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耀州区物价局2013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来源: 作者:admins 发布时间:2014-12-09 16:30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一、物价局概况
  (一)物价局的主要职责:
  耀州区物价局是耀州区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负责本区的价格管理、监督检查和必要的调控其主要职能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的价格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2、组织实施由上级统一部署的价格(收费)改革措施和调整方案,组织实施收费许可证、核发、变更、注销、管理和年审验工作。
  3、根据上级授权,按照地方定价目录规定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制定调整,本区执行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并向消费者经营者实行公示。
  4、负责对业务主管部门行业组织中介机构和有关企事业单位、群众价格监督组织、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进行价格(收费),指导协调处理价格争议指导协调全区价格管理工作。
  5、组织实施上级制定的工农业产品、服务价格政策和有关价格改革方案,贯彻上级管理的工农产品、服务价格水平和作价办法原则。
  6、根据价格分管权限负责调整和制定本区工农产品价格服务,价格水平和作价办法原则,推行和完善价格决策听证会制度。
  7、负责市场价格监测、价格统计、价格信息,做好市场预警预报价格干预工作。
  8、组织开展成本调查、成本监审,为政府价格决策和指导经营者定价提供依据。
  9、监督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级各业务主管部门及本区范围内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执行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和收费政策情况,依法处理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10、负责管理承办本区价格举报案件查处工作,对群众来信来访来人做到事事登记,件件落实。
  11、开展经常性的市场物价检查和专项物价检查工作。
  12、负责全区范围内的涉案物品的价格鉴定.评估.认证工作。
  13、负责本区范围内的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工作。
  14、负责检查全区范围内商品和收费的明码标价工作。
  15、负责全区范围内的价格监测工作,完善价格监测网络,实现价格监测信息采集.处理.传输网络化。
  16、负责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办公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17、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物价局2013年主要工作任务:
  认真负责做好全区价格管理工作。
  (1)调价审核;
  (2)定价审核;
  (3)收费许可证年审;
  (4)组织实施定调价听证会;
  (5)按《陕西省定价目录》规定权限,从严审核,合理制定收费标准。
  2、充分发挥价格杠杆调节作用,促进结构调整,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环境。
  3、依法行政充分发挥价格监督检查职能。
  (1)组织好国家及省、市下达的专项检查治理工作;
  (2)继续搞好涉农价费专项治理检查;
  (3)规范价格市场,全面推行明码标价工作;
  (4)继续推行行政事业单位收费公示制度
  4、面向社会,搞好价格服务工作。
  (1)继续加强价格检测,保障价格工作稳定协调发展。
  (2)严格按照《陕西省价格鉴证操作规范》规定,搞好涉案物品和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工作;
  (3)认真做好价格举报中心工作,充分发挥12358价格监督作用,维护群众价格权益。
  (4)认真做好价格调研和重要商品价格监测工作,为政府决策当好参谋;
  (5)做好价格波动预案工作的实施,确保我区价格基本稳定;
  (6)不断实施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监审工作,为政府定调价提供科学依据;
  (7)做好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办公室的管理工作。
  5、完成区委、区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
  (三)物价局2013年目标规划:
  1、全面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依法取消不合理收费及过期收费、超标准收费并进行公示。
  2、加大“消费、减负、治乱”力度,规范价格和收费秩序。
  3、做好价格认证工作,不断拓展工作面。
  (1)依法客观公平公正做好涉案物品价格鉴证;
  (2)严格规范操作,对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进行公正鉴定;
  (3)按照法定程序做好成本监审工作。
  4、积极推进价格监测工作
  (1)定期撰写价格动态,每月汇总,写出价格浮动分析报告。
  (2)定期通报价格形势及预测。
  5、加强举报案件落实查处工作。
  6、开展经常性地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加大治乱查处力度。
  7、完善明码标价一条街。
  (四)物价局有关财政政策:
  (一)耀州区物价局为财政拨款行政部门
  (二)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02号《陕西省价格监测规定》第四条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加强对价格监测工作的领导,建立完善价格监测网络,价格监测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三)陕价认发[2008]119号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最高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部财政部《关于扣押追缴没收及收缴财物价格鉴定管理的补充通知》的通知第二条规定各级财政部门从2009年起,应将价格鉴定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根据同级物价部门价格鉴证机构业务量大小,核定刑事案件涉案财物价格鉴定专项经费或补贴。
  (四)陕价监发[2006]140号《关于修订印发〈陕西省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管理办法第四条“各级煤炭价格调节基金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专项业务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专款专用”。
  (五)物价局基本情况:
  2013年纳入部门决算单位为:行政单位1个,耀州区物价局,经费由财政全额拨款。固定资产24.762万元。
  二、2013年度部门决算表
  1、收支决算总表

  铜川市耀州区物价局2013年度收支决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目 行次 决算数 项目 行次 决算数
  一、财政拨款收入 1 106.31 一、基本支出 15 103.22
 二、上级补助收入 2   1、工资福利支出 16 78.06
三、事业收入 3     2、商品和服务支出 17 24.74
四、经营收入 4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18 0.42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5         4、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19  
         六、其他收入 6   5、其他资金性支出 20  
  7   二、项目支出 21 4.00
  8   三、上缴上级支出 22  
  9   四、经营支出 23  
  10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24  
本年收入合计 11 106.31 本年支出合计 25 107.22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12   结余分配 26  
上年结转和结余 13 15.69 年末结转和结余 27 14.78
收入合计 14 122.00 支出合计 28 122.00

  注:11行=(1+2+3+4+5+6)行;14行=(11+12+13)行;25行=(15+21+22+23+24)行;28行=(25+26+27)行
  2、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铜川市耀州区物价局2013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支出功能分类 决算数 备注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总       计 91.40 87.40 4.00  
201 一般公共服务 91.40 87.40 4.00  
20104 发展与改革事务 91.40 87.40 4.00  
2010408 物价管理 91.40 87.40 4.00  
  3、“三公”经费支出表
 
  铜川市耀州区物价局2013年度 “三公”经费支出表

                           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 “三公经费”支出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
合计 公务用车购置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栏次 1 2 3 4 5 6
一般公共服务 5.50   2.60   2.60 2.90
发展与改革事务 5.50   2.60   2.60 2.90
物价管理 5.50   2.60   2.60 2.90
合计 5.50   2.60   2.60 2.90
  三、物价局部门201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122.00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106.31万元,上年结余和结转15.69万元。
  2、支出总计122.00万元。
  (1)基本支出103.22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78.06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4.7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42万元;
  (2)项目支出4.00万元;
  (3)年末结转和结余14.78万元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区物价局收入为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1.40万元,基本支出87.40万元,项目支出4.00万元。
  2、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10408物价管理支出91.40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3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5.5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6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0万元),公务接待费2.9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60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维修及燃料费;
  3、公务接待费2.90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接待。

网络编辑:admi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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