情高发地区返校学生、教职工再次核酸复查,确保疫情输入零风险;对全区各中小学校及幼托机构食堂、超市等重点场所所有工作人员,在进入工作岗位前,进行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者方可上岗。每月定期抽取一定比例的食堂工作人员进行核酸复查,确保校园食堂食品健康安全。(区教科体局负责,区卫健局配合)。
3. 强化高风险人群监测。落实入境人员闭环管理,对西安或其他口岸隔离期满入境人员一律再居家隔离14天,在第1天和第13天各做一次核酸检测;社区、村组加强中高风险地区来耀返耀人员主动巡查搜索和健康管理,综合运用公安核实、基站定位、入户走访等方式开展追踪管理,对持有近7日核酸检测阴性的在耀人员居家隔离14天,对无核酸检测的在耀人员集中隔离14天,在第1天和第13天各做一次核酸检测,确保所有信息追踪到位、不漏一人。(区民政局、农业农村局负责,区外事办、公安耀州分局、工信局、卫健局配合)
4. 强化家庭个人监测。通过网络、报刊、广播等媒体采取丰富多样的方式宣传普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提示公众加强家庭个人的自我健康监测和报告,一旦出现发热等不适症状,及时向社区、村组报告,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联系就近定点发热门诊进行排查,社区、村组做好跟踪观察和健康服务。(区民政局负责,区委宣传部配合)
5. 强化药品销售监测。零售药店继续落实出售退烧、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药品实名登记制度,各药店每日要对购买上述药物人员进行实名信息登记,并及时上报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汇总上报区指挥部,指挥部再反馈给社区、村组主动核查追踪,引导及时就医,形成闭环管理。(区市场监管部门负责)
6. 强化重点部位重点场所监测。要落实汽车站、公共交通工具、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酒店、旅游景点、体育健身场馆等重点场所出入人员佩戴口罩、个人信息和体温检测登记;养老机构、监管场所、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儿童福利院等重点场所每日要对服务管理对象和从业人员进行体温检测,观察询问是否有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或腹泻等消化道症状;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发挥基层卫生员作用,建立并完善缺勤和症状监测报告制度。对出现发热症状者就地隔离,及时联系就近定点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并报区指挥部办公室。(区民政局、公安耀州分局、交通局、经贸局、文旅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教科体局等部门负责)
7. 强化环境监测。区人民医院每半个月对发热门诊、呼吸科和感染科地面、墙壁、物体表面采样进行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对集中隔离点的地面、墙壁、污水、物体表面采集样本进行核酸检测;每半个月对进口冷冻食品及相关行业从业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对经营进口冷冻食品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的地面、墙壁、污水、物体表面釆集样本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报区指挥部办公室。(区市场监管局、经贸局、卫健局负责)
8. 强化冷链食品监测。落实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冷链企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索票索证制度,不得购进未经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进口冷冻食品,从源头把好进货关。对所有入铜冷冻食品运输车辆基本信息、来源地、目的地、批次号等进行查验登记,对进口冷冻食品逐批次查验核酸检测证明等相关手续,无发货地核酸检测证明的立即报告市场监管部门现场进行采样检测,检测结果阴性后放行,检测结果阳性的由市场监管部门立即封存,按程序进行处置。市场监管局和经贸局要建立新到进口海鲜食品溯源和报告制度,对进入辖区的每批次海外新到海鲜等食品进行抽样检测,未经过检测不得销售。每半个月对进口冷冻食品及相关行业从业人员和环境进行核酸检测。(区市场监管局、经贸局、公安耀州分局负责)
(二)做足八项准备,赢得战役先机
1. 医疗机构准备。区人民医院全力做好发热门诊、隔离病区、医疗物资储备、人员培训、患者救治等准备。强化救治床位准备,准备救治床位28张,为收治患者做好准备。(区卫健局负责)
耀州区人民医院9月底完成发热门诊改造提升,按规范设置“三区”(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两通道”医务人员通道、病人通道),诊室和隔离观察室均设置2间以上,检验、检查、治疗、药房相互独立,有独立的卫生间、污水处理系统和空调系统,配备发热患者从挂号、就诊、交费、检验检测、取药至留观或隔离环节全封闭就诊所需的全部设备,设非手触式洗手装置,配备专职医师、护士及工勤人员。其他医疗机构设置标准化预检分诊场所,标识明显,通风良好,具有隔离条件和必要的防护用品,严格预检分诊流程,发现可疑新冠病人立即隔离、报告,就近转运到定点发热门诊排查,确保不漏诊不误诊、无感染。(区卫健局负责)
要建立疫情防控重要医疗物资储备保障制度和报告制度,9月底区疾控中心做好口罩、护目镜、防护服等医用防护用品以及恢复期血浆、核酸检测试剂和医疗设备、专用仪器、消杀产品等储备工作,按要求储备一定数量的应急医疗物资。耀州区人民医院要储备超过30天满负荷运转的医疗物资,其他医疗机构也要储备定数量的应急医疗物资,并每月向区卫健局报告。(区卫健局负责)
2. 市场超市准备。健全农贸市场、大型超市肉类产品溯源制度和日常卫生管理制度,整治市场超市整体卫生环境,做实做细消毒消杀,完善公厕、垃圾收集、给排水、洗手、排气通风等卫生设施配备,重点加强摊位、档口、加工工具、冰箱(柜)及公共区域电梯、扶梯、门把手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清洁消毒。强化从业人员每日健康监测、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如因疫情关闭市场,快速规范开展应急处置流程,确保不留空档、不留隐患。(区经贸局、市场监管局负责)
3. 核酸检测能力准备。区疾控中心移动PCR方舱实验室9月底前建成投入使用,区人民医院在现有基础上,再增配一批检测设备,日检测能力达到1100人份以上,区疾控中心日检测能力达到500人份以上。要加强核酸检测队伍建设和检测试剂、设备耗材储备,各医疗机构要广泛组织医护人员开展核酸检测采样培训。9月底区人民医院储备核酸检测采样人员30人,区孙思邈中医院储备核酸检测采样人员20人,区疾控中心储备核酸检测采样人员10人,一旦出现聚集性疫情,要迅速开展辖区全员核酸检测。(区卫健局负责)
4. 隔离场所准备。全区落实集中隔离场所1个,备用集中隔离场所1个,每个集中隔离场所房间数超过50间。提前签约具备隔离条件的宾馆,落实医务人员、社区服务人员、公安干警、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等工作人员,确保工作正常开展(区卫健局负责)
5. 人员队伍准备。区卫健局牵头组建一支10人以上的全区流调、消杀、采样综合队伍;每个镇(街道)组建一支10人以上管控队伍。区卫健局牵头,10月底前组织开展全区流调人员培训,培训流调前期准备工作、流行病学个案调查、爆发疫情调查、调查报告撰写等内容。同时,镇(街道)组建的管控队伍负责做好防控知识宣传、生活必需品代购分发、困难家庭关爱照料等工作;区民政局组建心理疏导专业团队,加强患者和密切接触者心理干预服务。机关企事业单位在做好内部防控的基础上,一旦疫情发生,积极增援包联社区村组做好防控工作。(区卫健局、区民政局、各镇(街道)负责)
6. 公共卫生准备。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提示居民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减少出入人员密集场所,减少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倡导戴口罩、勤洗手、少聚餐、保持社交距离、分餐公筷制等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区创文办负责)
7. 流感疫苗准备。加大流感疫苗订购组织工作,宣传动员辖区老年人、儿童、医务人员等重点人群接种流感疫苗肺炎球菌疫苗,区疾控中心储备采购不少于2万支流感疫苗,10月底重点人群接种率达到50%以上,切实减少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发病,降低与新冠肺炎叠加流行的风险。(区疾控中心负责)
8. 生产生活运行保障准备。建立疫情防控物资联合保障机制,按照保重点区域、保重要用户、保基本民生的原则,做好医疗及防护、居民生活、国计民生、城市运转等各类“停不得”企业生产运行保障工作,做好原辅材料等实物物资储备,确保上下游供应链畅通。(区经贸局负责)
(三)科学应对处置,遏制疫情扩散
1. 应急监测。疫情发生后,区指挥部立即启动我区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疫情防控组要第一时间组织对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暴露场所和可疑商品、食品、物品、环境及相关生产、交易环节开展环境检测;区卫健局迅速组织专业力量,开展流调工作,对重点地区开展采样工作。对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开展主动追踪管理和核酸、抗体扩大检测。及时启动中、高风险地区返耀人员全员核酸检测。(区卫健局负责)
2. 风险评估。区卫健局要充分发挥传染病网络直报作用,主动分析疫情时空聚集性风险和与既往疫情及其他地区疫情的关联性。区疾控中心详细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摸清感染者来源和传播风险的活动轨迹。综合利用传染病直报网络、现场调查和应急监测的数据,动态评估疫情态势和传播风险。(区卫健局负责)
3. 风险预警。结合风险评估结果,精准划定和动态调整中高风险乡镇街道的防控区域及疫点疫区,及时预警重点地区、重点人群和重点对象,按照《应急预案》依法依规对疫点疫区通道进行封锁,严格控制人员出入,严格落实疫点疫区室内外环境消杀消毒和居民健康监测各项防控措施,妥善做好群众生活就医保障和心理疏导,有效遏制疫情传播和扩散。(区政府办负责)
4. 信息发布。疫情发生后,新闻宣传组根据区指挥部安排,及时公开透明发布疫情权威信息,消除社会疑虑、回应社会关切,提振社会信心。区委宣传部、网信办要正确引导舆论,加强舆情监控,严防媒体借机炒作。全区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涉疫突发事件处置,确保社会稳定。(区委宣传部、网信办,区政府办负责)
(四)坚持生命至上,全力救治患者
1. 分类救治患者。耀州区人民医院主要收治疑似病例,重症患者转至省级定点医院救治。普通确诊患者和无症状感染者迅速转至市人民医院南院、铜川矿务局中心医院定点收治。(区卫健局负责)
2. 精准救治患者。各定点医疗机构要按照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的原则,在市级医疗救治专家组研判指导下,按照国家最新诊疗规范,制定一人一案的中西医结合个性化诊疗方案,实行一人一施策、一日一会诊、一日一指导、日一评估、一日一报告救治措施。加强治愈出院患者康复隔离健康指导和健康状况监测,做好2-4周复诊复检随访工作。(区卫健局负责)
3. 强化院感防控。全区各医疗机构通过网络直播、线上APP,对医护人员进行院感防控全员培训,重点培训病例的发现与报告、流行病学调查、转诊要求、院感防控等流程,基层疫情防控及个人防护措施、公众健康教育等内容。给全区各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上紧“发条”,提高医务人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防控水平和应对能力。各定点医疗机构要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严格发热门诊和隔离病区管理,严格发热门诊流程、严格个人防护、严格医废处置,严防院内感染。(区卫健局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区各部门要压紧压实“1+8”防控责任链责任和政府、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持续强化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强化底线思维、风险意识、问题导向,抓紧推进应对可能发生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秋冬季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加强工作部署。各单位要加强人物同防、多病共防,10月底前,全区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一次覆盖学校、监狱、办公场所、公共场所、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院、精神卫生专科医院等疫情防控演练,确保人员到位、设备设施到位、能力到位,切实提升应急管理水平。
(三)加强经费保障。区级财政部门要统筹做好资金调度,有效保障和及时拨付疫情防控资金,切实保障核酸检测实验室建设和发热门诊、隔离病区及医疗防护物资储备等疫情防控支出需求。要建立疫情防控资金台账,严格规范资金用途,提高使用效益。要主动接受各级疫情防控资金使用专项审计。
(四)强化督导检查。区卫健局紧扣中央、省、市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系列决策部署,牵头做好常态化防控工作的督导检查,各行业监管部门紧盯各自领域,基层单位落实防控责任和广大党员干部防控工作纪律作风。重点加强对村(社区)落实居家监测措施情况的抽查检查,重点检查管控干部对观察对象的管控机制、医护监测措施、居家观察日常保障机制是否落实到位,及时通报检查发现问题。针对监督检查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向相关部门提出立行立改意见,督促全面整改到位。
网络编辑:延锴
信息审核:延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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