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耀州区农村工作部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中共铜川市耀州区委农工部是区委主管“三农”工作方面的综合职能部门,是区委在“三农”工作方面的参谋和办事机构,负责对全区“三农”工作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调查研究、监督指导。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落实上级有关“三农”的方针、政策和部署,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抓好贯彻落实党的农村政策的建议和具体措施,并进行检查督促。
2、开展农村工作的调查研究,综合分析,研究提出深化农村改革、发展农村经济、推进农村社会进步的长远规划和阶段性意见。
3、负责全区农村工作综合性会议文稿、有关农业和农村政策文件的起草、审核;参与、指导拟定有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地方性规章。
4、统筹协调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协调区直农口部门、涉农部门的农业经济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区农业和农村工作进行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
5、参与实施科技兴农战略,协调农业招商引资和农业科技人才引进等工作。
6、协调区委组织部管理区直农口部门领导干部。
7、负责对乡镇(街道)农村工作的指导和考核考评。
8、协助抓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
9、统筹协调上级下达的各类涉农专项资金,组织协调向上争取支农项目资金,监督涉农、支农资金使用,监督统筹城乡试点村资金、项目到位、使用情况。
10、制定全区农业系统干部培训规划,配合抓好农村基层干部的教育培训。
11、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内设机构
部门内设新农村建设领导办公室。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组织宣传讲了中央一号文件。二是按照全区“访民意,解民困,送温暖”党旗领航奔小康活动安排,督促各包抓农村工作部门(单位)落实工作任务。三是制定了《中共铜川市耀州区委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对乡村振兴工作做出了全面安排部署。四是全面完成2018年11项农村改革任务。五是启动龙首村市级新型农村社区示范村建设。六是积极做好杨家河村和龙首村包村工作。七是组织开展市区脱贫攻坚示范评选,树立发展典型38个。八是认真学习“两准则一条例”,健全完善部门各项规章制度。九是“三会一课”全面落实,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如期召开,脱贫攻坚年度任务圆满完成。十是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开展文明劝导,完成了创国卫成果提升、造林绿化等工作任务。十一是完成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网民留言办理工作,全年无安全、信访、稳定案件发生。十二是2018年度“访民意、解民困、送温暖”党旗领航奔小康活动20件任务全面完成。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决算编制单位为区委农工部本级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铜川市耀州区农村工作部部门本级(机关)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5人;实有人员10人,其中行政5人、事业5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增减变化主要原因。
(1)2018年度收入合计275.85万元,较上年增加114.3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18年财政拨款项目资金及人员费用增加;
(2)2018年度支出合计274.85万元,较上年增加107.3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18年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及人员费用增加。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收入合计共275.8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75.8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75.8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支出合计274.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6.44万元,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46%;项目支出148.41万元,是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支付锦阳路街道办水峪村公厕建筑工程和表彰2017年农业农村工作表彰奖励专项支出,占总支出的54%。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1)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75.85万元,较上年增加114.3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18年财政拨款项目资金及人员费用增加。
(2)2018年度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74.85万元,较上年增加107.3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18年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及人员费用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4.85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0.23万元,科学技术支出5.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26万元,农林水支出148.0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35万元。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0.23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99.82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行政编制人员工资福利支出、2017年目标责任考核奖励金支出和业务工作公用经费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41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
(3)科学技术支出5.0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农业工作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26万元,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2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在编人员养老保险单位上缴部分。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35万元。即行政单位医疗支出5.3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在编人员医疗保险单位上缴部分。
(6)农林水支出148.00万元。即其他农业支出148.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锦阳路街道办水峪村公厕建筑工程和表彰2017年农业农村工作市级表彰奖励。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6.44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其中:人员经费104.82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21.6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0.1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上年0万元,本年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上年0万元,本年0万元;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0.1万元,减少率为100%。
(1)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支出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18年和2017年均无此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及保有情况。
2018年购置车辆0台,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上年和本年无公务车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8年公务接待0批次,支出0万元,比上年减少0.1万元,减少率1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18年无公务接待支出。
2、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支出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上年和本年无此项支出。 3、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会议费支出7.45万元,比上年增长6.07万元,增长448%,主要原因是区委农工部牵头,并与扶贫局、农业局共同组织召开了2018年农业农村暨脱贫攻坚工作表彰大会,本次会议为全区脱贫攻坚年度总结表彰会与农业农村工作会议两会并一会召开,会期为一天,上午观摩,下午开会,区镇村三级六百多人参会,会上共表彰十二大项,共174个(单位、人)牌次,会议费由农工部统一申请专项经费结算各参与单位会费,会议规模较大,会程安排较多,所以较上年费用增加。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62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主要是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行政单位1户,合计21.62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100%;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上年同口径减少0.19万元,降低0.8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各项规定,尽量节约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5、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6、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7、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8、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9、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10、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11、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12、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3、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4、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网络编辑:区财政局
信息审核:支如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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