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编制说明
1、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处理区政府日常工作。
2、负责区政府有关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3、负责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的文稿和文书处理工作。
4、负责区政府应急管理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置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5、受理区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办请示区政府的事项,提出办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6、围绕区政府工作总体部署,收集信息、反应动态;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意见。
7、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办对区政府决定事项及各级领导同志有关批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督办。
8、负责全国、省、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区政府系统的建议与提案办理的督促检查工作。
9、负责区政府法制工作,协调指导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工作。
10、负责区政府外事工作。
11、办理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7年区政府办工作任务:
1、做好区政府日常管理工作,促进政府工作有序、快速、高效运转。
2、加强政务督查,确保区政府确定的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和重点事项全面按期完成。
3、加强会议和文件管理,对规范性文件和区政府行政决定做到前置审查。
4、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完善依法决策机制,加快法治政府建设。
5、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监督,完善评议考核、过错追究制度,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须追究。
6、做好电子政务各项工作,完善电子政府建设,提高服务效能,方便群众办事。
7、扎实推进灾害风险管理全球倡议陕西示范区项目,建成区级应急平台,提升应急管理水平。
8、做好调研和信息工作,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9、深入开展邀请公民代表走进区政府活动。
10、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建立台账清单,限时办结回复,不断提升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
11、开展信访工作“基础业务规范年”活动,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推进“阳光信访”。
12、强化初信初访办理工作,引导群众依法逐级信访。
13、坚持领导包案制度,积极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工作。
14、严格执行联合接访制度,落实领导干部“三访”工作机制,强化“责任信访”。
15、积极开展听证评议活动,组织律师或第三方社会力量参与化解信访突出问题。
16、严格控制进京非访,扎实做好长期进京非访户的化解稳控工作。
17、强化督查督办工作,落实信访定期通报和信息报告制度。
18、落实诉访分离制度,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打造“法治信访”。
19、巩固提升创国卫成果,完成造林绿化等工作任务。
20、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网民留言办理工作。
三、部门概况:
区政府办公室(含下设机构)实际在编人员58名。
1、行政编制:区政府办公室在编人员21名,区政府督查室在编人员3名,区政府法制办在编人员4名,区应急办在编人员2名。
2、事业编制:机关后勤服务所在编人员15名,区电子信息政务中心13名。
3、固定资产价值497.63万元。
四、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区政府办预算总额为740.44万元。基本收入439.4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85.74万元,公务经费53.7万元);项目收入301万元(其中电子政务平台建设及维护费50万元,专项事务经费支出113万元,区便民服务中心运行事务支出138万元)。
(二)支出预算总额为740.44万元。基本支出439.4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85.74万元,公务支出53.7万元);项目支出301万元(其中电子政务平台建设及维护50万元,专项事务经费支出113万元,区便民服务中心运行事务支出138万元)。
1、2017年年初预算较上年增加了。主要原因为区便民服务中心纳入预算,主要用于便民服务中心日常工作运行。
2、2017年年初三公经费预算33万元,与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持平。其中:出国(境)费用13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接待费1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10万元均为公务用车维护费与上年一致。
3、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为;机关运行经费预算53.7万元,其中:办公费8.2万元,公务接待费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5.5万元。
4、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为:年初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9.75万元(其中电脑20台,预算支出9万元;空调柜机3台,预算支出2.1万元;空调挂机6台,预算支出2.1万元;大型打印机1台,预算支出1.8万元;小型打印机5台,预算支出1.5万元;办公电器10台,预算支出0.5万元;办公家具5套,预算支出1.75万元;文件柜10个,预算支出1万元)主要用于更新老旧即将报废办公设备。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 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网络编辑:区财政局
信息审核: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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