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耀州区财政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编制说明
(一)贯彻执行国家、税收的法律、法规、政策,草拟全区财政、预算、财务、会计管理方面的办法,并按规定报请准后监督执行。
(二)根据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拟定财政中长期发展计划;按照复式预算的原则,编制并组织执行全区公共预算、国有资产经营预算、社会保障预算和其他预算;检查预算执行情况,编制年度决算。
(三)贯彻执行中省市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税收调整政策,管理全区各项地方税收和非税收入,并负责地方税收管理,按照规定权限,提出并上报地方税收减免事项。
(四)负责办理和监督区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中央和省市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区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管理区财政直接掌管分配的扶持企业技术创新和改革发展专项资金、科技三项费用和支持“三农”的各项扶持生产支出及涉农补贴。负责全区农业综合开发财务管理工作。
(五)负责组织制定全区统一的开支标准和政策,制订区本级部门预算开支标准、定额,复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组织制定全区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区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
(六)负责管理全区工交、商贸、农业、文教、卫生、科学等事业费,负责区级机关的行政经费和区级公检法司经费、外事经费及其财务工作。
(七)负责制定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及政府采购制度办法,负责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土地、房产、车辆、设施等国有资产和办公设备的配备、调拨、清查登记、监督检查。管理区级行政事业单位车辆编制。
(八)负责监督管理国家拨给的老区建设补助资金、扶贫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等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九)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区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区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十)负责全区政府非税收入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征收管理,负责罚没财物的拍卖处理工作。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全区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管理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十一)贯彻执行中省市关于政府内外债管理的制度和政策,依法制定全区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政府内外债务,参与涉外债务等的谈判,按规定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
(十二)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制定全区会计管理的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全区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三)负责对各乡(镇)、街道办财政收支和全区部门的财务活动及其执行财税政策、法令等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
(十四)负责全区耕地占用税、契税的征收管理。
(十五)制定财政科学研究和教育培训规划,组织财政人才培训;负责财政信息化建设和技术管理及财政信息宣传工作。
(十六)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7年工作任务
(一)主要指标
1、争取国家资金3.5亿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
2、全区地方财政收入增长7%,达到3.85亿元。
3、民生支出达到财政支出的80%以上。
(二)重点工作
1、做好2017年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考核工作,力争所承担指标位次前移,努力实现“追赶超越”目标。
2、突出抓好财源建设,逐步建立更加稳固的财源体系。
3、全面压缩“三公”经费,加大民生领域和重点工作投入。
4、做好全区重点项目建设资金的筹措、调拨和管理工作。
5、推进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积极实施零基预算改革。
6、深化政府性债务管理改革,严格控制债务限额,防范债务风险。
7、做好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和山水林田湖生态修复与保护项目的管理服务工作。
8、深入推进国资国企改革,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加强区属国有企业外派监事会制度建设,加快推进区属企业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
9、积极抓好涉农资金整合工作,支持脱贫攻坚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10、实施1.2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提升粮食生产能力。
11、积极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合理配置资源,提高公共产品供给效率和质量。
12、巩固提升创国卫成果,完成造林绿化等工作任务。
13、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网民留言办理工作。
14、做好安全、信访、稳定工作。
(三)全面深化“访民意、解民困、送温暖”党旗领航奔小康活动,坚定为民服务理念,坚持依法行政、实干为先,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作风,推动工作落实,抓好干部驻村帮扶,完成年度包抓任务,提升群众满意度。
(四)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若指标任务有变,以新分解的为准。
三、内设机构
铜川市耀州区财政局局机关为行政单位,科级建制,实有人数60名。领导职数6名,其中局长1名,局工委副书记1名,副局长3名,总会计师1名,经费由财政全额拨款。
下属二级单位1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9个。实有人数95名,领导职数15名。
(1) 下属二级单位有9个局属事业单位,分别为农财局、支付局、非税局、政府采购(会议)中心、会计局、信息中心、接待办、评审中心、综合治税办。全部纳入2017年度预算范围,为全额拨款预算单位。
(2) 下属行政单位1个:农发办,全部纳入2017年度预算范围,为全额拨款预算单位。
四、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财政局预算总额为1556.41万元,基本支出1221.4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36.91万元,商品服务支出84.50万元)专项支出335万元。
五、预算收支说明
1、财政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556.41万元,全部为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财政局2017年支出总额为1556.41万元。基本支出1221.4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07.4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9.51万元,商品服务支出84.5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万元。)
六、三公经费说明
2017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3.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12万元),公务接待费1.4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公务接待费1.4万元。
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增加12.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10.8万元,公务接待费增加1.4万元,原因是17年预算中包含了二级单位经费预算。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7年预算收支1556.41万元,较2016年预算增加796.41万元,原因是2017年预算中包含了二级单位经费预算。
八、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商品和服务支出共84.5万元,其中:办公费18.45万元,印刷费7.00万元,水费3.00万元,电费5.00万元,取暖费3.00万元,差旅费6.55万元,维修(护)费4.70万元,公务接待费1.4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3.40万元。
2017年度商品服务支出比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增加57.6万元,原因是2017年预算中包含了二级单位经费预算。
九、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无政府采购安排。
十、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 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网络编辑:区财政局
信息审核: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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