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耀州区果业管理局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 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有关果业、蔬菜、花卉、食用菌发展法律、法规、政策,研究拟订全区果业产业化发展政策、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制定年度计划,起草相关的实施意见和办法,并指导、组织实施。
2、指导全区果品、蔬菜、花卉、食用菌生产,引导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果业产品品质的改善,指导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提出扶持果业发展的财政政策,综合协调与管理果业生产、加工、贮藏、流通与出口,推进产业化经营。
3、负责全区果业产业化发展项目审核和项目资金计划的管理与监督。拟订果业资源、技术和新产品开发方案,并组织实施。
4、负责全区果品统一证明商标的申报、审验和管理,组织对果业龙头企业的认定,组织协调果菜重点市场建设和营销体系建设,提出促进果品流通政策建议,培育、保护和发展果品品牌,协调组织果业宣传和营销工作。
5、负责果树种子、苗木监管工作,确保果树苗木质量安全。
6、组织拟订果产品加工业规划,指导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创新。
7、负责全区果品、蔬菜、花卉、食用菌生产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管工作,制定保障果品质量安全的生产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加强对果品生产的指导,提高优果率。协调监管果蔬产品有关标识使用,指导符合标准的果品生产基地和果产品认证申报工作。协同相关部门实施疫情、险情、实情监测并提出防控意见。
8、拟订全区果业科研、技术推广的规划,会同相关部门组织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组织实施果业科研工作,组织实施果业领域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果业科技成果转化、技术标准和技术推广工作。
9、指导果业队伍建设,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参与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认定。
10、负责果业信息体系建设,组织协调果业信息服务工作,负责果业有关统计工作。
11、指导果农专业合作社、果业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推进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
12、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果品生产、苗木等专项执法检查工作。
13、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根据铜耀办字【2019】35号文件,事业编制9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中心不设内设机构。根据市委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本中心2019年行政职能划转到农业农村局,更名为铜川市耀州区果业发展中心。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1、争取国家资金411.87万元;12月底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亿元;参加了第三届丝博会,签订招商引资合同项目资金2亿元;启动海升果品采后商品化处理及贮藏保鲜库建设项目,实际利用外域资金2亿元。
2、水果挂果面积23万亩,总产20万吨,果品销售收入11.2亿元;完成蔬菜播种面积5.1万亩,产量7.5万吨。
(二)果业工作稳步推进
1、深入贯彻“果业富民”战略,完成以苹果为主的鲜果栽植1万亩,其中:新建苹果示范园1647亩,完成贫困户苹果栽植2521.43亩,辐射带动5个镇(办)737户贫困户,实现了贫困户人均1亩鲜果目标。栽植品种为晚熟富士、秦阳、蜜翠等为主,有力助推了产业脱贫,为贫困户脱贫致富奠定了坚实基础,全区以苹果为主的水果面积稳定在35万亩。
2、全面推行果园精细化生产管理。实施了“果业增收”工程,抓建完善了30个果业示范园、30个示范企业(合作社)和100个果业示范户,实施果园生草覆盖0.6万亩,推广果实套袋10.4亿只,推广果园地布覆盖6000亩,果品优果率在85%以上。
3、深入开展果农技术培训。成立果业技术服务队4支,先后举办各类培训50多场次,印发各类宣传资料8000多份,培训果、菜农2万多人次;组织区内20家果业企业(合作社)参加了全市标准化水果示范园评选活动,我区6个示范园获得全市“最美果园”称号;组织11户贫困户参加了铜川市“金秋赛果”活动,取得了果王1名,金奖1名,银奖3名,优胜奖7名的成绩;充分发挥69名果农教员技术优势,手把手开展土壤改良、有机肥施用等技术指导服务,提高了果园精细化管理水平。
4、积极开展果品推介。先后组织高塬农业公司、绿岭果业公司、照金红合作社、柳林果品合作社、亮川苹果专业合作社等企业,参加了铜川苹果福州果品推介会、陕西苹果北京宣传推介周、洛川国际苹果博览会、海峡两岸(江苏)农产品展销会和北京农产品展销会等活动,提升了耀州果品知名度;借力“互联网+”,构建线上线下销售网络,积极对接京东商城与我区企业(合作社)进行座谈交流,达成合作意向;组织企业(合作社)参加苹果期货交易培训座谈会,增强企业(合作社)发展能力,提升抗风险水平。
5、设施农业建设。投资724.5万元,实施了庙湾镇香菇小镇建设,建成五联、蔡河、贺家庄、春林、柳林五个香菇基地,建成出菇大棚193个;投资299万元,建成水峪村果蔬连栋大棚23座,占地40亩,建成树林村西瓜大棚3座,移村果蔬连栋大棚1座。
6、强化果菜质量安全。开展食品安全宣传6次,印发宣传资料500份,建立水峪村、移寨村、马咀村果菜质量安全监测点3个,建立果菜质量安全示范户30户,建立了一对一联系指导制度,有力提升了全区果菜质量安全水平。
7、强化合作交流。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开展技术合作,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选派了2名技术专家进驻试验站,引进了樱桃、苹果、桃新品种30个,开展了果树整形修剪、病虫防治等一系列技术推广培训工作,示范引领了全区果业转型升级。
8、全力以赴完成“双千工程”企业包扶工作。按照工作要求,我局对铜川圣泰农业公司、陕西天都源现代农业公司、铜川绿岭果业公司和陕西华创农牧科技公司开展了“集中走访”活动8次,通过座谈、调研、讨论等形式,了解了公司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协助企业制定了年度生产销售计划,并逐项细化分解。
9、完成人大建议1个,政协提案2个,植树造林120棵,“四创”各项创建活动扎实有序开展,开展周末卫生打扫20次,出劳80人次,完成白家庄拆迁5户。
(三)重点项目进展顺利
1、海升传统产业提升果品采后商品化处理及贮藏保鲜库建设项目。计划总投3.1亿元,建设1万吨苹果高标准气调库1座,15t/h全自动樱桃包装分选线一条和1万吨樱桃高标准气调库2座,并配套所需公共设施部分。项目12月底全部建成。
2、后塬山区苹果栽植试点项目。总投资106.7万元,完成山区苹果栽植807亩,其中,照金镇50亩,瑶曲镇147亩,小丘镇200亩,庙湾镇410亩。
(四)“访民意,解民困,送温暖”党旗领航奔小康活动开展情况
一是深入开展党旗领航奔小康活动入户走访,我局局机关包抓移村810户,3100口人,贫困户66户(包抓贫困户35户),区园艺站包抓移村吊咀村农户334户,1136口人,贫困户24户(包抓贫困户6户),截至目前局机关18名领导干部开展集中走访123次,其中移村84次,吊咀39次,实现贫困户全覆盖。二是扎实征集群众意见及建议。在入户中通过谈心共征集各类意见18条,建立台账,限时办结,现已经全部办结,群众满意率100%,其中征集问题主要是果业技术方面的问题,由区果业技术服务队培训解决。三是创新工作方法,以群众利益为出发点,春节前开展集中慰问,共计慰问贫困户37户(其中:移村20户,吊咀9户),慰问品每户价值300元,协助陕西日报社开展春季慰问66户,每户贫困户慰问金500元,发放米面油等,折合人民币200元。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决算包括原果业管理局本级和园艺工作站决算。
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共有1个,包括: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原果业管理局本级 |
2 |
园艺工作站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事业编制9人,实有人员9人,单位管理的退休人员1人,自行内设2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和业务办;下辖1个事业单位园艺工作站,事业编制10人,实有人员8人,退休5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上年增减情况
(1)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725.2417万元,较上年减少8623.6283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项目资金(小丘现代农业产业园低碳产业集成开发节能减排综合示范项目)。
(2)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162.7794万元,较上年增加1654.0594万元,主要原因是支出了项目资金(小丘现代农业产业园低碳产业集成开发节能减排综合示范项目)。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725.24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645.2417万元,占总收入的95.36%,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45.2417万元,占总收入的95.36%;其他收入80万元,是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占总收入的4.64%,主要是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取得的专项资金(东耀扶贫资金-水峪村樱桃大棚建设)。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4162.77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1.1494万元,是为保障单位职工工资、薪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及正常运转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4.35%;项目支出3981.63万元,是为完成专项业务活动产生的专项资金支出,占总支出的95.65%。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上年增减情况
(1)2018年度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645.2417万元,较上年减少8703.6283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专项资金(小丘现代农业产业园低碳产业集成开发节能减排综合示范项目)。
(2)2018年度本年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162.7794万元,较上年减少1654.0594万元,主要原因是支出了专项资金(小丘现代农业产业园低碳产业集成开发节能减排综合示范项目)。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62.7794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教育支出2670万元,主要是项目资金支出(小丘现代农业产业园低碳产业集成开发节能减排综合示范项目);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0102万元,主要是缴纳职工社会养老保险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0853.96万元,主要是缴纳职工医疗保险支出;农林水支出1463.6838.33万元,主要是单位正常运转所产生的工资薪金等日常经费和项目资金支出(2018年香菇小镇建设项目、2018年蔬菜大棚建设项目、2018年春季攻势示范园建设项目)。
教育支出为2670万元,普通教育2670万元,包括其他普通教育支出2670万元,主要用于小丘现代农业产业园低碳产业集成开发节能减排综合示范项目。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0102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离休费21.0102万元,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1.0102.0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社会养老保险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0853.96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8.0853.96万元,包括事业单位医疗8.0853.9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支出。
农林水支出1463.6838.33万元,农业1192.9238万元,包括:
(1)事业运行148.654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津补贴和日常经费支出。
(2)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484.742万元,主要用于2018年蔬菜大棚建设项目和2018年春季攻势示范园建设项目。
(3)病虫害防治3万元,主要用于病虫害防控经费支出。
(4)其他农业支出556.5269.55万元,主要用于2018年香菇小镇建设项目、2018年苹果保险项目、2015年国家级园艺作物水果标准化示范园建设项目。
扶贫270.7599万元,包括其他扶贫支出270.7599.76万元,主要用于2018年春季攻势贫困户栽植项目。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1.1494万元,用于保障职工工资、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其中:人员经费161.0224万元,主要包括:工资津补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人员费用;公用经费20.1269万元,主要包括:日常公用经费和病虫害防控经费等支出。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6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56万元,公务接待费0.11万元;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0.11万元,降低了3.95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增加0.27万元,增长了11.79 %,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了0.38万元,降低了77.55 %,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区政府及上级部门安排的公务接待批次减少,公务用车两年度相对平稳。
(1)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2017- 2018年度均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及保有情况
2017-2018年度均无购置车辆,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56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增加了0.27万元,增长了11.79 %,主要原因是扶贫项目下乡频率增加,燃油费增加;本部门(含局属单位)2018年末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2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8年公务接待2批次,13人次,支出0.11万元,比上年减少0.38万元,降低了77.55 %,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区政府及上级部门安排的公务接待批次减少。
2、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2018年度均无培训费支出。
3、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无会议费支出,比上年减少4.42万元,减少了100%,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区政府未安排果品推介会。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部门未开展绩效管理工作。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13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等日常支出。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上年同口径减少1.42万元,降低了6.59%,减少主要原因是采取相关措施严控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等日常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441.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224.5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1.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215.1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2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网络编辑:区财政局
信息审核:文大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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