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耀州区民政局 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编制说明

来源:区民政局 作者: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6-03-11 09:34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一、主要职责:
  (一)区民政局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定全区民政事业的规划、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对全区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及其分支(代表)机构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责任。
  3、负责全区军、烈属、抚恤补助和烈士褒扬及伤残等级审报工作,组织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承办区“双拥”办公室工作。
  4、负责全区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和补助工作;负责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残疾士兵和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的接收安置和管理服务工作。
  5、负责全区救灾救济工作,组织灾情核查上报及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指导灾区生产自救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6、负责全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拟定全区救助规定和标准,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落人员救助工作。
  7、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全区城乡社区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加强村民监督委员会的指导、协调工作。
  8、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9、指导全区社会慈善、社会捐赠、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活动,促进慈善事业发展。
  10、负责全区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儿童收养和聋哑儿童特殊教育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
  11、负责全区殡葬管理工作,制止乱葬乱埋行为,推进文明丧葬。
  12、负责行政区划工作,承办乡(镇)、街道行政区划与地名变更的报批;负责区内地图的编印工作;承办勘界工作,协商处理与接壤县(区)边界争议纠纷工作,负责乡(镇)界争议的调处事务。
   13、负责地名管理工作,承办地名命名、更名的申报工作;负责地名标志的设置、管理和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编辑管理工作。
   14、拟定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负责福利企业年检;指导区中心敬老院和乡(镇)敬老院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孤寡老人、孤儿、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的社会福利救济和保障工作,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进程。
   15、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组织开展地全区少数民族和宗教工作情况的调查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议和意见。
   3、监督办理少数民族权益保障事宜,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务,促进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合作;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利,促进宗教关系和谐。
   4、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少数民族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拟定少数民族经济发展规划、督促检查实施情况,推动少数民族扶贫工作。
   5、依法管理支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和宗教活动;防范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抵制境外宗教势力的渗透,配合有关部门打击打着宗教旗号的邪教组织及其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6、负责全区民族识别和民族成份的审核。
  7、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人士、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以及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的安排使用。
  8、组织协调民族、宗教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管理宗教界开展同国外、海外地区的友好交往活动,协同有关部门办理涉外事宜。
  9、指导、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及时处理民族、宗教、侨务方面的重要问题。
  10、推动民族宗教界人士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团结和动员各民族和信教群众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
  11、协助有关部门解决民族教育中的特殊困难,帮助宗教团体培养、教育宗教教职人员。
  12、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6年目标任务:
  2016年全区民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市民政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区委、区政府对民政工作的总体要求,践行群众路线,全力服务民生,坚持以建设数字、保障、阳光、文化民政为目标,继续做好减灾救灾、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基层民主政治和城乡社区建设、社会组织管理、专项社会事务管理、优抚安置、项目建设八项重点工作,把各项工作做实、做细、做精、做强,更好地为建设现代化的“四个耀州”服务。
  三、部门概况:
  民政局为全额行政事业单位(含双拥办、婚姻登记处),领导职数6名内设7个股室。机关工作人员18名。下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6个,工作人员25名。分别是:1、区退伍老红军光荣院;2、区烈士陵园;3、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公室;4、区救助管理站;5、区中心敬老院;6、区社区办。
  四、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民政局预算总额为2609.85万元,基本支出1326.8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342.39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4.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969.56万元)。项目支出1283万元。
  五、预算安排情况:
  (一)、收入情况:
  区民政局收入为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今年收入总数为2609.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26.85万元,项目支出1283万元。
  (二)、支出情况:
  全年总支出情况为2609.85万元,基本支出1326.8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42.3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69.5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9万元。项目支出1283万元。























网络编辑:区民政局
信息审核: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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