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耀州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区文物旅游局)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铜川市耀州区委、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川市耀州区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铜耀发[2015]49号和区编办《关于报送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和文物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和文物旅游事业发展规范性文件和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区文物保护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文物保护规划、计划和文物保护抢救方案;管理全区文物考古和田野文物的发掘工作;审核、申报区级以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负责全区世界文化遗产的申报、保护和管理工作;审核、申报全区重点文物保护项目及古建筑维修项目,组织实施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文物保护专项经费并监督使用。
(三)负责全区文物安全工作。推行文物安全承包责任制和文物安全风险等级管理;督促检查和指导协调全区文物安全保卫和消防安全工作;制定安全保卫、技术防范方案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文物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依法查处破坏文物事件的违法行为,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盗窃、盗掘、走私文物的案件。
(四)负责全区文物和博物馆业务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文物、博物馆发展规划和计划;负责全区文物、博物馆有关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全区文物、博物馆的业务工作;组织协调文物馆际交流与协作;负责全区文物对外交流展览工作;负责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工作;负责监督管理文物市场,负责文物复仿制品和流散文物的征集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区旅游事业的发展和建设工作;组织全区旅游资源普查工作,开发利用好旅游资源,组织全区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促销活动;组织指导全区旅游产品的开发、利用工作;协调管理假日旅游工作;负责申报、审核、管理全区旅游开发投资项目。
(六)负责审核申报全区旅游景区(点)的质量等级划分及评定;负责全区经营国内旅游业务旅行社的申报;组织指导全区各类旅游接待服务设施的建设及涉外饭店的星级评定工作;组织旅游业服务质量的检查、交流和评比。
(七)依法对全区旅游市场进行管理,监督、查处违反旅游法规、规章行为,规范旅游市场,优化旅游环境,保证全区旅游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受理旅游者投诉,督查、指导旅游企业对投诉的处理,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八)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文化艺术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社会文化艺术事业、文化产业、文化市场等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文化艺术领域的体制机制创新。
(九)管理全区文化艺术事业。组织指导全区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艺术创作和生产;负责全区文化艺术人才教育、培训,指导全区文化教育工作;负责我区对外文化艺术交流联系工作;指导全区图书馆、文化馆(站)和基层文化建设。
(十)拟订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和管理办法,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优秀民族文化和地域文化的传承和普及工作。
(十一)管理全区电影发行、放映和音像制品的经营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指导全区图书文献资源的建设、开发和利用;监督指导全区图书馆事业标准化、网络化、现代化建设;指导全区图书文献资料的开发利用;组织推动图书馆基础设施建设。
(十三)负责管理全区文化市场,拟定全区文化市场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开展文化市场稽查工作;积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实施“
(十四)负责对新闻出版单位进行行业监管,组织查处违法违规出版活动,负责对全区从事出版活动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负责全区内部资料、报刊的印刷、发行审核、申报工作。
(十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实施全区出版物市场“
(十六)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广播电视宣传的方针政策以及国家有关广播电视事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负责全区广播电视宣传工作,把握舆论导向。
(十七)监督管理全区广播电视节目、卫星电视节目的收录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全区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负责用于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的广播电视进口管理。
(十八)管理全区各级广播电视节目的内容和质量。
(十九)负责制定全区广播电视盲村的广播电视覆盖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的管理和技术维护工作。
(二十)负责监管市网络公司耀州营业部的重大生产、经营活动;协助乡镇、街道办加强广电站的建设与管理,指导基础站工作。
(二十一)依法对全区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文物、旅游从业人员实施管理,制定全区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文物、旅游行业教育培训规划和人才培养计划,指导、实施本行业从业人员专业技术职称职和等级资格考试、考核工作,负责指导协调本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
(二十二)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1、加强旅游景区管理,提升服务水平,打造精品特色旅游品牌,全年计划接待游客800万人次,完成旅游综合收入44亿元。
2、举办好“二月二”、“香山庙会”等旅游传统庙会活动,积极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提升我区旅游品牌影响力。
3、完成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公共文化服务年度任务完成率达到100%。
4、做好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迎验工作,精心打造精品旅游产品,建设“全景耀州”。
5、组织好系列群众文化活动,全年文化惠民演出100场次以上,农村免费电影放映1600场次以上。
6、扎实开展文化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积极开展“扫黄打非”活动,营造和谐稳定的文化市场经营环境。
7、做好“户户通”应急广播设备免费维修和地面数字电视发射设备安装调试工作 ,确保广播电视安全播出。
8、发挥广播电视优势,聚精会神搞好广播电视宣传,服务全区工作大局。
9、强化文物安全管理,夯实文物安全工作责任,组织召开群众文保员及各镇(办)主管领导培训会,提高文物保护工作水平。
10、完成6处第四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四有档案”整理工作。
11、持续深化“访民意、解民困、送温暖”党旗领航奔小康活动,全面完成脱贫攻坚、追赶超越工作任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铜川市耀州区文化新闻广电出版局本级(机关)预算。
纳入耀州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6个。包括耀州区文化馆、耀州区博物馆、耀州区图书馆、耀州区文物管理所、耀州区广播电视台、耀州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机构设置情况:本部门设有6个科室 :办公室、财务科、文物科、旅游科、社文科、广播电视科。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17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事业编制106人;实有人员166 人,其中行政13人、事业127人,人事代理8人,剧团18人,电影公司14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64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广播电视台新闻采访车),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暂未开展绩效管理,今后将逐步推进绩效管理工作。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收入预算情况:2018年财政预算拨款1962.58万元,较2017年增加831.4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工资增加及公开工资构成包含了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等项目。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文化基本支出合计:2018年财政预算拨款1962.58万元,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1538.3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79.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8.2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0.98万元)专项经费424.2万元,较2017年增加831.4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工资增加及公开工资构成包含了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等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8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62.58万元,其中:基本支1538.38 万元,项目支出424.2万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64.4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工资增加及公开工资构成包含了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等项目。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文化支出1962.58 万元,包含基本支出1538.38 万元、项目支出424.2万元,较上年增长64.49% 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工资增加及公开工资构成包含了住房公积金项目。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照部门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其中:207科目(功能分类款级科目)支出1962.58万元,包含基本支出1538.38万元、项目支出424.2万元,较2017年增加57.63%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2018年工资增加及公开工资构成包含了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等项目。
商品和服务支出240.18万元,包含基本支出50.98万元、项目支出189.20万元,较上年增加 189.98万元,原因为基本支出增加0.78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89.2万元经费。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24万元,包含基本支出8.2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较上年减少 20.0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将取暖费、降温费等放到工资内。
其他支出220万元,包含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20万元,主要是专项支出(政府购买有线电视“广电扶贫宽带乡村”精准扶贫项目)。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本单位组织出国(境)团组 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同上年下降。
2、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本单位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因基层单位广播电视台,有一辆采访车,需运行维护费2万元)。同上年一致。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50.98万元。其中办公费6.7万元,印刷费2.75万元,水费1.95万元,电费9.9万元,取暖费3万元,差旅费4.65万元,维修(护)费2.2万元,租赁费0.55万元,培训费0.35万元,公务接待费0.30万元,专用材料费0.2万元,劳务费2.3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车补)10.08万,其它交通费1.2万元。较上年增加0.78万元,原因为其他交通费用(车补)增加。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计划共2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计划5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计划220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网络编辑:区财政局
信息审核:区财政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