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检察院是法律监督机关,担负着全区职务犯罪的查处和预防、刑事案件的批捕起诉、立案监督、审判监督、民行监督、监所监督、控告申诉等职能。内设刑事检察部、民事行政检察部、诉讼监督部、检察综合业务部、政治部、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职务犯罪预防科、办公室9个部门。
二、工作任务:
1、充分发挥批捕、起诉等职能作用,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审查批捕案件、审查起诉案件的准确率达100%。
2、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大案率不低于40%,促进反腐倡廉建设,认真落实区委、市院部署、积极开展警示教育。
3、加强刑事诉讼、民事审判、行政诉讼、监所监督。受理民事行政案件的结案率达100%。保持超期羁押零记录。
4、抓好涉检信访工作长效机制建设,保持赴省进京涉检零上访。
5、完善健全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实行量化目标考核。
6、完成植树造林、四创工作任务。
7、完成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
8、做好安全、信访、稳定工作。
9、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网民留言办理工作。
1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预算收支说明
1、收入预算情况: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2.42万
2、支出预算情况:基本支出502.4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61.0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4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9.94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7万元)。
3、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2017年基本支出502.4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61.0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4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9.94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7万元); 2016年基本支出564.1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75.5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2.6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6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万元)。
2017年预算比2016年预算减少61.75万元。由于人员变动致使工资福利支出较2016年度下降14.4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较上年降低81.22万元,由于商品和服务的成本增大,商品和服务支出较2016年度增加33.94万元。公务接待费与上年相较下降1万元,均在政府机关灶接待,从而降低了接待费用,我院厉行节约,响应节能减排政策,减少公务用车频率,故公务用车维护费下降1万元。综上,2017年度预算金额较2016年度预算金额下降61.75万元。
4、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129.9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7万元,办公费14万元,印刷费12万元,水费4万元,电费5万元,取暖费2万元,差旅费13万元,维修(护)费9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6万元,劳务费9万元,工会经费6万元,其他交通费29.94万元。
5、2017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600万元,其中货物类600万元,包括购买办公室基建、警示教育基地设备、文件柜、书架等其他办公设备。
四、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网络编辑:区财政局
信息审核: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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