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耀州区统计局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拟定全区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规划及全区统计调查计划,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实施。
2、建立健全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统计指标体系,贯彻全国统一的基本报表制度;组织管理全区统计调查项目,制定统计调查方案,指导和协调驻耀、中省、市属单位的统计工作。
3、统计局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和镇、街道办完成重大的国情国力普查,组织完成全区农民收入调查。
4、搜集、整理、提供全区的基本统计资料,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预测和监督。
5、审查区政府各部门编制的统计调查计划和统计调查方案,管理区政府各部门制发的统计调查表。
6、检查、审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区性的年度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公报。
7、做好全区城镇住户收入支出调查工作,提供全区城镇居民收入支出主要经济数据。
8、做好全区农村住户收入调查工作,提供全区农村住户收入支出主要经济数据。
9、组织指导全区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工作。
10、开展全区商品及服务价格调查工作,编制全区物价指数,为国民经济核算提供准确的依据。
11、负责全区重点产业苹果、花椒、奶牛核桃、柿子等发展监测工作。
12、开展全区贫困监测及妇儿监测工作,准确反映全区贫困工作进程及妇儿工作情况。
13、组织、指导协调镇、街道办统计信息站建设工作。
14、负责对镇、街道办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核工作,并做好全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考核监测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部门设有5个科室,综合科、农业贸易科、工业投资科、劳资服务业科以及普查办。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市统计局的大力支持下,区统计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省市统计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总体部署,紧紧围绕“追赶超越 转型发展”,积极推进统计方法制度改革,不断强化统计预警监测、重点调查、统计分析研究、统计咨询服务职能,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先后被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评为中国农业普查先进单位(2018年1月),被市统计局评为全市区县级统计工作考核先进单位(2018年2月),被区委、区政府评为脱贫攻坚驻村联户先进单位(2018年3月)。
1、党旗领航促脱贫。局领导带头行动,率先到包抓村小丘镇焦子河村进行走访调研,定期召开会议研究突出问题,确保帮扶工作有序推进。广泛宣传,不断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满意度,一年来共印制宣传材料500份,入户宣传800多人次,张贴、散发宣传材料3000多份,悬挂横幅累计13条,制作大型宣传牌三块。通过宣传,使脱贫攻坚政策家喻户晓,群众满意度不断攀升。引导贫困户发展产业,举办了核桃管理技术培训会、手工艺品编制培训,组织多方力量,引导村民全年新载核桃200亩,嫁接核桃150亩,联系区妇联为两户贫困户送仔猪55头。投资7万元对焦子河一组1.5公里的土路进行了沙石化,修建便民条一座,极大地方便了村民的生产生活。我局积极协助施工队完善了村水泥路工程相关手续和招投标工作,投资261万元的饮水工程全部竣工;投资350万元7公里的水泥路工程全面开工,已经完成投资100万元;慷慨解囊,爱心基金捐助款2万元,最终使14户贫困户按期脱贫。
2、精心组织县域经济考核工作。我局通过密切协调相关部门,认真收集汇总资料,圆满完成了2017年县域经济考核报表工作,2017年度我区在全省29个城区中综合排名第23位。修订了全区县域经济考核办法,组织召开追赶超越县域经济专题会议,为追赶超越半年点评奠定了良好基础。同时及早安排2018年县域经济考核工作,根据上半年30个区主要经济指标情况,撰写关于2018年县域经济考核情况的汇报3篇,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汇报县域经济发展情况。全年共召开联席会议8次,召开业务培训会3次,先后5次深入成员单位进行了检查和指导,考核工作紧密有序开展。
3、有序推进营商环境监测工作。我局制定了《铜川市耀州区县域营商环境监测评价工作方案》,圆满完成了2017年、2018年上半年县域营商环境监测评价工作和营商环境满意度调查工作。全年召开培训会4次,深入企业调查,撰写题为《2017年耀州区县域营商环境监测评价报告》和《关于全区县域营商环境工作的通报》《耀州区2018年营商环境满意度调查报告》,向区委、区政府及时汇报全区营商环境监测结果、存在问题及意见建议,为全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统计服务。
4、全力完成各项统计业务工作。我局不断加强统计基础工作,确保统计数据质量,圆满完成了2017年统计各项年报和2018年定期报表上报工作,高质量的完成了GDP核算、农业、工业、能源、科技、商贸、劳动工资、房地产、建筑业等各项常规统计工作。同时我局根据上级统计部门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餐饮住宿业、服务业、投入产出、文化产业等各项抽样调查工作,加强对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强联网直报的跟踪监测,得到了省、市统计部门的好评。
初步预计,全年可实现生产总值85亿元,同比增长6%;规模以上工业可实现增加值31亿元,同比增长4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可完成99.5亿元,同比增长1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可完成31.5亿元,同比增长12.5%;服务业增加值可实现35亿元,同比增长9%。
5、认真做好第四次经济普查准备工作。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开展第四次经济普查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经济普查工作,成立了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政府24个相关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全区11个镇办均成立了由乡镇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落实了普查业务骨干,完成了 “两员”选调工作。预算经普经费145万元,纳入财政预算。抽调配备了办公室人员12名。加强宣传,通过悬挂横幅、LED屏、部门服务大厅播放标语、耀州统计、微耀州微信公众号,镇街道、村社区公众号平台进行宣传,让经济普查宣传走向社会、融入生活。开展了清查摸底工作,全区经济普查摸底工作基本完成。第四次经济普查摸底结果,全区单位清查登记单位4006家,其中:法人3586单位家,个体户14475家,其中:有证个体户11346家。
6、加强“五上”企业入库和联网直报工作。我局严格按照统计制度规定,年初对全区200多家企业进行集中2次摸排,整理出耀州区“准五上”企业名单,加强与区宣传部、发改、经贸局、住建局、文广新局等部门的联系合作,加大对企业、项目建设单位办理入库手续的指导、协调力度,每月初将当月拟新增企业名单报送区政府主要领导,做到及时入库、准确统计。全年预计新增“五上企业”20家,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家,房地产企业2家,资质内建筑企业4家,限额以上商贸企业8家,规模以上服务业 2家,规模以上文化企业3户。同时按照上级部门对联网直报工作的要求,认真做好“一套表”直报工作,直报率达到100%。
7、夯实统计基础工作。加强基层统计队伍的培训,定期召开专业培训会,组织乡镇、街道办、企业和统计单位相关专业统计人员,以会代训,不断提高基层统计人员素质,全年共举办各类培训20多次,受培训人员达400余人次,实现了统计队伍专业化、统计工作规范化、信息传输自动化。进一步规范统计基础工作,督促企业建立统计台账和原始资料的整理归档,进一步完善企业电子报表、电子台账工作制度,切实提高了企业联网直报数据质量,有力地推动了全区统计工作的提档升级。
8、有效提升统计服务水平。我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努力拓展服务领域,满足多层次社会需求,定期对全区经济运行情况进行分析,加大统计预测预警监测,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及时发布了《2017年耀州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编辑印刷了2017年《统计年鉴》,全年撰写统计分析30多篇,编印《耀州区经济要情》3期,《耀州统计》30余期。
9、不断强化统计法制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统计“七五”普法规划,开展统计法宣传活动10次,印发《统计法律法规读本》500本,在统计开放日、法制宣传日进行集中发放。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将统计法制教育融入企业一套表等核心统计业务的任务布置、人员培训、数据审核全过程。加大统计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全年检查单位70家,根据我局统计执法队伍实际情况对查出问题进行现场纠正,
有力地维护了《统计法》的权威。
10、高质量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一是起草了《铜川市耀州区创建全省“十强区”工作方案》(讨论稿)及《铜川市耀州区“十强村”考核评比办法》(讨论稿);二是完成了11个镇办2018年贫困村、贫困户收入认定工作;三是扎实开展区上组织的“创文”活动和爱国卫生活动;四是完成白家庄拆迁任务。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本级及所属0个下级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17人;实有人员22人,其中行政6人、事业16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2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37.50万元,较上年增加16.43万元,主要原因是统计业务工作量增加及工资政策性调整。
(2)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21.12万元,较上年减少45.9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18年项目支出减少。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337.5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37.50万元,占总收入的100%,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37.5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是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是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占总收入的0%,主要是本部门2018年无财政拨款外的其他收入。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321.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7.31万元,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89.47%;项目支出33.82万元,是为完成2018年开展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以及、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以及临时性统计调查,在基本预算支出之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主要包括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以及临时性统计调查,占总支出的10.53%。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8年度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合计337.50万元,较上年增加16.43万元,主要原因是统计业务工作量增加及工资政策性调整。
(2)2018年度本年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21.12万元,较上年减少45.9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18年项目支出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7.50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6.79万元(主要是统计信息事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79万元(主要是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91万元(主要是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为统计事务支出296.79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154.60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行政编制人员工资福利支出、2017年目标责任考核奖励金支出和统计业务工作公用经费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6.93万元,主要用于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以及临时性统计调查;
(3)专项普查活动支出26.89万元,主要用于统计专项普查活动支出、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以及临时性统计调查支出;
(4)事业运行支出96.00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事业编制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7.79万元,包括: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7.79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在编人员养老保险单位部分。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8.91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8.91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在编人员医疗保险单位部分。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7.31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其中:人员经费214.72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72.5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7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71万元。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0.18万元,增长33.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降低(增长)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降低(增长)0 %;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增加0.18万元,增长33.96 %,主要原因是2018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上级部门检查指导工作以及各专业上级部门的各种调研业务检查指导的增加。
(1)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2018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 0人次,支出0万元,主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17年和2018年均无此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及保有情况。
2018年购置车辆0台,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18年无此项支出。本部门(含局属单位)2018年末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8年公务接待4批次,136人次,支出0.71万元,比上年增加0.18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上级部门检查指导工作以及各专业上级部门的各种调研业务检查指导的增加。
2、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培训费支出0万元,主要是本部门2018年无此项支出,比上年减少0.67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实行厉行节约,压缩培训,压缩“三公经费”。
3、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会议费支出7.93万元,主要是召开各项专业年报会议、1%人口抽样调查会议及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业务会议,比上年增长5.82万元,增长275.83%,主要原因是各项专业年报会议、1%人口抽样调查会议及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业务会议的增加。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未纳入市级2018年度重点绩效评价的15个项目和3个部门整体支出名单的部门。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2.59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行政单位1户,合计72.59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100%;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户,合计0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0%。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上年同口径增加0.33万元,增长0.4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统计业务工作较上年有所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铜川市耀州区统计局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2018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3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 28.3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5、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6、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7、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8、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9、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10、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11、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12、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3、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4、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网络编辑:区财政局
信息审核:左方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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