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耀州区民政局 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编制说明

来源:区财政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2-10 10:43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一、主要职责:

(一)、区民政局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有关民政及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全区民政及民族宗教事业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承担对全区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及其分支(代表)机构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责任;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指导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制度建设,人才队伍建设。

3、负责全区军、烈属、抚恤补助和烈士褒扬及伤残等级审报工作,组织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承办区“双拥”办公室工作。

4、负责全区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和补助工作;负责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残疾士兵接收安置和管理服务工作。

5、负责全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组织灾情核查上报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指导灾区生产自救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承担减灾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6、负责全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拟定全区救助规定和标准,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落人员救助工作。

7、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全区城乡社区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加强村民监督委员会的指导、协调工作。承担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

8、加强社区管理,不断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9、指导全区社会慈善、社会捐赠、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活动,促进慈善事业发展。

10、负责全区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儿童收养和聋哑儿童特殊教育工作,负责全区殡葬管理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

11、推进镇村综合改革;负责行政区划工作,承办乡(镇)、街道行政区划与地名变更的报批;负责区内地图的编印工作;承办勘界工作,协商处理与接壤县(区)边界争议纠纷工作,负责乡(镇)界争议的调处事务。

12、负责地名管理工作,承办地名命名、更名的申报工作;负责地名标志的设置、管理和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编辑管理工作。

13、拟定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区中心敬老院和乡(镇)敬老院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孤寡老人、孤儿、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的社会福利救济和保障工作,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进程。

14、组织开展地全区少数民族和宗教工作情况的调查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议和意见。

15、监督办理少数民族权益保障事宜,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务,促进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合作;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利,促进宗教关系和谐。

16、负责协调兼职委员会单位和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职责,共同做好民族工作;协助拟定少数民族经济发展规划、督促检查实施情况,拟定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经济发展的特殊政策和措施。

17、在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指导下,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新闻出版等方面的工作,承办相应事宜,共同做好民族工作。

18、引导促进宗教在法律、法规,政策范围内活动,防范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活动。

19、指导管理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协助或协调的事务。

20、负责组织民族、宗教工作队伍和有关人员的培训工作;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使用工作。

21、组织协调民族、宗教对外交流与合作;配合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落实宗教外事归口管理工作。

22、负责对民族宗教重大工作事中事后的监督检查,落实责任;收集、分析和研究涉及民族宗教领域安全稳定信息,指导协调处理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

23、依法审核审批宗教方面的有关事项,指导镇、街道依法履行管理职能,推动民族和宗教界人士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教育,搞好民族团结进步活动。

24、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7年目标任务:

2017年,我们将继续按照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总体部署及年初确定的工作计划,围绕区上的中心工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履行工作职责,为全区经济发展与和谐稳定服务。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做好防汛值班工作,切实保障汛期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好冬季困难群众救助工作,保障受灾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二)、是加大民生项目建设力度,认真组织城乡社区、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和公益性公墓项目建设。

(三)、是进一步推进社会救助规范化管理,做好低保分类施保工作,提高低保补助标准。

(四)、是进一步加强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干部素质,会同组织部对村委会和社区干部进行培训。

(五)、是积极开展双拥建设活动,认真组织好“八一”、春节期间的走访慰问驻耀部队工作,加强军民、军地联系。

(六)、是稳步推进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工作,加大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力度,特别是高温、寒冷、冰雪天气时的救助工作,确保不发生因救助不及时导致的恶性事件。完成地名普查工作。依法做好婚姻登记工作。

三、部门概况:

(一)、内设机构

区民政局(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不设内设机构。

(二)、人员编制

区民政局(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行政编制1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其中1名兼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1名(正科级)。

民政局为全额行政单位(含双拥办、婚姻登记处),机关工作人员18名。下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6个,工作人员25名。分别是:1、区退伍老红军光荣院;2、区烈士陵园;3、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公室;4、区救助管理站;5、区中心敬老院;6、区社区办

四、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民政局预算总额为2189.06万元,基本支出315.2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278.68万元,日常公用经费27.3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9.18万元)。项目支出1873.82万元。

五、预算安排情况

(一)、收入情况:

区民政局收入为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今年收入总数为2189.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5.24万元,项目支出1873.82万元。

(二)、支出情况:

全年总支出情况为2189.06万元,基本支出315.2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78.6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1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7.38万元。项目支出1873.82万元。

六、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7年区民政局预算收入为2189.06万元,2017年较2016年收支减少420.789万元,原因是依据统筹兼顾,厉行节约,讲求实效的原则,结合实际压缩部分资金预算。项目支出增加590.82万元,属于保障性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27.38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印刷、打印、会议接待、培训费、劳务费、工作人员差旅费、交通费等支出。

八、“三公经费”预算增减说明:

2016年车辆运行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1.75万元,行政单位车改后,2017年民政局机关无公务车辆预算;公务接待费严格按照“八项规定”执行,厉行节约,2017年与2016年相比较无变化。

九、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主要用于购置办公桌椅、打印机、一体机及电脑等办公设备。

十、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耀州区2017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民政局).xls


网络编辑:区财政局
信息审核: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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