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耀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铜川市耀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区政府的综合执法部门,业务上由铜川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铜川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铜川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指导,负责全区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并督促实施。
2、负责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各类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履行法律法规赋予和上级部门授权的行政许可职责,依法承担法律法规赋予和上级部门授权的各类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负责管辖范围内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按职责分工组织指导取缔无照经营活动。
3、负责各类市场主体的监督管理,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负责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实施各类市场主体及商品交易市场信息公示和信用管理;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监督管理拍卖行为;组织开展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负责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4、负责商标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协调处理商标纠纷事宜,负责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的推荐、申报和保护工作;依法保护特殊标志、官方标志;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
5、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和督促食品安全检查、整顿治理等工作,监督管理食品生产、食品(含农产品、水产品)经营环节的食品安全;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等活动,推进诚信体系建设,承办上级食品安全委员会下达的工作任务。
6、管理和指导全区质量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质量发展纲要,国家和省、市、区的质量奖励制度,推进名牌发展战略;发布全区质量状况公告;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负责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工作。
7、负责全区产品(商品)质量监督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产品(商品)质量监督相关政策、措施,负责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的日常监管,组织开展产品(商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缺陷产品(商品)召回制度。组织实施国家和省认证认可工作的政策、措施,负责全区的认证认可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区强制性、自愿性产品认证和体系认证工作。
8、组织实施标准化、计量法律法规,负责统一管理全区标准化、计量工作。管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组织推广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监督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贯彻实施,组织企业开展国家级、省、市、区级标准化项目申报、验收,组织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负责全区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管理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组织建立和管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和计量标准考核,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市场计量行为和商品量的计量监督。
9、承担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责任,经授权组织或参与涉及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10、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及医疗机构制剂的质量管理规范;负责药品、医疗器械注册的有关工作和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建立健全药品安全应急体系;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以及医疗器械产品分类管理制度。
11、组织实施中药、民族药品监督管理规范和质量标准;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和中药品种保护制度;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及戒毒药品的监督管理。
12、负责查处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管等方面违法案件;负责执法办案管理,协调大要案、跨区域案件的查处。拟定有关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的具体措施、办法,组织和指导查处垄断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及走私、贩私等违法行为;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直销活动,依法组织和指导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组织和指导查处违反登记管理、商标管理、广告管理、合同管理和食品生产、食品经营违法案件及其他违法案件;组织和指导查处违反标准化、计量、质量、认证认可、特种设备管理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组织和指导查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研制、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违法违规行为;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抽样工作;开展药品、医疗器械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13、指导乡镇、街道办开展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14、指导相关社会组织、团体开展工作。
15、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部门职责,我局内设有16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政工科、财统科、食品生产监管科、食品经营监管科、药械科、法规科、消保科、商广科、企业个体监管科、安委办、特设科、质计科、市场科、注册登记局、执法大队。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强化任务落实,助推全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1、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有力推进。一是扎实开展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工作,企业开办环节数压缩至4个(营业执照办理、税务登记、公章刻制、银行开户),申请材料数量减少至1-6件,办理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办理成本基本实现零目标。办理企业简易注销实行审核合一,只需要1个环节,平均用时0.1个工作日。二是大力推进市场主体培育倍增计划工作。在全区大力营造便捷高效的准入环境,放宽准入条件,降低准入门槛,畅通准入渠道,为市场主体提供“保姆式”的全方位服务,对纳入“绿色通道”的特办急办,为投资者创造良好的入市环境。全年新登记市场主体8230户,其中企业类826户,个体工商户7300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04户。三是积极推广“网上办事大厅”和“微信办照”,全面推行网上登记注册,大力推进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真正实现“零跑路、零材料”。全年网上办照4383个,微信办照3847个。
2、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稳步开展。一是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为切实做好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的创建工作,我区成立了创建领导小组,及时制定下发了实施方案,召开了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动员会,对创建指标逐项分解,对创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严格执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失分、谁负责”的目标责任机制,做到目标明确、措施得力、奖惩分明。二是加强部门联合执法力度。在重大节日期间,积极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品种进行突击检查,发现问题,现场交办、责令整改,切实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三是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开展了以“尚德守法 食品安全让生活更美好”的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科普宣传、12331等多次宣传活动,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在全区形成了“示范创建,人人有责”的浓厚社会氛围。
3、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圆满完成。一是加强领导,明确目标。成立了耀州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和创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印发了工作方案,明确了创建内容和工作要求,要求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创建工作扎实开展。二是积极宣传,营造氛围。一方面,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微信、互联网等新闻载体,结合“天天3?15”宣传活动,大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宣传活动。另一方面,在主要街区、繁华路段、商场超市、旅游景区张贴“放心消费笑脸花”,在锦阳路新耀连接口电子显示屏上宣传创建内容长达半年时间,全年共开展创建宣传活动20余次,张贴、发放各类宣传材料1万余份,制作大型宣传展板5块,使放心消费理念逐步深入人心。三是行业示范,典型引路。以四大通信运营商为示范,成功指导18家放心消费参创单位获得了“陕西省放心消费单位”荣誉称号。
4、“质量强区”工作有序推进。一是高度重视宣传工作,树立全民质量意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 5?20世界计量日”、“ 10?14世界标准日”等多途径积极宣传质量知识,并组织质量强区成员单位和企业开展了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 助推质量强区建设”为主题的质量月集中宣传活动,提高了群众对产品质量的关注度。二是不断加强品牌建设。通过共同努力,照金红色旅游名镇成功创建“陕西省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陕西铭帝铝业有限公司的铭帝牌铝合金建筑型材获得“陕西省名牌产品”;陕西铭帝铝业有限公司、铜川海升现代农业有限公司、铜川市耀州区石柱镇马咀村村民委员会三家获得“铜川市质量奖”、铜川秦瀚陶粒有限公司获得“铜川市质量奖提名奖”;铜川市耀州区阿子果品专业合作社的“果耀香”水晶红富士苹果获得“铜川市优质品牌”;铜川海升现代农业有限公司的枝纯草莓和枝纯苹果“铜川市名牌产品”。
5、精准扶贫工作再上台阶。围绕产业发展、移民搬迁、基础设施、危房改造等方面开展了扎实有效的帮扶工作。锦阳办阿姑社村:一是完成西塬路通七组2.4公里路面硬化工作;二是协调建设了阿姑社村文化广场;三是投资10.1万元进行村级绿化亮化美化工程;四是产业帮扶润林托管养兔25户,苏陕4户,新增花椒种植500亩,核桃30亩,樱桃20亩;五是协助开展村容村貌整治,完成垃圾屋改造2个,新建垃圾压缩站1个,拆除村委会院内危房,对巷道破埙路面进行了修补;六是出资1万元建立八星励志奖励基金,激发贫困户的内生动力;七是组织“四支队伍”爱心帮扶捐款5000元。照金镇耀岭村:一是完成耀先组2.5公里通组路柏油硬化工程;二是完成耀先组、麻子沟组和北庄组自来水入户工程;三是为照金村耀岭组受低温灾害的影响玉米产量的群众送去3.5吨化肥,帮助开展春耕生产;四是出资1万元建立八星励志奖励基金,激发贫困户的内生动力;五是组织开展春节慰问活动,为贫困户送去米、面、油等价值1500元的慰问品。瑶曲镇草滩村:一是产业帮扶企业家家生态养殖合作社和润合公司为贫困户分红每户1330元;二是组织贫困户及村民及时清扫积雪,畅通生产生活道路4公里多;三是宣传引导村民参加核桃等果树保险32户,减少了自然灾害损失;四是出资1万元建立八星励志奖励基金,激发贫困户的内生动力;五是开展春节前走访慰问工作,为9户生活困难贫困户送去米、面、油等慰问品3000余元。关庄镇杨塬村: 一是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硬化了6.1公里通组道路,完成4.2公里通村道路的油反砂工程,维修柴场组道路500米;二是组织进行果树管理集中培训2次、畜牧业技术培训1次、就业创业培训1次、义诊2次;三是积极联系爱心企业,为56户贫困户送去价值2000元的化肥2.3吨,解决村民春播农资需求;四是出资1万元建立八星励志奖励基金,激发贫困户的内生动力;五是组织干部职工捐款2400余元,购买商品,建起了杨塬村爱心超市;六是出资5000元,为村卫生室、村委会会议室安装空调两台。
(二)强化市场监管,切实维护了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1、全面完成年报公示和双随机抽查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年报工作,完成2012户企业、829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任务。完成504户市场主体双随机抽查任务,抽查结果100%在企业信用信息系统进行了公示。
2、积极开展无照经营和非法集资专项整治工作。一是全年累计出动检查人员341人次,检查各类市场主体772户,引导规范办证348户,取缔无照经营4户,立案10起,罚没款11250元,有效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二是认真开展了金融领域非法集资专项整治工作,对3户重点企业进行了重点检查,对上级通报的“志道宇能”和“神宇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两家涉及非法集资的经营户进行了现场检查,提出整改要求,有效的维护了社会稳定。
3、加强非公企业党建指导工作。一是组织全区30多名非公企业代表开展了“永远跟党走、共心共筑梦”十九大精神进非公企业进市场宣讲活动。二是举办了“做企业先锋、为党旗添彩”主题演讲比赛和“永远跟党走、共筑发展梦”的非公党建知识竞赛活动,并在市级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三是组织100户非公经济单位负责人参加了省个私协来铜举办的全国个体劳动者协会第五次会议精神宣传活动。四是在全区非公企业中打造5家示范点开展非公党建示范活动,带动全区非公党建工作有序推进。
4、深入开展打假治劣持续净化商品市场环境行动。一是开展了儿童用品、家用电器、建材、电动自行车等专项检查,共检查大型商场8个、家电经销户24户次,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11户,建材市场3个、汽车配件销售单位12户,共查出冒用他人认证标准的问题儿童玩具8个品种80多件,对3家违法经营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对5起销售“三无”汽车配件案进行立案查处。二是开展了酒类打假专项行动,共检查酒类生产企业2家,销售单位17家,查获假冒白酒4个品种199瓶,对7户涉嫌销售侵犯商标权的经营单位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三是开展了农资市场专项检查,检查化肥生产企业2个,化肥地膜经营户8家,对抽检不合格的5家化肥经营单位和1家地膜经营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
5、开展了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市场执法检查行动。按照统一安排,开展了打击传销“2018—秦风行动”,依法取缔和打击“精神传销”,对 6户直销企业进行了核查。2018年7月,根据群众举报传销线索,联合公安机关、街道、社区一举捣毁三个涉嫌传销窝点,遣散涉嫌传销人员15人,有力地震慑了参与传销人员,基本净化了耀州市场经济秩序。
(三)切实履行责任,食品药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1、加强基础工作,从源头上织牢了保障网。严把市场准入关,通过核发许可证,建立起了全区食品生产经营、药品、医疗器械的数据库,做到监管工作底子清、情况明。预计年底共办理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5363个,药品从业人员健康证406个,食品经营许可证240个,小餐饮许可139个,托管机构餐饮许可42个,食品生产许可3个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18个。查处食品违法案件24起,罚没款145364元,药品违法案件10起,罚没款 17591.4元。
2、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切实防控了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一是开展了重大节假日及重大活动期间食品安全大检查,对与群众食品安全关系密切的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小作坊、大中型宾馆饭店、超市、集贸市场进行了重点检查,重大活动前全程驻守,确保重要期间食品安全。二是开展了咸汤面专项整治。共检查建成区内咸汤面经营户25家,召开了咸汤面经营户培训会,组织学习了食品安全相关制度规定,并同所有经营户签订了食品安全承诺书。三是开展了春、秋季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联合教体局,对学校(托幼机构)食堂、校外托管机构食品安全进行了联合检查,共检查学校食堂32家,各类食品经营单位、流动摊点80余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15份。并组织对部分学校食堂从业人员进行了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四是打造明厨亮灶新模式。目前,全区36所学校食堂已全部达到明厨亮灶,大型餐饮业明厨亮灶也已改造完毕,小中型餐饮服务经营户中也逐步完善明厨亮灶的改造。五是有序开展食品抽检工作。全年完成食用农产品抽检260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6个;完成食品小作坊抽检样品150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3个;餐饮环节抽检360批次,检查不合格样品3个。六是扎实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先后开展了酒类市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绿豆糕、饮料、月饼、食用植物油标识、生鲜面、辣椒面、调味品、干果炒货等专项整治,移送案件3件,现改问题48项。七是开展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对辖区内90余户大肉经营户、800余户餐饮服务单位及30余户肉品加工作坊进行检查,依法严厉打击生产经营来源不明、与票证不相符、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猪肉及肉制品,“三无”、过期肉制品等违法行为,未发现问题猪肉。
3、严格执行标准规范,维护了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一是加强规范管理工作,现场验收变更、延续药品零售企业23家,验收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8家,完成56家药品经营企业、50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二是开展了药械不良反应报送工作。全年报送药品不良反应131例、医疗器械不良反应31例、化妆品不良反应13例。三是认真组织专项行动,及时应对热点问题事件。开展了暂停销售沈阳新地药业有限公司生产马来酸氯苯那敏、广西大海阳光药业有限公司和福建汇天生物药业有限公司违法生产硫酸庆大霉素片、进口药品欧龙马滴剂、发布严重违法广告的药品、保健品和上海丽婴房婴童用品有限公司婴儿润肤露进行召回等专项检查,净化了药品化妆品市场。四是圆满完成区人大对《药品管理法》实施情况视察工作。五是加强疫苗质量监管。长春长生疫苗事件发生后,对辖区疫苗使用单位逐家排查,查看疫苗存放是否符合规范,疫苗资质、记录、流程是否符合规定,未发现问题疫苗。
(四) 实施品牌建设,有效保障了产品质量
1、严厉打击产品质量违法案件。2018年,共查处产品质量案件17起,处罚115820元。
2、积极开展产品抽检。2018年,共抽检化肥3户3个批次,化肥销售点抽检20户36个批次,合格率为100%;抽检钢材5户5个批次,合格率为100%;抽检水泥8家12个批次,合格率为100%,合格率为100%;抽检砖和砌块5家5个批次,合格率为100%;抽检水泥包装袋7个企业7批次,合格率为100%;抽检原煤、型煤、散煤17家企业23批次,不合格1批次,合格率为95%;抽检成品油8家16个批次,合格率为100%。
3、全面做好标准化建设。一是依据地方标准中要求的“建设规划、村庄建设、生态环境、经济发展、公共服务、文化建设”等方面的要求,庙湾镇瑶玉村为铜川市第三批美丽乡村标准化建设试点项目村。二是积极做好村级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有关工作。三是要求各企业开展产品标准网上自我声明,现24家企业的45个标准已完成自我声明。铜川海升现代农业有限公司成功创建“第七批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
(五)健全制度机制,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进一步加强
1、落实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和监管单位的监管责任。与全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落实了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和监管单位的监管责任。全年查处特种设备违法案件2起,处罚35000元。
2、扎实开展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察工作。一是以承压锅炉、电梯、索道、气瓶充装等作为检查重点,以景区、宾馆、商场、气瓶充装作为重点场所,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状况和设备安全使用状况。全年共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94家,特种设备697台件,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14份,对4家单位进行了安全约谈。二是做好全区报废液化石油气钢瓶和气瓶信息化管理工作,确定了两家单位为报废钢瓶回收点,铜川东永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报废液化石油气钢瓶作业单位,共报废钢瓶5098个,补助资金已拨付到位。三是认真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宣传培训。在鼎尚商城、裕华园小区开展了“电梯安全宣传周”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3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0余人次。组织召开了《陕西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宣贯暨电梯安全培训会和全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生产专题培训会,提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业务水平。四是认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5月30日,组织咸阳庆港众赢铜川分公司在秦岭LNG加注站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6月29日,会同铜川文化旅游景区管理公司在薛家寨组织开展了客运索道应急救援演练活动。通过演练,提高了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普及了应急救援知识。
(六)聚焦从严治党,着力树立队伍建设新形象
1、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常抓不懈。一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2018年,局党工委坚持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到勤商常议,敢抓敢管,层层落实责任,领导班子成员牢固树立“一岗双责”意识,做好常研究、常检查、常谈心、常督促。认真落实作风纪律规定,通过集中学习、公开承诺、警示教育等持续推进作风建设。二是党的基层建设进一步加强。深入开展“7+N”活动,认真落实“三项机制”,2018年修缮改造了党员活动室,建立和完善了《党员干部公开承诺》、《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党员形象》、《党务公开栏》等制度匾牌20多个,并在楼道上墙布置了20多块固定标语,还统一制定了《党务工作手册》,下发了《支部会议记录本》和《党课学习记录》,进一步加强党员活动场所标准化、工作制度健全化、工作台帐规范化。
二是巡视整改工作扎实开展。按照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局工委针对提出的问题建立了台账,制订了整改方案,列出了改进步骤和时间,全面进行了整改落实。同时开展了“以案促改”工作,工委班子结合实际,广泛征求了意见和建议,及时查找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深刻剖析了产生问题的原因,召开了民主生活会,坚决从思想上深层祛毒,从政治上划清界限,从作风上挖根除弊。
三是大力创建法治政府示范部门。一是及时制定了实施方案,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全局积极行动起来,严格按照创建法治政府示范部门创建指标开展工作;二是积极参加创建政府示范部门验收活动,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查漏补缺、认真细致准备相关资料,确保举证资料完备、详实。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铜川市耀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决算。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74人,其中行政编制40人、事业编制22人,参照公务员管理12人;实有人员71人,其中行政46人、事业2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5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077.20万元,较上年增加234.47万元,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盐务局人员、经费、资产等整体并入我局。
(2)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151.04万元,较上年增加360万元,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盐务局人员、经费、资产等整体并入我局。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1077.2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077.20万元,占总收入的100%,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77.20万元。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1151.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6.22万元,是为人员发放工资、津补贴、目标考核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遗属补助、公务业务、公务车辆运行维护等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76.99%;项目支出264.82万元,是为完成各项专项监督检查产生的费用,在基本预算支出之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主要包括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质量技术监督检查、工商行政管理等专项业务支出,占总支出的23.01%。
基本支出886.22万元,项目支出264.82万元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8年度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077.20万元,较上年增加234.47万元,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盐务局人员、经费、资产等整体并入我局。
(2)2018年度本年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151.04万元,较上年增加360万元,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盐务局人员、经费、资产等整体并入我局。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51.04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80.77万元(主要是用于人员工资、津补贴、目标考核奖、遗属补助、公务业务、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等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34万元(主要是用于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80.92万元(主要是食品、药品日常监管检查、执法人员培训以及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为780.77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677.27万元,主要用于工资、津补贴、目标考核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遗属补助、公务业务、公务车辆运行及维护等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51万元,主要用于工商行政管理、公务、业务等支出。
(3)工商行政管理专项支出45.75万元,主要用于执法办案、重点商品监管、消保维权等支出。
(4)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支出0.65万元,主要用于质量、计量、标准化、特种设备等监管支出。
(5)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59万元,主要用于其他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34万元。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9.3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80.92万元。包括:
(1)药品事务1.58万元。主要用于药品日常监督检查支出。
(2)食品安全事务187.48万元。主要用于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支出。
(3)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52.44万元。主要用于执法人员培训、食品药品日常安全监管等支出。
(4)行政单位医疗37.0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支出。
(5)事业单位医疗2.3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86.22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其中:人员经费733.95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721.3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45.17万元,津贴补贴169.63万元,奖金19.9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8.6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8.29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2.8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8.04万元,住房公积金2.8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5.8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2.57万元(其中:生活补助11.77万元,救济费0.03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77万元)。
公用经费152.27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152.27万元(其中:办公费39.11万元,印刷费2.92万元,咨询费0.5万元,手续费0.46万元,水费0.75万元,电费0.92万元,邮电费1.64万元,差旅费13.04万元,维修费2.65万元,租赁费1.20万元,劳务费0.01万元,委托业务费5.04万元,工会经费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5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4.0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7.41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2.1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10万元。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1.86万元,增长18.27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增加2万元,增长19.92 %;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0.14万元,降低100 %,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本年度无招待费支出。
(1)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2018年因公出国(境)组团0个,0人次,支出0万元,与2017年一致。
(2)公务用车购置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及保有情况。
2018年购置车辆0台,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2.04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增加2万元,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盐务局并入我局,监管职能增加。本部门2018年末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8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8年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0.14万元,降低100 %,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本年度无招待费支出。
2、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培训费支出 0万元,与2017年一致。
3、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会议费支出 0万元,与2017年一致。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
(一)项目实施基本情况
我部门2018年度食品安全监管抽检项目,专项资金来源于财政预算80万元,实际使用83.519万元。主要用于开展食品安全监管抽检工作。通过政府采购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经过公开招标确定有专业检测资质的两家检测机构陕西太阳景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和西安康派斯质量检测有限公司进行食品委托检测。
(二)项目组织实施
该项目从2018年1月1日开始实施,2018年12月31日完成。采用随机抽检的方法,对辖区小作坊抽检196批次、食用农产品抽检303个批次、餐饮及食品经营抽检431个批次的随机抽检。
通过对食品小作坊、食用农产品、餐饮及食品经营户抽检,全面掌握了全区食品安全总体状况,及时发现和处置了食品安全问题,防范了系统性、区域性风险,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了技术支撑,该项目的实施,震慑了违法经营户,净化了市场环境,从而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公众利益,确保全区饮食安全。
评价报告详见附件。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2.27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主要用于办公费39.11万元,印刷费2.92万元,咨询费0.5万元,手续费0.46万元,水费0.75万元,电费0.92万元,邮电费1.64万元,差旅费13.04万元,维修费2.65万元,租赁费1.20万元,劳务费0.01万元,委托业务费5.04万元,工会经费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5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4.0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7.41万元。其中:行政单位1户,合计152.27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100%。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上年同口径增加31.89万元,增长26.4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盐务局整体划转我局,职能增加,业务监管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75.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2.3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73.1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固定资产1037.41万元,共有车辆8辆。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5.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网络编辑:区财政局
信息审核:支如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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