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耀州区城市管理办公室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来源:区城市管理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2-24 18:00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一、部门主要职责

1、依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拟定城市管理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

2、负责城市规划区内街道、主要干道、主要巷道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3、负责城市规划区生活垃圾处置费的征收。

4、负责组织制定城管监察、环卫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提出培训计划和内容,对城管监察、环卫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城管监察、环卫管理人员的执法水平。

5、负责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及相关单位市容环境卫生工作进行监督、指导、检查、考核。

6、负责城市管理相关行政执法工作,管理、监督城市管理监察大队。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主要指标: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

重点工作: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改进执法方式,完善执法制度,构建执法联动机制,完成执法体制改革任务。

2、积极开展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治理噪音污染、油烟污染、扬尘污染等涉及民生的热点问题,推进城市管理精细化、标准化、规范化,有效提升城市环境面貌。

3、充分发挥数字城管平台作用,推行城市管理网格化工作,重点抓好主次干道的督促整改工作,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解决存在的难点、重点问题,落实权责清单。

4、以人民满意度为导向,创新多种形式让公众参与,利用微信政务、12319城管热线和6588778电话等,拓展服务平台,广开参与渠道,搭建公众参与平台,及时受理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5、坚持“一岗双责”,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通过公开栏、微信公众号等形式深入开展党政务公开工作,强化社会和内部监督。抓紧廉政纪律教育。

6、进一步提高环卫职工待遇,为环卫职工缴纳养老统筹。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耀州区城市管理办公室本级和耀州区环境卫生管理站。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机构设置情况:本部门设有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和城市管理办公室机关,机关包括综合办公室、宣传科、广告科、创建科、稽查科、财务科。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7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78人;实有人员93人,其中监察大队68人、环卫站25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26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6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本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暂未公开,今后将逐步公开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暂未开展绩效管理,今后将逐步推进绩效管理工作。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 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城管办2018年预算总额2024.09万元,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1109.2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78.6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64万元。项目支出914.8万元,其中办公用房租赁16.8万元,城市保洁及垃圾处理项目894万元,环卫车辆场地租赁4万元。2018年预算较2017年预算有所增加,原因为人员工资普调及增加垃圾处理项目。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2024.0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1109.29万元,项目支出914.8万元,2018年预算较2017年预算有所增加,增加原因为人员工资普调及增加垃圾处理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城市管理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24.09万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原因为人员工资普调及增加垃圾处理项目。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照部门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其中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324.43万元,包含基本支出324.43万元,较2017年增加324.43万元,增加原因是本年新增;行政事业单位医疗35万元,包含基本支出35万元,较2017年增加35万元,增加原因是本年新增;城乡社区管理事务246.15万元,包含基本支出229.35万元,项目支出16.8万元,较2017年减少1289.78,减少原因是科目分类调整;城乡社区环境卫生1418.51万元,包含基本支出520.51万元,项目支出898万元,较上年增加1272.91,增加原因增加了垃圾处理项目。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照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78.65万元,包含基本支出1078.65万元,较2017年增加330.02万元,增加原因2018年工资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94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万元,包含办公费15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3万元,取暖费2.5万元,差旅费2万元,维修费1万元,租赁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劳务费0.5万元,工会经费2万元,较上年增加,增加原因2018年物价上涨,项目支出914.8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4万元,较上年减少,减少原因是2018年减少了医疗费。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万元,其中预算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上年减少4万元,减少原因是2018年减少了公务用车购置费。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费预算总计943.8万元,其中办公费15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3万元,取暖费2.5万元,差旅费2万元,维修费1万元,租赁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劳务费0.5万元,工会经费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14.8万元。2018年机关运行费较2017年有所增加,原因为增加了垃圾处理项目。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的国际旅费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的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应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费用。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城管办).xls


网络编辑:区财政局
信息审核: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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