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况及机构设置情况 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检察院是法律监督机关,担负着全区职务犯罪的查处和预防、刑事案件的批捕起诉、立案监督、审判监督、民行监督、监所监督、控告申诉等职能。 内设刑事检察部、民事行政检察部、诉讼监督部、检察综合业务部、政治部、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职务犯罪预防科、办公室9个部门。 二、工作任务: 1、充分发挥批捕、起诉等职能作用,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审查批捕案件、审查起诉案件的准确率达100%。 2、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大案率不低于40%,促进反腐倡廉建设,认真落实区委、市院部署、积极开展警示教育。 3、加强刑事诉讼、民事审判、行政诉讼、监所监督。受理民事行政案件的结案率达100%。保持超期羁押零记录。 4、抓好涉检信访工作长效机制建设,保持赴省进京涉检零上访。 5、完善健全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实行量化目标考核。 6、完成植树造林、四创工作任务。 7、完成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 8、做好安全、信访、稳定工作。 9、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网民留言办理工作。 1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收入支出总表 单位:万元
(二)收入决算表 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收入表 单位:万元
(三)支出决算表 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支出表 单位: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此表无数字) 单位:万元
三、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检察院2016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 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6 年度本年收入合计700.96 万元,较上年减少 22.96 万元,主要原因是本级专项收入减少。 (2)2016 年度本年支出合计 558.53 万元,较上年增加29.53 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零星支出较去年有所增加。 2、本年收入构成情况 2016 年本年收入合计700.96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 700.96 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6 年本年支出合计 558.53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5.73万元,是为保障单位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 90.55%;项目支出52.8 万元,是为完成单位年初既定项目而发生的支出,在基本预算支出之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主要包括检务保障大厅、基础设施建设维修费,信息化软件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专项业务支出,占总支出的 9.45%。 (二)2016 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2016 年度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合计 700.96 万元,较上年减少 22.96 万元,主要原因是本级专项收入减少。 2、2016 年度本年财政拨款支出合计 558.53 万元,较上年增加29.53 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零星支出较去年有所增加。 (三)2016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558.53 万元。基本支出 505.73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55.9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及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149.74万元,其中:办公费8.15万元,印刷费23.34万元,手续费0.05万元,水费2.77万元,电费5.49万元,邮电费16.76万元,差旅费24.14万元,维修(护)费3.57万元,租赁费2.23万元,培训费2.03万元,公务接待费0.48万元,劳务费21.45万元,工会经费3.9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3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93万元。项目支出 52.8 万元。2016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增加 29.53 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零星支出较去年有所增加。 (四)2016 年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7.86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7.38 万元,公务接待费 0.48 万元。2016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 2015年减少5.14 万元,降低 22.35%,其中: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1.52万元,降低 76%,主要是公务招待减少均安排在机关灶,使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减少 3.62 万元,降低17.24%,主要是车辆耗油得到控制;因公出国无变化,都是 0万元。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2016 年本部门组团因公出国(境)团组 0 个,无出国出境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区检察院 2016 年无公务车辆购置,其机关年末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7 辆。 公务接待费:2016 年度国内公务接待累计 24 批次、84 人,经费总额 0.48 万元。主要包括省院来人及各兄弟单位来人接待。 (五)2016 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 2016 年度无此项收支 (六)2016 年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6 年度无此项收支。 (七)2016 年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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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况及机构设置情况 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检察院是法律监督机关,担负着全区职务犯罪的查处和预防、刑事案件的批捕起诉、立案监督、审判监督、民行监督、监所监督、控告申诉等职能。 内设刑事检察部、民事行政检察部、诉讼监督部、检察综合业务部、政治部、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职务犯罪预防科、办公室9个部门。 二、工作任务: 1、充分发挥批捕、起诉等职能作用,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审查批捕案件、审查起诉案件的准确率达100%。 2、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大案率不低于40%,促进反腐倡廉建设,认真落实区委、市院部署、积极开展警示教育。 3、加强刑事诉讼、民事审判、行政诉讼、监所监督。受理民事行政案件的结案率达100%。保持超期羁押零记录。 4、抓好涉检信访工作长效机制建设,保持赴省进京涉检零上访。 5、完善健全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实行量化目标考核。 6、完成植树造林、四创工作任务。 7、完成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 8、做好安全、信访、稳定工作。 9、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网民留言办理工作。 1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收入支出总表 单位:万元
(二)收入决算表 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收入表 单位:万元
(三)支出决算表 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支出表 单位: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此表无数字) 单位:万元
三、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检察院2016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 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6 年度本年收入合计700.96 万元,较上年减少 22.96 万元,主要原因是本级专项收入减少。 (2)2016 年度本年支出合计 558.53 万元,较上年增加29.53 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零星支出较去年有所增加。 2、本年收入构成情况 2016 年本年收入合计700.96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 700.96 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6 年本年支出合计 558.53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5.73万元,是为保障单位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 90.55%;项目支出52.8 万元,是为完成单位年初既定项目而发生的支出,在基本预算支出之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主要包括检务保障大厅、基础设施建设维修费,信息化软件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专项业务支出,占总支出的 9.45%。 (二)2016 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2016 年度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合计 700.96 万元,较上年减少 22.96 万元,主要原因是本级专项收入减少。 2、2016 年度本年财政拨款支出合计 558.53 万元,较上年增加29.53 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零星支出较去年有所增加。 (三)2016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558.53 万元。基本支出 505.73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55.9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及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149.74万元,其中:办公费8.15万元,印刷费23.34万元,手续费0.05万元,水费2.77万元,电费5.49万元,邮电费16.76万元,差旅费24.14万元,维修(护)费3.57万元,租赁费2.23万元,培训费2.03万元,公务接待费0.48万元,劳务费21.45万元,工会经费3.9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3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93万元。项目支出 52.8 万元。2016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增加 29.53 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零星支出较去年有所增加。 (四)2016 年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7.86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7.38 万元,公务接待费 0.48 万元。2016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 2015年减少5.14 万元,降低 22.35%,其中: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1.52万元,降低 76%,主要是公务招待减少均安排在机关灶,使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减少 3.62 万元,降低17.24%,主要是车辆耗油得到控制;因公出国无变化,都是 0万元。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2016 年本部门组团因公出国(境)团组 0 个,无出国出境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区检察院 2016 年无公务车辆购置,其机关年末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7 辆。 公务接待费:2016 年度国内公务接待累计 24 批次、84 人,经费总额 0.48 万元。主要包括省院来人及各兄弟单位来人接待。 (五)2016 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 2016 年度无此项收支 (六)2016 年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6 年度无此项收支。 (七)2016 年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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