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耀州区农业局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农业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农业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有关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组织起草有关农业、畜牧业和农村经济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推进农业依法行政;拟定全区种植业、畜牧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产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指导组织实施;硏究拟定农业产业政策,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产品品质的改善;提出有关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及农业财政补贴的政策建议;起草有关农业的政策、规定并监督实施。
(二)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负责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提出扶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经批准后与相关部门共同制订实施方案并指导实施。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退耕还林后续产业项目。
(三)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四)承担提升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指导农业检验检遡体系建设;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和执法。
(五)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对市内动植物(除森林、野生动物外)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担境外引进农作物种子(种苗)检疫工作;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的管理。
(六)拟定全区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政策和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和发展规划,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建设和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预测并发布农业生产资料的年度和中长期供求情况等农村经济信息。
(七)组织农业资源区划、生态农业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指导农用地、草原、宜农滩涂、宜农湿地、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管理和科学利用。运用工程设施、农艺、农机、生物等措施发展节水农业。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会同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制定农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重大农业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的申报及实施;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组织引进国外农业先进技术,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
(九)组织实施农业相关产业技术标准,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的保护工作。组织实施种子(苗入、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和农业机械等农用产品的质量监测、鉴定和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农业机械化发展和农机安全监理工作。
(十)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畜牧兽医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指导全区畜牧业结构调整,硏究提出畜牧业发展规划及重大技术措施;指导全区畜牧业产销一体化和服务体系建设;提出种畜(禽)场、畜牧业商品基地和其它畜牧业技术项目,并实施管理。
(十二)负责兽医医政、兽药药政和种畜禽、牧草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动物(野生动物除外)防疫、检疫工作、组织动物疫情发布、控制和扑灭工作;组织实施兽医、兽药、牧草畜禽品种标准,实施兽药产品质量的监测、鉴定及执法监督。
(十三)负责国家、行业、地方相关标准的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畜产资源的牧草地资源保护工作;承担全区官方兽医、执业兽医管理及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工作;参与拟定“菜篮子”工程的有关肉、奶、蛋项目,并组织实施;承担畜产品经济的协调工作。
(十四)主管农业涉外工作。开展农业方面的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审査农业重大引进项目。
(十五)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机构设置情况: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设有6个科室,办公室、种植科、畜牧兽医科、项目管理科、农机农经管理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与行政执法科。根据市委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本部门于2019年3月更名为铜川市耀州区农业农村局,相关职责及内设机构待三定方案审批后调整。
二、2018年农业局工作完成情况
(一)主要指标
1、农业经济持续增长。全区农业总产值、农业增加值达到20.83亿元和11.94亿元,分别较上年增长3.1%和3.3%;畜牧业产值达到3.54亿元,较上年增长1%;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预计12030元,同比增长9.3%;争取国家资金7383万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61亿元,借助西洽会、农高会成功签约项目7个,招商引资9.06亿元。
2、粮油药生产稳步提升。全年粮食总面积36.1万亩,总产7.36万吨;4.06万亩油菜,总产4457吨;中药材留存面积4.94万亩,新增种植面积11412亩,开展黄芩品种品比实验,大力发展“耀芩”种植规模。
3、畜牧养殖业健康发展。年新增奶牛1200头、生猪2.2万头、肉牛2250头、肉羊6200只,家禽饲养量112.2万羽;创建省级标准化养殖示范场2个、市级2个,新建规模养殖场7个;完成人工种草面积2.9万亩。
(二)重点工作
1、产业脱贫。深入实施“果业富民”战略,以苹果、核桃、花椒产业为重点,实现了全区贫困户人均1亩鲜果或3亩干杂果目标;不断优化产业布局,发展肉兔、奶山羊、蛋鸡产业,带动贫困户2100余户;54个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并网发电,覆盖3015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注入村级集体经济合作组织产业扶持资金5835万元,用于发展优势特色产业,提升村集体经济组织带贫能力;积极组织参加首届铜川扶贫产品交易会、东台市扶贫产品推介会等交易活动,不断提高我区农产品线上线下销售能力,破解产销不畅难题。
2、农业园区建设。25个省、市、区级现代农业园区年完成投资4.168亿元,园区总产值达到5.1亿元,新引进入园项目7个,签约资金9.06亿元;陕西药王谷智慧农业示范基地、现代果业科技文化主题园、天成园脱毒果树苗木繁育示范基地、宸阳牛羊屠宰加工养殖示范基地等重点项目稳步推进;同时,积极带动园区周边230余户570余名贫困群众发展林果业2000余亩,带动全区23个村集体和600余户贫困户参与肉兔养殖和肉羊托管,解决就业1231户1457人。
3、美丽乡村创建。张郝—水峪步寿塬示范片区实施项目16个,计划投资1.683亿元,完成投资额1.695亿元;25个美丽乡村创建村实施项目176个,计划投资1.1亿元,完成投资1.123万元;创建最美村3个、示范村6个、精品村9个、达标村10个、升级晋档示范村9个、升级晋档精品村7个。
4、农机水平。完成农机作业面积153.19万亩;完成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93.99万元,受益农户854户;实施机械深松整地面积1.16万亩,保护性耕作面积 9.1万亩,秸秆综合化利用面积41.08万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0%。
5、农村综合改革。全区117个行政村基本完成清产核资工作,清理村账面资产33987万元,核实资产61110万元,其中:18个“三变”改革千村试点村,清理村账面资产3060万元,经营性资产4923万元;农村集体产权交易中心建成运营,完成交易宗数16笔,成交金额9021万元;审核批准抵押贷款10笔,总金额3263万元。
6、动物防疫。全面完成春、秋两季动物防疫工作,全区免疫密度达到90%以上,血清抗体检测合格率达到70%以上;强力开展非洲猪瘟防治工作,对全区各镇办的生猪养殖情况开展了4轮排查,累计排查生猪10万头次,未发现异常。
7、农产品质量安全。巩固省级农产品质量监管示范区成果,对全区已获得认证的32个无公害农产品企业和基地、5个有机农产品、1个绿色农产品加强证后监管,按照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要求,开展省级送样抽检40个、市级80个、速检1493个,合格率均达100%;年内新增无公害认证农产品4个,“果耀香”牌苹果获得市级名牌产品称号。
8、“大棚房”专项整治。为落实中省市领导批示要求和各级“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会议精神,我局开展了四次全面摸排,共整治清理“大棚房”问题34个,完成整治面积60.856亩。
9、包村工作。区农业局机关和局属14个单位派出3名“第一书记”、29名(党员12名)驻村工作队员对12个村进行驻村帮扶,135名干部职工对1354户群众进行结对帮扶,其中贫困户265户。一年来,全局干部开展各类帮扶活动3000多人(次),为包抓村办实事120余件,开展各类农业技术指导、培训60场次,培训指导农民群众8000人次,发放宣传材料和技术服务手册5000余份,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150余件,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10、中心工作。一年来,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顾全大局,全面完成了脱贫攻坚、“访民意、解民困、送温暖”党旗领航奔小康活动、信访维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扫黑除恶、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法治政府示范区创建、绿化造林、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任务,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三、农业局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铜川市耀州区农业局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共有17个,包括:
序号 |
单 位 名 称 |
1 |
铜川市耀州区农业局本级(机关) |
2 |
铜川市耀州区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 |
3 |
铜川市耀州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 |
4 |
铜川市耀州区农业机械安全监理站 |
5 |
铜川市耀州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
6 |
铜川市耀州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
7 |
铜川市耀州区种子管理站 |
8 |
铜川市耀州区畜牧技术推广站 |
9 |
铜川市耀州区农产品质检中心 |
10 |
铜川市耀州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
11 |
铜川市耀州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
12 |
铜川市耀州区农村经营管理站 |
13 |
铜川市耀州区农村能源办公室 |
14 |
铜川市耀州区农业信息站 |
15 |
铜川市耀州区中药材办公室 |
16 |
铜川市耀州区现代农业园区管理办公室 |
17 |
铜川市耀州区畜禽定点屠宰办公室 |
四、农业局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56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146人;实有人员165人,其中行政12人、事业153人。(数字和决算系统中数字保持一致)
五、铜川市耀州区农业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含基层单位)
(1)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2216.76万元,较上年10863.18万元增加1353.58万元,主要原因是产业扶贫及农业生产支持补贴的增加。
(2)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8479.24万元,较上年10853.01万元减少2373.7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农业项目与2017年比较项目数量和资金额减少。
2、本年收入构成情况
2018年收入合计12216.76万元(为农业局机关及17个局属单位合计收入)。其中:财政拨款12201.95万元,占总收入的99.88%,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201.95万元,主要为非本级财政部门专项资金拨款收入;其他收入14.81万元,是上级部门拨付的专项工作经费,占总收入的0.12%。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8年支出总计8479.24万元(为农业局机关及17个局属单位合计支出)。主要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类。
(1)基本支出1704.92万元,主要是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主要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包括:1.工资福利支出1162.28万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148.31万元;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7.74万元,占总支出13%。
(2)项目支出6774.32万元,主要是完成现代农业园区提质增效、产业扶贫、农业粮食直补、小麦玉米农业保险、光伏产业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耕地产能提升、畜牧产业发展等项目支出。
(3)年末结转和结余3813.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84.54万元,项目支出结转3729.45万元。
(二)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含基层单位)
1、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2201.95万元,较上年10863.18万元增加1338.77万元,主要原因是产业扶贫及农业生产支持补贴的增加。
(2)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8464.43万元,较上年10853.01万元减少2388.58万元,主要原因是 2018年农业项目与2017年比较项目数量和资金额减少。
2、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含基层单位)
2018年铜川市耀州区农业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总计8464.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94.51万元;项目支出6769.92万元。主要为本级财政拨款及当年从中省市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2018年度,农业局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数:8464.43万元。按照支出功能分三大类: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10万元;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218.11万元;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105.87万元;4、节能环保支出(211)90.84万元;4、城乡社区支出(212)5万元;5、农林水支出(213)8034.61万元。其中:(1)行政运行(2130101)148.23万元;(2)事业运行(2130104)1196.02元;(3)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2130106)66.56万元;(4)病虫害防治(2130108)55.13万元;(5)农产品质量安全(2130109)3万元;(6)执法监管(2130110)4.27万元;(7)农业生产支持补贴(2130122)305万元;(8)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2130124)20万元;(9)其他农业支出(2130199)956.6万元;(10)林业事业机构(2130204)2.92万元;(11)生产发展(2130505)1612.45万元;(12)其他扶贫支出(2130599)3606.43万元;(13)其他农林水支出(2139999)58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保障单位基本运行所发生的支出82.87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支出24.04万元,主要反映机关为保障基本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租车费及其他费用支出。
(2)事业运行支出58.83万元,主要反映局属17个事业单位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94.51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其中:人员经费1605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1571.91万元,主要包括:人员工资、津贴、财政配套养老金、年终一次性奖金、医疗保险、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3.09万元,主要包括:遗属补助、丧葬费、抚恤金、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89.50万元,主要包括:日常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差旅费等。
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按经济分类科目)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464.43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1571.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566.46万元,津贴补贴509.1万元,奖金37.4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3.8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27.43万元,职业年金缴费5.8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13.5万元,住房公积金45.01万元,医疗费1.0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2.19万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170.11万元(其中:办公费24.86万元,印刷费17.7万元,咨询费5.23万元,手续费0.61万元,水费1.73万元,电费6.76万元,邮电费8.22万元,差旅费42.31万元,维修费2.53万元,租赁费1.41万元,培训费9.83万元,公务接待费7.58万元,劳务费7.12万元,专用材料费0.45万元,委托业务费0.5万元,工会经费4.4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4.0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72万元);(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3.09万元(其中:抚恤金19.4万元,生活补助13.49万元,救济费0.1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79万元);(4)资本性支出6689.3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5.56万元,基础设施建设6682.38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1.38万元)
5、2018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无此项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6、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无此项收支。
(三)2018年 “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8.2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2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10.27万元),公务接待费7.98万元。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5.96万元,增长61.9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增加0.73万元,增长10.04%,主要原因是工作业务量增加以及扶贫下乡等车辆运行费用等;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增加5.23万元,增长222.55%,主要原因是工作业务量增加接待批次和人员增加。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及保有情况:农业局及局属单位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增加0.7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农业技术推广、畜牧产业安全检测、动植物防疫、产业扶贫等工作公务用车所发生的过桥费、燃油费、汽车维修、保险费等增加。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2018年公务接待18次,244人,支出7.58万元,较上年增加5.2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来访人员用餐费。
2、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培训费支出为0.428万元,比上年减少1.182万元,主要用于全区职业农民及贫困户农业技术培训支出。
3、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度会议费支出为0万元,比上年减少0.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无会议费支出。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未开展绩效管理工作。
七、2018年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5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较2017年同口径减少36.06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一般性开支,减少不必要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2018年预算内政府采购支出为55560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55560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实有公务用车10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5、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网络编辑:区财政局
信息审核:支如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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