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耀州区石柱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党政办公室(加挂财政所牌子):主要承担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组织、统战和群团等工作。负责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负责乡镇财政财务工作。
人大主席团办公室:负责人大日常事务和代表联络工作。
经济发展办公室:制定并实施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动植物防疫、兽医监管、水务管理、防汛抗旱、气象公共服务与灾害防御;负责辖区内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及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巡查;督促指导农产品生产者、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者建立安全经营档案;对产地农产品进行快速检测,协助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产地准出和质量追溯等工作,收集、报送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定期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工作,推广农产品安全生产技术和操作规程,承担村级监管员的组织管理和培训指导工作。制定并实施镇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负责产业发展、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商贸流通、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监管、国土资源管理、市场监管等工作。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相关工作。
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主要承担民政、社会保障等综合性事务。负责社会救助、防灾减灾、社区建设、拥军优抚、民族宗教、老龄、残疾人等工作。协调社会事务相关工作。
维护稳定办公室(司法调解所):主要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国防动员教育、民兵预备役等工作。负责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负责社区矫正等工作。
宣传科教文卫办公室:主要承担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宣传、科技、教育、文化、体育、卫生、计生等工作。负责公共教育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经济综合服务站:承担生产经营、集体资产管理、土地流转、科技推广、就业创业、水利技术、动物防疫实施及疫情调查报告等具体服务工作。
社会保障服务站:承担就业培训、社会保险、救助、福利及社区服务等具体服务工作。
公用事业服务站:承担道路管护、环境卫生、供水供电等公共事业服务。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地方财政收入达到250万元,同口径增长6.4%。
2、完成固定资产投资6亿元;招商引资合同利用市域外资金1.2亿元,实际利用6000万元。
3、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达到13385元,增长10.6%。
4、完成97户285名贫困人口脱贫。
5、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96%以上,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8%以上,群众对就业、医疗、教育、环境保护、社会救助、文化生活、社会治安、干部作风等8方面满意率达到96%以上。
6、完成15个村2000亩现代果业示范园建设。
7、完成山水林田湖项目6200万元建设任务。
8、完成生寅-王益-光明14公里通村道路和全镇60.5公里通组路建设任务。
9、完成石柱、沟西、韩古、新兴、神湫、王益集中供水站
改建工程,解决偏远村组的人畜安全饮水问题。
10、做好三变改革试点村产业发展工作。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本级及所属0个下级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91人,其中行政编制39人、事业编制52人;实有人员85人,其中行政53人、事业32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0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长(减少)情况,分析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1)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9465.79万元,较上年减少2257.18万元,主要原因是公租房建设支出减少。
(2)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9368.91万元,较上年减少2452.1万元,主要原因是公租房建设支出减少。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9465.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9465.7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465.7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是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是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占总收入的0%,主要是无此项收入。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9368.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50.50万元,是为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14.41%;项目支出8018.41万元,是为完成基层党建和民生工程建设支出,在基本预算支出之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主要包括其他普通教育支出、其他文化支出等专项业务支出,占总支出的85.59%。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分析增减变化的原因。
(1)2018年度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合计9465.79万元,较上年减少2257.18万元,主要原因是公租房建设减少。
(2)2018年度本年财政拨款支出合计9368.91万元,较上年减少2452.1万元,主要原因是公租房建设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368.91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1.54万元(主要是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其他财政事务支出、其他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支出、其他组织事务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等)、教育支出6000.00万元(主要是其他普通教育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20.97万元(主要是其他文化支出、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1.57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义务兵优待支出、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支出、临时救助支出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3.92万元(主要是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等)、节能环保支出332.10万元(主要用于大气支出、能源节约利用支出、其他节能环保支出等)、城乡社区支出210.00万元(主要是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其他城乡社区支出等)、农林水支出1440.55万元(主要是防灾救灾支出、农村道路建设支出、其他农业支出、其他林业支出、其他水利支出、生产发展支出、其他扶贫支出、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 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其他农林水支出等)、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2.72万元(主要是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等)、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15.00万元(主要是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80.54万元(主要是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为541.54万元。包括:
(1)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404.4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2)其他财政事务支出34.11万元,主要用于日常财政事务经费。
(3)其他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支出50.00万元,主要用于质量专项经费。
(4)其他组织事务支出23.00万元,主要用于第一书记经费。
(5)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00万元,主要用于村官论坛经费、环境保护补助资金。
教育支出6000.00万元。包括:
(1)其他普通教育支出6000.00万元,主要用于文化配套设施改造。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20.97万元。包括:
(1)其他文化支出185.97万元,主要用于文化配套设施改造。
(2)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5.00万元,主要用于体育设施建设。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1.57万元。包括: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1.59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
(2)义务兵优待28.98万元,主要用于义务兵优待金。
(3)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6.00万元,主要用于冬春救助资金、救灾补助资金。
(4)临时救助支出5.00万元,主要用于临时救助资金。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3.92万元。包括:
(1)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71.3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医疗保险。
(2)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2.5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医疗保险。
节能环保支出332.10万元。包括:
(1)大气支出72.10万元,主要用于'铁腕治霾专项行动“煤改气、煤改电”奖补资金。
(2)能源节约利用210.00万元,主要用于美丽乡村太阳能路灯项目建设。
(3)其他节能环保支出50.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生态绿化保护。
城乡社区支出210.00万元。包括:
(1)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80.00万元,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资金。
(2)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5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3)城乡社区环境卫生20.00万元,主要用于镇村环境卫生整治资金。
(4)其他城乡社区支出60.00万元,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资金。
农林水支出1440.55万元。包括:
(1)防灾救灾支出8.40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生产救灾资金。
(2)农村道路建设支出55.00万元,主要用于镇村道路硬化工程。
(3)其他农业支出190.34万元,主要用于村集体经济示范项目资金。
(4)其他林业支出42.33万元,主要用于中医药种植补助资金。
(5)其他水利支出12.99万元,主要用于环境整治提升。
(6)生产发展支出100.00万元,主要用于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
(7)其他扶贫支出163.00万元,主要用于镇村道路硬化工程。
(8)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353.00万元,主要用于美丽乡村示范项目建设。
(9)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512.49万元,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
(10)其他农林水支出3.00万元,主要用于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2.72万元。包括:
(1)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12.72万元,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15.00万元。包括:
(1)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115.00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旅游项目基础设施建设资金。
住房保障支出280.54万元。包括:
(1)住房保障支出280.54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50.50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其中:人员经费1264.8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32.79万元、津贴补贴280.02万元、奖金16.1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0.58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2.5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7.82万元以及生活补助541.47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3.51万元;公用经费85.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6.10万元、印刷费3.88万元、水费1.50万元、电费5.00万元、邮电费1.00万元、取暖费5.00万元、差旅费1.00万元、租赁费1.00万元、会议费0.40万元、培训费0.40万元、公务接待费2.08万元、劳务费10.00万元、工会经费2.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万元以及其他交通费用20.30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说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和分项构成情况,比上年增减情况,分析增减原因。具体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公务用车购置运行情况及保有情况、公务接待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等。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8.0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00万元,公务接待费2.08万元。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0.02万元,降低0.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降低(增长)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降低(增长)0 %;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0.02万元,降低0.95 %,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控制三公经费。
(1)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2018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支出0万元,主要是无此项支出。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此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及保有情况。
2018年购置车辆0台,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0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支出与上年持平。本部门(含局属单位)2018年末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3辆。
(1) 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8年公务接待105批次,393人次,支出万2.08元,比上年减少0.02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控制三公经费。
2、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培训费支出0.4万元,主要是上年无此项支出,比上年增长0.4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无此项支出。
3、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会议费支出0.4万元,主要是上年无此项支出,比上年增长0.4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无此项支出。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部门项目支出未纳入2018年度市级绩效目标申报范围。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5.66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主要用于办公费26.1万元、印刷费3.88万元、水费1.5万元、电费5.00万元、邮电费1.00万元、取暖费5.00万元、差旅费1.00万元、租赁费1.00万元、会议费0.4万元、培训费0.4万元、公务接待费2.08万元、劳务费10.00万元、工会经费2.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万元以及其他交通费用20.30万元。其中:行政单位1户,合计85.66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100.00%;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户,合计0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0%。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上年同口径减少703.23万元,降低89.1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控制三公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主要包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货物、工程、服务的采购金额,授予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及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的比重等情况的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1.8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1.8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0万元。其中:授予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及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的比重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3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网络编辑:区财政局
信息审核: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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