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耀州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全区关心下一代事业发展的政策和规划意见,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国家《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三)组织老同志对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理想信念、革命传统和思想道德教育,为青少年成长办实事、做好事。
(四)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调查研究,收集整理有关情况和信息,开展广泛交流,总体推广先进经验。
(五)指导督促和检查各乡镇、街道办关心下一代工作。
(六)负责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联系和协调工作;承办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决定的事项及日常工作。
(七)承办区委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一)积极争取资金,计划建成“留守儿童之家”2所。
(二)弘扬“柳范”书画大家风采,举行耀州区首届“柳范杯”青少年书画大赛活动。
(三)扎实开展耀州区青少年文学创作大赛。
(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校园活动。
(五)组织农村“留守儿童”开展夏令营活动。
(六)开展“心理辅导教育进校园”活动。
(七)开展全区青少年“耀·朗读”活动
(八)开展“党史国史”进校园活动。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本级(机关)预算。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机构设置情况:本部门设有1个科室:办公室。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2人,其中:行政编制 2人,;实有人员2人,其中行政2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暂未开展绩效管理,今后将逐步推进绩效管理工作。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收入预算30.51 万元,较上年增加5.77万元,增加的原因是专项经费增加,取暖费提标、工资普调以及养老和医疗纳入部门预算。2018年,本部门支出预30.51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25.51,专项支出5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5.77万元,增加的原因是取暖费提标、工资普调以及养老和医疗纳入部门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支30.51万元较上年增加5.77万元,增加的原因是取暖费提标、工资普调以及养老和医疗纳入部门预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明细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0.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51万元,专项支出5万元。较上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5.77万元,增加的原因是取暖费提标、工资普调以及养老和医疗纳入部门预算。
2、 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照部门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其中:20129群众团体事务支出28.43万元,包括基本支出 23.43万元,专项支出5万元,较上年增加3.69万元,增加的原因取暖费提标、工资普调。208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48万元,较上年增加1.48万元,增加的原因2018年养老统筹纳入部门预算。2101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0.60万元,较上年增加0.60万元,2018年增加的原因医疗纳入部门预算。
3、 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照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其中:301工资福利支21.35万元;302商品服务支出9.16万元,包括基本支出4.16万元,专项支出5万元,较上年增加5.77万元,增加的原因是取暖费提标、工资普调以及养老和医疗纳入部门预算。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18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会议费和培训费无预算和上年保持一致。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计4.16万元:其中:30201办公费2.20万,30211 差旅费0.20万,30238其他交通费用(公务交通补贴)1.56万,30239 其他交通费用0.20万。2018年和上年机关运行经费一致无变化。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计划。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 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网络编辑:区财政局
信息审核: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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