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耀州区物资总公司2013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来源: 作者:admins 发布时间:2014-12-09 15:45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一、耀州区物资总公司概况
  (一)耀州区物资总公司的主要职责
  单位职责:主要负责物资企业的管理,维护企业安全稳定,促进企业发展,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离退休干部以及遗属生活费的发放等工作。
  (二)耀州区物资总公司的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物资总公司2013年度决算范围的单位包括:
  耀州区物资总公司机构设置办公室、财会科、纳入2013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1个,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经费来源为全额拨款。
  (三)2013年年度工作任务:
  维持物资企业稳定,促进企业发展,完成商务局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四)2013年度资产情况:
  资产总额39.6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39.56万元,包括房屋、家具用具及其他类、通信设备。
  二、2013年度部门决算表
  1、收支决算总表
  铜川市耀州区物资总公司2013年度收支决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目 行次 决算数 项目 行次 决算数
  一、财政拨款收入 1 18.35 一、基本支出 15 18.44
 二、上级补助收入 2   1、工资福利支出 16 10.97
 
三、事业收入 3     2、商品和服务支出 17 7.47
 
四、经营收入 4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18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5         4、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19  
         六、其他收入 6   5、其他资金性支出 20  
  7   二、项目支出 21  
  8   三、上缴上级支出 22  
  9   四、经营支出 23  
  10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24  
本年收入合计 11 18.35 本年支出合计 25 18.44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12   结余分配 26  
上年结转和结余 13 0.09 年末结转和结余 27  
收入合计 14 18.44 支出合计 28 18.44
注:11行=(1+2+3+4+5+6)行;14行=(11+12+13)行;25行=(15+21+22+23+24)行;28行=(25+26+27)行
  2、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铜川市耀州区物资总公司2013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支出功能分类 决算数 备注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总       计 18.35 18.35    
222 粮油物资储备事务
 
18.35 18.35    
22202 物资事务
 
18.35 18.35    
2220203 机关服务
 
18.35 18.35    
  3、“三公”经费支出表
 
  铜川市耀州区物资总公司2013年度 “三公”经费支出表

                           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 “三公经费”支出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
合计 公务用车购置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栏次 1 2 3 4 5 6
粮油物资储备事务
 
2.59   1.99   1.99 0.60
物资事务
 
2.59   1.99   1.99 0.60
机关服务
 
2.59   1.99   1.99 0.60
合计 2.59   1.99   1.99 0.60
  三、物资总公司201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18.44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18.35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0.09万元。
  2、支出总计18.44万元。其中: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0.97万元、商品服务支出7.47万元。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3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35万元,包括基本支出:18.35万元。
  2、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220203机关服务支出18.35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3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5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9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9万元),公务接待费0.60万元。
  1、2013年耀州区物资总公司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99万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用于日常公务。
  3、公务接待费 0.60万元,主要用于基层部门等公务往来支出,包括食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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