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铜川市耀州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2025年度第四批省级财政农业专项现代农业设施装备建设支持畜牧相关事宜的公示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8-25 10:06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按照铜川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5年度四批省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铜农计财〔2025〕29号)文件中关于现代农业设施装备建设提升项目要求,根据我区实际,现将项目相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建设内容:按照《全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规划(2023-2030)》要求,围绕高效集约为主的现代设施畜牧业,突出技术装备改善和资源节约,支持设施农业建设,升级改造老旧设施,强化技术装备升级和现代科技支撑,加强引领,增强抗风险能力,提升集约化、标准化、机械化、绿色化、数字化水平。

二、补助对象及标准:补助对象为行业领域具有一定规模、有自主投资意愿和能力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先支持生产经营稳定、信用记录良好、自有投资能力强、联农带农机制稳定、已经取得相关项目用地等审批手续,且在农业农村部直连直报系统备案的主体承担。资金补助标准结合项目建设内容规模、综合成本、主体自有资金投入等因素具体确定,补助资金不得作为项目启动资本金,承担任务的项目主体在实施项目过程中必须有一定比例的自有资金投入。财政补助资金原则上对单个主体的补助比例不得超过项目当年总投资的30%,按照“先建后补”的原则实施项目,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撬动作用,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有效扩大现代设施农业领域投资规模。

三、资金支持环节:资金用于新型经营主体在改善生产设施条件时购置材料设备、作业机具、设备设施、工程建设等与现代农业设施装备建设提升直接相关的支出。不得用于其他基础设施建设、楼堂馆所、技术指导、人员经费等与设施装备无关的经费支出。项目不得与中省其他相同的产业发展类、农机购置补贴、新型经营主体类、产业融合类补助等资金叠加实施,同一主体不得同时享受与设施设备提升在支持环节、内容相同或相近的其他补助。

请符合条件的养殖场于2025年9月30日前联系铜川市耀州区畜牧技术推广站,联系电话:0919-6586096。

铜川市耀州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25日


网络编辑:段越虹
信息审核:唐阿阳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