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法院2016年预算公开编制说明

来源:区人民法院 作者: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6-03-11 11:13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根据耀州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全面实施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法院2016年预算公开情况如下:
    一、部门职责
  1、依法审理由本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案件。
  2、负责执行本院一审民事、刑事附带民事、行政案件和生效法律文书及其法院规定应当由本院执行的其他生效法律文书。
  3、审理上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指令再审、指定管辖的案件。
  4、处理不需要开庭审理的民事纠纷和轻微的刑事案件。
  5、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
  6、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7、负责本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在当地党委领导下,管理全院干警,抓好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按规定负责全院法院等级评定申报工作和法警警衔申报工作。
  8、检查和监督本院执行执纪情况,进行法制宣传和廉政教育。
  9、负责本院的物资装备和有关经费的管理工作及“两庭”建设工作。
  10、领导和管理本院司法警察工作。
  11、监督、指导基层人民法庭的审判工作。
  12、办理领导机关、上级法院及领导同志交办的事项,承办其他应由区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
  1、坚持以服务大局为使命,忠实发行审判职责。
  2、坚持以法治精神为引领,推动法治耀州建设。
  3、坚持以司法现代化为目标,积极推进司法改革。
  4、坚持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大力推进公正司法。
  5、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不断优化诉讼服务。
  6、坚持以队伍建设为望风保障,切实打牢工作根基。
  三、部门概况
  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法院中央政法编制55人,实有在职干警51名。其中男干警36人,女干警15人;审判员(助理审判员)37人,司法警察3人,审判辅助人员11人。全院内设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立案庭、执行工作局(下设执行一庭、执行二庭)和办公室、政工科、监察室、法警大队计11个部门,下设泥阳、小丘、庙湾、关庄、石柱等5个基层人民法庭。另,按照党章和工会法,设有纪检组、党支部、工会。担负全区8镇、1乡、3个街道办事处、178个行政村计26万余人各类案件的一审工作,年审理、执行案件近千件。
  四、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6预算收入总额651.51万元,基本支出651.5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37.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3.7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0万元。
  五、预算安排情况
  收入情况:
  收入为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16年预算收入总额为651.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1.51万元)。
  支出情况:
  全年预算支出总额651.51万元。基本支出651.5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37.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3.7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0万元。












网络编辑:区人民法院
信息审核: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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