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耀州区司法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来源:区司法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7-11-11 21:00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政策、方针和有关法律法规,根据省、市司法行政工作部署制定全区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指导依法治区工作和法制宣传工作。

3、负责全区社会法律服务市场,指导监督全区律师、企业法律顾问、公正和法律援助工作。

4、指导全区司法行政机关管理人民调解,基层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及司法助理员工作。

5、管理社区矫正人员,指导全区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6、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市司法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1、局机关:耀州区司法局为全额财政拨款行政单位,行政编制16人,实有18人。内设办公室、基层科、社区矫正中心、法律援助中心、宣传科、政工科、公律科共7个职能科(室)。

2、局属单位2个,区法律援助中心,编制3人,实有3人;区公证处为全额事业单位,编制4人,实有4人。

(三)2016年部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1、以“七五”普法启动为重点,法治耀州建设持续推进。

2、以规范法律服务为抓手,法律服务惠民行动不断深化。

3、以完善调解组织为核心,人民调解和谐行动不断推进。

4、以执法规范化建设为目标,特殊人群帮扶行动不断提升。

5、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载体,队伍建设强基行动不断增强。

6、以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为保障,各项工作健康发展。

(四)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耀州区司法局2016年度决算范围的单位包括:

(1)、行政单位1个:耀州区司法局

(2)、事业单位1个:耀州区法律援助中心

二、铜川市耀州区司法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16年度本年收入总计460.66万元,较上年增加53.76万元, 主要原因是司法行政业务量增大,财政拨款增加。

2016年度本年支出总计384.24万元,较上年增加59.84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增发交通补贴,司法行政干警增资及司法行政业务量增大。

本年收入构成情况

2016年本年收入合计460.66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6年本年支出合计384.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5.47万元,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74%。项目支出98.77万元,财政专款安排的支出,占总支出的26%。

(二)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460.66万元,较上年增加53.76万元, 主要原因是司法行政业务量增大,财政拨款增加。

2、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84.24万元,较上年增加59.84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增发交通补贴,司法行政干警增资及司法行政业务量增大。

(三)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4.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5.47万元,项目支出98.77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法律援助。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59.84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增发交通补贴,司法行政干警增资及司法行政业务量增大。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4.24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万元,公共安全支出379.24万元(主要是司法行政运行、普法宣传、律师公证管理、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及其他司法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5.47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其中:人员经费180.4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公用经费105.0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等。

(四)2016年“三公经费”、培训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公共决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4.95万元,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9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4.95万元),无公务接待费。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比2015年减少0.3万元,降低5.1%,因响应八项规定,节能减排,严格控制公务车辆使用;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1.1万元,降低100%,主要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遵守厉行节约规定。

2、 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铜川市耀州区司法局2016年无公务车辆购置,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年末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4辆,均为执法执勤车辆。

无公务接待费, 国内公务接待累计 0批次、0 人。

3、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

培训费支出0.1万元,主要是全年司法行政各项业务、人员培训支出,比上年减少0.4万元,主要是对于全区特殊人员培训费减少。

4、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

会议费支出1.46万元,主要是全年司法行政业务各项业务工作会议支出,比上年增加1.16万元,增长79%,主要是“七五”普法启动,召开业务会议次数增多。

(五)2016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6年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

(六)2016年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入

2016年无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入。

(七)2016年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5.05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2015年同口径增加57.85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增发交通补贴,司法行政干警增资及司法行政业务量增大。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无预算内资金政府采购支出。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6年底,本部门和所属各预算单位实际共有车辆4辆,固定资产总值313.88万元。

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无重点项目支出。

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区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网络编辑:区财政局
信息审核: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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