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耀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全区液化石油气充装安全专项排查治理紧急通知

来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06-28 14:31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铜耀市监发〔2023〕72号

铜川市耀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全区液化石油气充装安全专项排查治理紧急通知


 各市场监管所、耀州大队,局相关科室,各相关单位:

    为认真汲取宁夏银川烧烤店“6.21”燃气爆炸事故教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宁夏银川烧烤店燃气爆炸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根据铜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全市液化石油气充装安全专项排查治理紧急通知》(铜市监发〔2023〕195号)和铜川市耀州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铜耀安委发〔2023〕11号)部署要求,区局决定从即日起,开展全区液化石油气充装安全专项排查治理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局和区安委会的部署要求,深刻汲取“6.21”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落实市场监管工作职责,全面排查我区液化石油充装领域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我区液化石油气充装安全稳定。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8月底,对全区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单位和检验机构进行全面排查治理。

三、工作任务

(一)厘清监管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气瓶安全技术规程》等法律、安全技术规范,对液化气瓶充装、检验单位、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实施行政管理和监督检查;对液化气储罐、罐车等压力容器及其他特种设备实施使用登记和安全监管。对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超期未检(报废)气瓶等行为进行查处,建立气瓶安全信息追溯系统,确保溯源管理。

(二)强化隐患排查。

一要严格排查规范充装行为。气瓶充装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办理使用登记,不得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未办理使用登记的气瓶、标识不清气瓶、充装介质与瓶体标识不符气瓶。排查充装前后是否逐只检查、检漏。检查过程中发现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行为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

二要严格排查充装单位自有产权气瓶数量,办理使用登记的气瓶数量是否与自有产权气瓶数量一致;严格按照技术规范在气瓶显著部位标注气瓶充装单位或简称,对充装站不明气瓶一律没收做去功能化处理。

三要严格排查充装单位每只气瓶充装数据和检验信息是否使用采集设备录入追溯信息平台,对检查中发现的充装站非智能充装枪一律拆除。

四要检查充装站内液化石油气储罐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压力管道、压力表、安全阀、衡器、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仪等是否及时检验检测(或校验),是否灵敏有效,检验检测校验报告(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

五要严格排查气瓶检验情况。必须按照新实施的《气瓶安全技术规程》规定的期限进行定期检验,每年年底前充装单位应当向各区县局报告当年气瓶定期检验完成情况及下一年度气瓶定期检验计划。

六要严格排查气瓶充装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的建立完善和应急演练情况。气瓶充装单位是否编制应急救援预案,且每年至少安排一次应急救援演练,应急救援演练应有计划、演练记录、演练评估及有关影像资料。

(三)加强燃气灶具、燃气泄漏报警器等质量监管。

进一步规范燃气灶具等生产、销售行为,严禁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及配件和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的燃气具。

(四)落实“两个规定”。

要强力推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总局第 74 号令)在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贯彻落实,切实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安全生产中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严格按照新的规定配备安全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员;严格按照规范配备作业人员、充装检查人员等,进一步发挥关键岗位作用。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对辖区内所有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等开展一次拉网式检查,查找安全问题隐患,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充装单位要责令停业整顿

(二)做好隐患闭环。对检查发现的一般问题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到位,对严重问题要依法查处,建立隐患台账,全面抓好隐患闭环管理。

(三)实行日报告。各市场监管所从即日起至8月底,每天上午10点前向区局报送昨天检查隐患情况,包括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


                                                   2023年6月25日

                                            铜川市耀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网络编辑:郗琼
信息审核:张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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