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耀州区环境保护局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铜川市耀州区环境保护依据铜编发[2002]49号文件精神,机构实行市以下垂直管理的行政体制。其工作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耀州区环保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辖区内大气、水体、噪音、土壤等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管理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电磁辐射、有毒化学品等污染的防治。
3、组织开展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审核审定建设项目环境报告书(表)。
4、监督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排污许可证等制度,参与区政府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
5、负责耀州区环境监测、环境监察、环境统计工作,组织环境保护执法及各类环境调查工作,处理污染事故,解决环境保护纠纷。
6、负责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
7、负责耀州区生态环境保护和农村环境保护工作。
8、完成市环境保护局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1、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和全市环保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转型提速发展,富民强区的工作主题,努力推动清洁发展、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实现区域环境质量大提升。
2、统一监督管理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依法查处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负责排污费征收,完成征收任务,并及时上缴。
3、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新建项目环评率、“三同时”执行率达100%。
4、不断深化治污降霾、污染减排等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推动治污降霾“全民齐行动落实在一线”活动向纵深发展。
5、完成煤矿企业污水处理工程审验工作;完成省级生态村建设规划编制和报批工作。
6、完成省级绿色文明单位创建规划编制和报审工作。
7、完善出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协调做好城区空气质量橙色以上等级预警发布。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为局机关和二级预算单位共有3个,(其中二级预算单位包括:耀州区环境监察大队、耀州区环境监测站)。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机构设置情况:铜川市耀州区环保局系统共设置科室7个、局属事业单位2个,局机关内设办公室、大气办、污防科、督察办、法制科、规财科、环评科等7个科室,下属全额事业拨款单位2个,(包括耀州区环境监测站、耀州区环境监察大队)。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48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43人(其中环境监测站17人、环境监察大队26人);单位离退休人员22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5辆。
本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暂未公开,今后将逐步公开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还未开展绩效管理,今后将逐步开展推进绩效管理工作。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收入预算423.23万元,其中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23.23万元。
2018年收入预算较2017年有所增加132.29万元,变化原因主要是是社会保障性缴费、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离退休人员工资等纳入部门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财政拨款收入情况:2018年财政拨款423.23万元;
2、支出情况:基本支出418.23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98.1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64万元
3、项目支出5万元。
2018年支出较2017年增加132.29,变化原因主要是社会保障性缴费、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离退休人员工资等纳入部门预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耀州区环境保护局2018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23.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8.23万元,项目支出5万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132.29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性缴费、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离退休人员工资等纳入部门预算。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照部门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其中:208社会保障和就业离退休支出55.99万元;210医疗与计划生育支出医疗保险20.5万元;211节能环保支出346.74万元,(其中行政运行341.74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5万元)。
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性缴费、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离退休人员工资等纳入部门预算。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照部门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其中:301工资福利支出389.19万元;302商品和服务支出19.64万元;399其他支出5万元。
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性缴费、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离退休人员工资等纳入财政预算。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支出没有变化。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计19.64万元,其中:办公费6.6万元、印刷费1.8万元、水费0.6万元、电费1万元、车辆费3万、公务接待费1.8万元、培训费0.8万元、差旅费1万元、劳务费1.2万元、取暖费1.84万元。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计划共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计划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计划2.8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的国际旅费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的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应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费用。
网络编辑:区财政局
信息审核: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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