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耀州区天宝路街道办事处2017年度部门公开说明
联系电话:0919-6286750
单位领导:
党委书记:焦耀奇
党委副书记、镇长:王建锋
人大工委主任:潘建伟
党委副书记:刘鹏辉
纪委书记:张文军
武装部长:宋军亮
副镇长:邢晓英 张永宏 王湛博 任明礼
天宝路街道办事处是耀州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受区委、区政府领导,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本辖区内行使相应的政府管理职能。具体为:指导、帮助村、社区居委会开展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其它工作;负责本辖区村、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做好社会救助和其他社会保障工作;执行本辖区内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管理本辖区内的社会事务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科教文卫、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负责维护本辖区内社会秩序稳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维护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等的合法权益;开展拥军优属,做好国防动员和兵役工作;配合做好防灾救灾工作;向区委区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事项以及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事项。
根据以上职能,天宝路街道办事处下设 “六办三站”:
1、街道党政办(财政所):主要承担党委、办事处日常事务;负责组织、统战和群团等工作;负责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负责街道财政财务工作。
负 责 人:康恺
联系方式:0919-6286750
办公地址:锦阳路北段果蔬批发市场内
2、人大主席团办公室:负责人大日常事务和代表联络工作。
负 责 人:杨晓梅
联系方式:0919-6588077
办公地址:锦阳路北段果蔬批发市场内
3、经济发展办公室(市场监管办公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制定并实施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和镇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负责产业发展、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商贸流通、动植物防疫、兽药监管、水务管理、防汛抗旱、气象公共服务与灾害防御、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监管、国土资源管理、市场监管等工作。负责辖区的食品(保健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中质量安全及药品、医疗机械、保健用品、化妆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工作;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相关工作。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辖区内农业投入品监管;负责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巡查;督促指导农产品生产者、农业投入品生产管理经营者建立生产经营档案;对产的农产品进行快速检测,协助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产地准出和质量追溯等工作,收集、报送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定期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工作,推广农产品安全生产技术和操作规程,承担村级监管员的组织管理和培训指导工作。
负 责 人:陈彦锋
联系方式:0919-6286750
办公地址:原锦阳工商所
4、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主要承担民政、社会保障懂综合性事务;负责社会救助、防灾减灾、社区建设、拥军优属、民族宗教、老龄、残疾人等工作;协调社会事务相关工作。
负 责 人:左玲芳
联系方式:0919-6181313
办公地址:华原路西段便民服务大厅
5、维护稳定办公室(司法所):主要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国防动员教育、民兵预备役等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民事纠纷;负责社区矫正等工作。
负 责 人:段永琦
联系方式:0919-6289701
办公地址:锦阳路北段果蔬批发市场内
6、宣传科教文卫办公室:主要承担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宣传、科技、教育、文化、体育、卫生、计生等工作。负责公共教育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负 责 人:左晓娟
联系方式:0919-6289807
办公地址:锦阳路北段果蔬批发市场内
7、经济综合服务站(安监站):主要生产经营、集体资产管理、土地流转、科技推广、就业创业、水利技术、动物防疫实施及调查报告等具体服务工作。
负 责 人:赵耀辉
联系方式:0919-6289701
办公地址:锦阳路北段果蔬批发市场内
8、社会保障服务站:承担就业培训、社会保险、救助、福利等具体服务工作。
负 责 人:李娟
联系方式:0919-6286756
办公地址:锦阳路北段果蔬批发市场内
9、公用事业服务站:承担街道管道维护、环境卫生、供水供电等公共事业服务工作。
负 责 人:张振荣
联系方式:0919-6289701
办公地址:锦阳路北段果蔬批发市场内
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耀州区天宝路街道办事处2017年度经费预算合计793.63万元。基本支出793.6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33.5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19.9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0.1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2017年耀州区天宝路街道办事处预算支出793.63万元。基本支出793.6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33.5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19.9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0.1万元)。商品服务支出40.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2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招待费用;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运行和车辆维修费)。
(三)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5.22万元(其中:车辆运行维护费4万元,公务接待费1.22万元)。较上年减少1.7万元(公务接待费 1.7万元),主要原因厉行节约控制接待费支出。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预算较上年增加24万元,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五)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40.1 万元。主要安排于办公费3.5万元、水电费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接待费1.22万元、培训费2.39万元、租赁费14.36万元、维修维护等12.63万元。
(六)单位年初安排政府采购预算3.5 万元,主要用于办公桌椅10套1.5万元,电脑5台2 万元。
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网络编辑:区财政局
信息审核: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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