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耀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编制说明
铜川市耀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区政府的综合执法部门,业务上由市工商局、市食药监局、市质监局指导,负责全区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并督促实施。
2、负责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各类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履行法律法规赋予和上级部门授权的行政许可职责,依法承担法律法规赋予和上级部门授权的各类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负责管辖范围内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按职责分工组织指导取缔无照经营活动。
3、负责各类市场主体的监督管理,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负责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实施各类市场主体及商品交易市场信息公示和信用管理;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监督管理拍卖行为;组织开展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负责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4、负责商标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协调处理商标纠纷事宜,负责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的推荐、申报和保护工作;依法保护特殊标志、官方标志;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
5、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和督促食品安全检查、整顿治理等工作,监督管理食品生产、食品(含农产品、水产品)经营环节的食品安全;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等活动,推进诚信体系建设,承办上级食品安全委员会下达的工作任务。
6、管理和指导全区质量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质量发展纲要,国家和省、市、区的质量奖励制度,推进名牌发展战略;发布全区质量状况公告;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负责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工作。
7、负责全区产品(商品)质量监督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产品(商品)质量监督相关政策、措施,负责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的日常监管,组织开展产品(商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缺陷产品(商品)召回制度。组织实施国家和省认证认可工作的政策、措施,负责全区的认证认可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区强制性、自愿性产品认证和体系认证工作。
8、组织实施标准化、计量法律法规,负责统一管理全区标准化、计量工作。管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组织推广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监督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贯彻实施,组织企业开展国家级、省、市、区级标准化项目申报、验收,组织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负责全区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管理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组织建立和管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和计量标准考核,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市场计量行为和商品量的计量监督。
9、承担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责任,经授权组织或参与涉及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10、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及医疗机构制剂的质量管理规范;负责药品、医疗器械注册的有关工作和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建立健全药品安全应急体系;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以及医疗器械产品分类管理制度。
11、组织实施中药、民族药品监督管理规范和质量标准;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和中药品种保护制度;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及戒毒药品的监督管理。
12、负责查处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管等方面违法案件;负责执法办案管理,协调大要案、跨区域案件的查处。拟定有关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的具体措施、办法,组织和指导查处垄断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及走私、贩私等违法行为;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直销活动,依法组织和指导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组织和指导查处违反登记管理、商标管理、广告管理、合同管理和食品生产、食品经营违法案件及其他违法案件;组织和指导查处违反标准化、计量、质量、认证认可、特种设备管理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组织和指导查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研制、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违法违规行为;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抽样工作;开展药品、医疗器械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13、指导乡镇、街道办开展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14、指导相关社会组织、团体开展工作。
15、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
1、11月底前,发展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1300户。
2、全面推进“五证合一”改革任务的实施,促进市场准入便捷高效,积极落实“放管服”改革任务。
3、全面推进事中事后监管,取缔无照经营,进一步强化措施,6月底前完成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同时,不断加强对全区“小个专”企业单位的党建指导工作。
4、加强同人行、经贸局配合,12月底培育引进1-2家拟上市公司。
5、深入开展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坚决落实治污降霾和环境保护工作,全面完成指令性任务。
6、积极实施积极推进质量强区战略、商标品牌战略,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争创省级著名商标2件,培育2个以上市级优质品牌,于6月底前完成推荐申报工作。
7、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保障“舌尖上的安全”。上半年组织 “三小”综合整治,强化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预防工作。实现对小作坊食品抽检的全覆盖,11月底前完成对农产品抽检240批次和对镇办辖区食品快检2640批次的任务。
8、以特种设备为重点对象,加强假日时间节点的监督检查,重点打击非法安装、无证使用和超期未检验等问题,整治超载运行、带故障运行、安全警示标识缺失、安全保护装置失效等问题,以制度机制确保了安全生产责任的切实落实。
9、加强消费维权“一会两站”规范化建设,9月底前创建8个示范会(站),积极发挥消费引导作用,维护消费安全。
10、加强投入和制度保障,深入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维护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
11、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工作,突出重点领域,强化监管执法,加强农资商品、商标保护、虚假违法广告、网络交易、非法集资、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等工作,建立和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
三、部门概况
耀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全局在职人员60名。2016年底固定资产1021.69万元。
四、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耀州区市场监管局预算总额为614.09万元。基本支出499.0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22.5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8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9.6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项目支出为115万元,为工商行政管理专项经费,用于食品经营户、食品小作坊、食用农产品抽检等。
2017年预算总额比上年减少214.51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部分人员划转到各镇办。其中,基本支出比上年减少253.51万元,原因为人员划转,工资津贴减少;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39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食品安全抽检经费专项支出。
五、预算安排情况
1、预算收入安排情况
耀州区市场监管局收入为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17年预算收入总额为614.09万元;基本支出499.0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39.41万元,日常公用经费59.68万元;项目支出115万元,全部为公用经费。
2、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2017年支出预算总额为614.09万元。其中:行政运行经费499.09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工商行政管理专项经费115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为59.68万元,其中:办公费 2万元,印刷费2万元,咨询费1万元,手续费1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 1万元,邮电费1万元,物业管理费1万元,差旅费1万元,维修(护)费2万元,租赁费1万元,会议费 1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劳务费1万元,工会经费 1.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1.98万元。
4、“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8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总额比2016年减少2万元,为公务接待费减少2万元(2016年度为3万元),主要原因是中央八项规定深入人心,公务接待量减少。
5、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总计34.9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经费1.6万,办公家具购置经费1.2万,维修改造工程经费30万,车辆保险经费2.1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 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网络编辑:区财政局
信息审核: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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