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铜川市耀州区政法委委员会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及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 中共铜川市耀州区委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 中共铜川市耀州区委政法委员会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是: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的部署,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2、组织、指导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掌握和分析社会稳定情况,协调处理群体性事件。 3、检查政法部门公正廉洁执法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的具体办法。 4、大力支持和严格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 5、组织、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平安建设措施,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营造安定的社会环境。 6、组织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排查化解矛盾隐患,指导、协调、推动政法部门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 7、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区委和区委组织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 8、组织、推动政法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协助纪检部门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9、研究分析涉及政法工作的舆论情况和影响社会稳定的舆情信息,指导、协调政法综治维稳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10、及时向区委反映政法工作的重大情况,办理区委和市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中共铜川市耀州区委政法委员会基本概况 区委政法委(区综治办与区委政法委合署办公,区委610办、区委维稳办挂靠在区委政法委)为区级财政全额拨款一级预算单位,设独立预算机构1个,共有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事业编制5人,工勤人员1名),现实有16人。固定资产22.47万元。 (三) 2016 年中共铜川市耀州区委政法委员会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1、统一思想认识,建设过硬政法队伍。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绝对领导,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保障宪法和法律得到正确实施,按照政治、业务、责任、纪律、作风“五个过硬”的要求加强管理,教育干警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已全面完成。 2、强化工作措施,维护社会稳定。一是完善大排查大调处工作机制,实行矛盾纠纷集中排查,统一梳理,分级办理,归口调处,做到早发现、早化解,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二是切实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应急处置工作,从源头上减少和预防各类不稳定因素。三是加强维稳形势研判,细化各类应急处置预案,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四是不断加强防范处理邪教和国家安全工作。已全面完成。 3、创新社会治理,建设平安耀州。一是继续坚持“严打”整治斗争。二是加强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的集中排查整治,加强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确保全区社会治安持续稳定。三是深化“平安耀州”创建活动。深入推进基层平安示范单位建设,着力深化行业创安活动。加强政法综治维稳工作人员培训,提高基层平安建设能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完善“红袖章”队伍,加强城乡技防设施建设,不断完善社会治安防控网络。已全面完成。 4、推进法治建设,促进公平正义。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确保干警信仰法治、坚守法治,增强抵制干扰的定力,打牢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思想根基。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执法质量、水平和公信力。进一步健全完善明察暗访、案件评查和执法巡视制度,不断加大力度,努力提升执法监督效能。统筹协调,扎实做好全区司法体制改革相关工作。已全面完成。 5、加强政法宣传,展示良好形象。全面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结合“审判五进”、“法律六进”等活动,精心打造“七五”普法新亮点。不断丰富载体,深入开展综治及平安建设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广大群众对平安建设的知晓率、社会治安的满意率和对政法队伍的满意度。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政法干警立足本职岗位,创造一流业绩,为建设现代化的生态耀州、健康耀州、文明耀州、幸福耀州作出新的贡献。已全面完成。 (四)中共铜川市耀州区委政法委员会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共铜川市耀州区委政法委员会2016 年度决算范围的单位包括:行政单位 1 个:为中共铜川市耀州区委政法委员会本级。 二、中共铜川市耀州区委政法委员会2016 年度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补充资料: 1、2016年因公出国(境)组团人数为0次。 2、2016 年无公务车辆购置,单位年末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 0 辆。 3、公务接待费:2016 年度国内公务接待累计 8 批次、85 人,经费总额0.56 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调研费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补充资料: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 三、中共铜川市耀州区委政法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6 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73.41 万元,较上年增加74.31 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款增加。 (2)2016 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05.89 万元,较上年增加10.65 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2、本年收入构成情况 2016 年度本年收入合计 273.41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 273.41 万元,占总收入的 100%,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73.41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0 万元;其他收入 0 万元。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6 年本年支出合计 205.89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67.09 万元,是为人员发放工资、津补贴、目标考核奖、医保等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81.15%;项目支出 38.8 万元,是为完成专项工作产生的费用,占总支出的 18.85%。在基本预算支出之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二)2016 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2016 年度本年收入合计 273.41 万元,较上年增加 74.31 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款增加。 2、2016 年度本年支出合计 205.89 万元,较上年增加 10.65 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三)2016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05.89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67.09 万元,项目支出 38.8万元,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6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增加 10.65 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5.89 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5.89万元。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支出205.89 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支出 167.09 万元,主要用于工资、津补贴、住房公积金等各项社会保险的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38.8 万元。主要用于项目。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67.09 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其中:人员经费 140.31 万元,主要包括:人员工资、津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支出等;公用经费26.78 万元,主要包括:日常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等。 (四)2016 年 “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56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0 万元,公务接待费 0.56 万元。2016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 2015 年减少0.98 万元,降低63.64 %,其中: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增加0.45 万元,增长409 %,主要是接待批次、人数增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减少了1.43 万元,降低了100%,主要是公务用车改革,车辆调出;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 2016 年无公务车辆购置,单位年末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 0 辆。 公务接待费:2016 年度国内公务接待累计 8 批次、85 人,经费总额0.56 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调研费用。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 会议费支出1.15 万元,主要是参加区委工作会议,比上年增加了1.15 万元,增加了100%,主要是2015年没有此项支出。 (五)2016 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 2016 年度无此项收支。 (六)2016 年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 2016 年度无此项收支。 (七)2016 年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 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26.78 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其中:行政单位 1 户,合计26.78 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 100%。2016 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 2015 年同口径增加3.09 万元,上升 13.04%,主要原因是印刷费和公务租车费增加 。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中共铜川市耀州区委政法委员会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2016 年预算内资金政府采购支出 0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6 年末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实际共有车辆 0 辆,单价 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 4、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本部门无此项内容。 四、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 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网络编辑:区财政局
信息审核: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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