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2个乡镇荣获省级生态乡镇称号
近日,陕西省人民政府通报表彰了2011-2012年度省级生态县乡(陕政函 〔2012〕233号),铜川市耀州区小丘镇、 铜川市耀州区石柱乡2个乡镇荣获“省级生态乡镇”称号。
为了进一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进程,近年来我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 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省政府相关文件中提出的加强生态省(市、县)和环境优美乡镇、文明生态村创建工作的要求,按照铜川市开展生态环境创建工作的部署,将生态创建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区域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的有效载体。围绕发展生态经济、改善农村环境、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广泛开展了生态环境创建工作,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近年来,我区围绕“生态耀州、健康耀州、文明耀州、幸福耀州”创建,大力开展生态系列创建活动,组织全区乡镇开展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活动。广泛宣传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调研乡镇生态环境现状。指导乡镇编制创建规划、生态农业规划、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区环保局协助创建乡镇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督促乡镇落实创建规划和环境综合整治方案。通过发挥生态乡镇、生态村的典型示范作用,不断巩固和深化生态创建成果,农村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农村生活质量得到大力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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