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铜川市耀州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来源:区财政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9-11-24 21:51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中国共产党铜川市耀州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简称区委政法委)是中共铜川市耀州区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原区综治办与区委政法委合署办公,原区委610办、原区委维稳办挂靠在区委政法委。根据区委机构改革方案,本部门2019年拟撤销区综治办、区委610办、区委维稳办,整合至区委政法委,相关内设机构随之调整。

(一)中国共产党铜川市耀州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区委政法委)主要职责

1、根据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区委的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2、对全区一个时期的政法工作做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3、组织协调指导全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4、检查政法部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具体措施。

5、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指导重大、疑难、敏感案件的依法处理工作;接待、协调、督办涉及政法部门执法问题的来信来访。

6、组织、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

7、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总结经验,树立典型,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8、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组织部门考察、管理区级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

9、承办区委和市委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原铜川市耀州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区综治办)主要职责

1、根据区委、区政府和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部署,调查研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2、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工作,推动工作措施落实。

3、了解掌握各镇(街道办)、各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情况,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和做法。

4、协调推动跨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事项解决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法规政策措施的实施工作。

5、承办市综治委(办)和区委、区政府以及区综治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原中共铜川市耀州区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委610办)主要职责

1、负责有关防范和处理“法轮功”及其他邪教和对社会有危害的气功组织的调研、协调、指导工作。

2、负责向党委、政府报告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中的重要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和措施。

3、协调有关反邪教的社会宣传工作。

4、承担区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督促、协调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

5、承办市委610办公室和区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央、省、市、区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突出抓好政法干警的思想政治、业务能力、纪律作风等建设,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平正义,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

2、夯实维稳工作责任、完善大排查大调处工作机制,深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应急处置工作,切实维护全区社会稳定。

3、不断加强反邪教基层基础工作,深入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和无邪教创建活动,积极开展国家安全宣传保密教育活动,严防敌对分子的各种渗透破坏活动。

4、集中开展“扫黑除恶”、打击暴力犯罪、流窜犯罪和团伙犯罪等专项行动,加强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的集中排查整治,加强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确保全区社会治安持续稳定。

5、深入推进基层平安示范单位建设,着力深化行业创安活动,切实深化“平安耀州”建设。

6、加强综治基层基础工作,扎实推进镇(街道)、村(社区)综治维稳中心建设,加强城乡网格化管理,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7、进一步灵活形式、丰富载体,深入开展综治及平安建设宣传活动,不断提高“两率一度”。

8、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不断强化对执法司法的监督,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切实规范执法司法行为,进一步提高全区政法队伍的执法质量、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本级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事业编制5人;实有人员15人,其中行政10人、事业5人。单位管理的退休人员7人。


图示如下: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661.49万元,较上年增加335.15万元,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收入增加;

(2)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678.21万元,较上年增加341.48万元,主要原因是专项支出增加。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661.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661.4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61.4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是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是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占总收入的0%。

图示如下: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678.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9.60万元,是为日常工作运转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36.8%;项目支出428.61万元,是为完成专项活动而发生的必要支出,在基本预算支出之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主要包括平安建设项目、综治维稳中心奖补等专项业务支出,占总支出的63.2%。

图示如下: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8年度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合计661.49万元,较上年增加335.15万元,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收入增加;

(2)2018年度本年财政拨款支出合计678.21万元,较上年增加341.48万元,主要原因是专项支出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8.21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6.47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14万元(主要是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59万元(基本医疗保险费)。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为日常事务支出678.21万元。包括:

行政运行227.8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社会保险费,公用经费等;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76.61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14万元,主要是机关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4)行政单位医疗7.59万元,主要是在编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

(5)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52万元,主要用于综治维稳中心奖补资金。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9.6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其中:人员经费176.1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职业年金缴费等;公用经费73.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委托业务费等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2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21万元。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0.64万元,降低75.29%,其中:2017年及2018年均未产生因公出国(境)费用,上下年无增减变动;2017年及2018年均未产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上下年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0.64万元,降低75.29%,主要原因是公务活动减少,费用减少。

(1)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2018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 0人次,支出0万元,与上年一致,主要是本单位不涉及此项业务。

(2)公务用车购置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及保有情况。

2018年购置车辆0台,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比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本部门2018年末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8年公务接待1批次,31人次,支出0.21万元,比上年减少0.64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活动减少,费用减少。

2、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培训费支出0.05元,主要是公务员公需课程培训。比上年增长0.05万元,增长5%,主要原因是2017年未将此项业务列入培训费。

3、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会议费支出0.3万元,主要是本年度会议安排减少,比上年减少0.46万元,减少60.53%,主要原因是会议安排减少,费用减少。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单位未纳入2018年度项目支出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3.42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等。其中:行政单位1户,合计73.42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100%;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户,合计0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0%。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上年同口径增加47.55万元,增长183.9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委托业务费、咨询费等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43.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27.0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16.3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0万元。其中:授予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43.4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的比重为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5.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6.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中国共产党铜川市耀州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18年部门决算表.xls


网络编辑:区财政局
信息审核:文大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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