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公安局耀州分局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来源:区财政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9-11-25 15:18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定期掌握分析道路安全动态,制定对策。

2、负责道路交通管理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加强道路巡逻,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加强交通安全宣传,预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3、加强交通事故现场勘查和处理。

4、加强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侦破工作。

5、做好机动车辆注册登记和驾驶员管理工作。

6、搞好特勤交通安全保卫任务,维护重大节日、集会、游行的交通秩序,制止协助破获在道路上的犯罪活动,堵截在逃犯罪分子。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部门下设一所八队:车辆管理所、城区中队、董家河中队、柳林中队、小丘中队、石柱中队、照金—香山景区中队、机动特勤中队、事故处理中队。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多策并举,全面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

1.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做到登高望远、居安思危、勇于创新、永不停滞,更要结合交管工作实际,精心谋划,认真落实,真抓实干出成绩。

2.开展各项政治理论学习,圆满完成了“两学一做”专题学习教育、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各级公安厅局长会议精神的贯彻学习任务,进一步夯实了全体民警的政治思想基础。

3.聚焦精准,同心协力,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大队在开展好“周四”帮扶日的同时,还想尽一切办法帮助贫困户提高经济收入,改善生活质量,竭尽全力抓脱贫,提升群众满意度。

4.先后组织民警开展了纪律作风教育整顿、“大警示大排查大整改”等活动,加强教育,严格监管,为推进大队交通管理和队伍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5.加强培训教育和岗位练兵,狠抓素质强警。组织全体民警开展警务实战化演练,训练警容警姿、队列队形、交通指挥手势;组织事故处理岗位民警重点培训了现场勘察、调查取证和事故调处等业务技能;组织路面执勤岗位重点培训了规范执法,交通拥堵疏导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6.切实做好警务辅助人员改革工作,按照分局统一安排,严格做好辅警档案整理、辅警考试报名及加分、体检、政审、等级评定等相关工作,层层把关,以本次改革为契机,全力推进辅警队伍规范化建设。

7.大队深入开展了保密教育整顿自查自纠工作和第三十个保密宣传月活动,细化措施,强化保密责任,提升民警保密意识。

8.活跃警营文化,缓解工作压力。大队举办了以“读经典、品书香、颂耀州”为主题的朗诵大赛;组织部分党员民警观看爱国教育电影《厉害了,我的国》、《邹碧华》等;积极参加了耀州区第三十九届“安康杯”职工篮球赛,并取得了第一名的骄人成绩;组织民警、辅警在药王山开展了以“新年登高健身,远望成就梦想”为主题的登高活动;举办“民警夜校”,进一步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强化队伍正规化管理。

(二)强化措施,努力营造和谐安全道路通行环境。

1.围绕春运工作的特点,精心部署,细化措施,深入到辖区客运公司召开动员会、讲解安全知识、发放宣传资料、检查车辆状况,对辖区春运客运单位、企业参加春运载客汽车驾驶人实际核发《春运证》、《准驾证》84份,同时对客运车辆严格做到“三必查”。据统计,春运共出动警力3600人次,警车230台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4000起。

2.缓堵保畅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没有发生长时间大面积交通拥堵。大队积极创新工作模式,实行高峰岗错时工作制,同时进一步加强乱停乱放整治,从源头遏制拥堵的发生,为人民群众创造了一个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3.扎实开展“治污降霾”专项行动。大队共设立超限超载检查点6个,配备执勤民警32人,全部24小时设卡检查,共办理超限超载案件504起(超限站移交504起),劝返超限车辆1000余辆。同时加强低速货车载货柴油汽车污染治理专项整治行动,保道路以畅通、还群众一片蓝天。

4.进一步加强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对辖区校园周边道路安全设施、交通标志标线等进行更新完善,在学生上下学高峰期设立护学岗10处,对全区所有校车及校车驾驶员进行备案检查,并不定期开展严查校车超员、超速、“黑校车”等专项行动,确保上下学期间师生出行安全。

5.全力推进“两员两站”建设,大队领导多次进行实地调研,与相关单位密切配合,不间断的督导检查,扎实推进建设进度,截至目前,我区共建成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113个(二级劝导站15个,三级劝导站98个),乡镇交通安全管理站11个,已全部建设完成,实现全覆盖,农村道路交通秩序得到极大改善。

6.扎实开展各项专项整治行动,不断强化交通秩序管理,大队将日常管理与专项整治有机结合,常抓不懈,先后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声势浩大的交通秩序整治行动,有力地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和社会治安良好秩序。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0月31日,大队共纠正各类交通违法行为37199余例,办理一般程序交通违法行政案件832起(行政处罚案件448起,行政拘留案件115人,酒驾行政处罚案件265起,醉驾2起,毒驾案件2起)其它21003起。

(三)常抓不懈,事故处理预防工作显成效。

今年大队紧紧围绕“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总体目标,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扎实开展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

1.狠抓道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年共排查上报安全隐患10处(现已经整改到位)。以交安委办公室名义发放整改通知书1份、函1份。

2.结合我区交通事故发生的特点和规律,研究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查找事故发生的规律、特点,制定事故预防对策。对各类交通事故认真统计分析,每月、每季度定期进行交通事故成因分析,为领导决策和执勤中队的日常交通管理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3.继续深入推进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人民调解制度。全力做好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工作,化解社会矛盾,最大限度地化解因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引发的影响社会发展稳定的不安定因素,从而达到社会和谐稳定的目的。

4.强化交通事故应急演练,提高交通事故处置能力,大队组织了多次交通事故应急演练,演练过程分工明确、衔接顺畅、快速及时、措施得当,与消防、医院等部门密切配合,事故应急处置的能力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2017年11月1日至2018年10月31日我大队共受理交通事故617起(其中受理一般程序案件103起,受理简易程序案件514起),死亡21人,受伤137人,经济损失2415753元,与去年同期受理各类交通事故686起(其中受理一般程序案件86起,受理简易程序案件600起),死亡26人,受伤108人,经济损失1784802元相比,发案起数下降10.05%,死亡下降19.23%,伤人上升26.85%,直接经济损失上升35.35%,事故四项指数两降两升。全年发生交通肇事逃逸案件2起,破获2起,破获率100%。

(四)创新形式,提升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大队以“七进”和“四创建”活动为载体,多渠道、多层次,开展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积极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群众喜闻乐见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今年,大队在《西部法制网》、《三秦都市网》等媒体刊登稿件86篇。微信发送工作动态信息89条;微博发送原创信息17条;短信平台发送温馨提示27条;今日头条发送工作动态信息109条;今日头条、微信平台曝光警示案例“交通肇事罪”违法行为2起。今日头条、微信平台、人民法制网、陕西日报当代网曝光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员违法行为23人(案例13起)、曝光毒驾1起、伪造机动车驾驶证1起、酒后驾驶营运车辆1起;通过新浪微博、交警APP、一直播开展大直播12次。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攻坚战”、“110宣传日”、“春运”、 “六一守护生命”等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8场次,深入企业宣传33次,深入农村宣传45次,景区、人流量较大广场宣传26次,深入宣传校园21次,深入客运企业宣传13场次,播放宣传视频109场,摆放展板230余块,悬挂横幅共36条,利用LED显示屏滚动宣传标语190余条,出租车LED显示屏滚动宣传标语2350余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8000张。

(五)标本兼治,大力提升全队规范执法水平。

1.加大执法培训工作力度,进行法制员业务技能专题培训,组织到先进大队进行参观学习,汲取他人经验,通过交流学习实现共同进步;举办法制员业务竞赛,进一步提高法制员队伍的履职能力和专业化水平。

2.开展“交警大讲堂”、“学一法、议一案”活动。深化“以听代训,以训促学”的方式,组织民警到人民法院旁听庭审过程,强化办案民警的法律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开展“学一法议一案”活动,组织开展了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立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今年大队共评审案件456起,评出优秀案件362起,对评查出来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办案人员整改。

3.完善执勤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制度,组织执勤执法记录仪专题培训2次,抽查执法记录仪使用情况26次,深化执勤执法记录仪采集数据的综合应用,推进民警队伍管理机制建设。

(六)稳中求变,着力提升车驾管业务服务效能。

1.狠抓民警教育培训,积极组织8名民警参加了业务培训班,并充分依托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各类监管系统,紧盯车驾管异常业务责任追究,竭力提升民警的管理服务水平。

2.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攻坚行动,强化重点车监管,确保重点车如期检验,其中危化品车检验率98.98%,报废率97.2%;校车、营转非客车、公路客车、旅游客车检验率100%;重型货车检验率98.28%,报废完成率93.88%。

3.创新服务措施,增添服务内容,不断优化办事环境,落实各项车驾管服务举措,面向社会各界群众提供全方位服务。全面推行“一次办、马上办”,实现了“申请材料四个减免、简单业务一证即办、普通业务一窗通办个性服务自助快办”,完成了机动车查验区建设,使办事群众享受到了改革得实惠。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0月 31日,共办理驾驶证业务3086笔,共办理机动车业务2321笔。

(七)科技强警,稳步推进信息化建设。

1.举办了多次接处警工作培训会、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推广应用培训会及警务通使用培训会,全面提升“110”警务工作效能,提高民警接处警素质,提升指挥中心运作效率。

2.对辖区各主次干道的交通标线进行全面的排查,对于陈旧模糊的交通标线从新施化,更换破旧交通标识,对室外交通设施进行饰新和维护,提升城市形象。

3.做好公安信息网安全管理工作,组织民警、辅警进行了公安信息网络安全和保密基础知识培训,牢固树立所有民警、辅警的公安网络信息安全意识,避免泄密事件的发生。

4.规范窗口办公秩序,遏制买分卖分违法行为,从9月1日起,大队交通管理服务大厅正式启用了人脸识别系统,处理违法必须进行“三证”核验(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进一步规范交通违法处理工作流程。

全年,指挥中心共受理122呼叫2292起,其中真实报警2292起,下达指挥调度派警单2292起;落实市局指挥中心110转警1720起,群众报警572起;共处理各类车辆违法17748起,上缴罚款2410154元;缉查布控共接收指令3533起,上网401起,未发现1234起,强行冲卡41起,教育警告21起,扣车4起,假牌1起,正常放行1127起。

(八)攻坚克难,全力以赴打赢“道路交通安全攻坚战”。

按照市交安委和区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扎实开展了由我大队牵头,交安委成员单位参与的道路交通安全攻坚行动,组织交安委各成员单位召开的道路交通安全大型专题会议5次,组织大队专项办成员科室召开的道路交通安全大型专题会议10余次,大队班子成员密切关注此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定期督导、检查、通报、反馈,力求将此项工作完成的尽善尽美。扎实开展重点车辆和驾驶人隐患清零工作,先后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活动4次,严格路面行车秩序管理和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采取多种形式、多角度对交通安全攻坚行动进行宣传,成功举办了2018耀州区道路攻坚行动、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演练活动,“两站两员”建设任务全部完成,目前劝导工作已全面开展。通过大队与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在省道路交通安全攻坚行动督导组的两次考核检查中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得到各级领导的一致好评。

(九)凝心聚力,圆满完成各类交通安保任务。

今年以来,先后有国家、省委省政府等各级领导莅铜视察、调研,“两会”、“清明”、“五一”、“高考”、“十一”、“ 纪念陕甘边革命根据地创建85周年”等各类交通安保特勤200余次。全体民警凝心聚力,不畏严寒酷暑,如磐石般坚守在岗位上,圆满完成了各项交通安保任务,得到了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在“药王山、香山古庙会”期间,民警放弃周末休假,全员上路,延长工作时间,无缝隙、全天候执勤,为药王山、香山古庙会活动的顺利进行创造了良好的交通环境。在“清明节”、“五一”、“十一”等节假日期间,科学部署警力,强化路面管控,确保了节日期间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受到广大游客和群众的好评。

(十)完善文明宣传标牌标识,整治城区乱停乱放、车让人等工作,定期对大队办公楼外,及包抓路段环境卫生进行清扫,制定工作方案,扎实开展创文创卫工作;同时积极开展治污降霾、老旧车辆淘汰等专项工作。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本级及所属0个下级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实有人员21 人,其中行政21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0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056.04万元,较上年减少73.78万元,主要原因是标示线奖补、公益性岗位补贴、治污降雾等其他收入减少。

(2)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110.86万元,较上年增加76.31万元,主要原因是污染治理(孙源地区环境政治办检查办补助)、联动治超费用(路警联合执法)、“两员两站”建设、完善交通标志及政法转移支付办案业务费等项目支出增加。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可采用图表进行辅助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1056.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045.68万元,占总收入的99.02%,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45.68万元;其他收入10.36万元,是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占总收入的0.98%,主要是铜川公路局转来联动治超费及市交警队转来污染治理资金及市交警队转来2017年先进个人及先进集体奖金及省交警队转来慰问费。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1110.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9.43万元,是为部门正常运行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74.67%;项目支出281.43万元,是为完成各专项业务,在基本预算支出之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主要包括污染治理(孙源地区环境政治办检查办补助)、联动治超(路警联合执法)、“两员两站”建设、完善交通标志资金、自定采购、安装药王大道矿山路口交警监控智能卡系统、政法转移支付办案业务费及环境问题整改工作补助等专项业务支出,占总支出的25.33%。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8年度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045.68万元,较上年增加21.4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医保及环境问题整改工作补助资金收入增加。

(2)2018年度本年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103.69万元,较上年增加151.78万元,主要原因是污染治理(孙源地区环境政治办检查办补助)、联动治超费用(路警联合执法)、“两员两站”建设、完善交通标志及政法转移支付办案业务费等项目支出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03.69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公共安全支出1085.62万元(主要是道路交通管理1025.64万元、其他公安支出59.9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28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节能环保支出6.8万元(主要是其他节能环保支出6.8万元)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为公共安全事务支出1085.62万元。包括: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36万元,主要用于污染治理(孙源地区环境政治办检查办补助)及联动治超费用(路警联合执法)。

(2)道路交通管理1026.44万元,主要用于维持机关正常运行的基本支出818.15万元及项目支出208.29万元。

(3)其他公安支出59.98万元,主要用于政法转移支付办案业务费。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28.63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其中:人员经费613.49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及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缴费;公用经费215.1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取暖费、劳务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43.9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3.98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4.34万元,增长10.95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增加4.34万元,增长10.95 %;公务接待费与上年持平。

(1)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2018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及保有情况。

2018年购置车辆0台,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3.98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增加4.43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陈旧老化,使用频率高,大部分车辆临近报废,维修运行成本加大。本部门(含局属单位)2018年末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24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8年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培训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3、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部门项目支出未纳入2018年度区级绩效目标申报范围。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5.14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主要用于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及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其中:行政单位1户,合计215.14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100%。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上年同口径减少57.17万元,降低20.9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缩单位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49.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19.8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0万元。其中:授予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为13.5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的27.22%。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24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铜川市公安局耀州分局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部门决算表.XLS


网络编辑:区财政局
信息审核:文大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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