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铜川市耀州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铜川市耀州区监察委员会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来源: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铜川市耀州区监察委员会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2-24 15:21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一、 部门主要职责

耀州区纪委、监察委是党统一领导下的反腐败工作机构,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区纪委与区监察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

1、主管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贯彻落实,维护党的章程和党的其他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2、负责检查并处理区委、区政府各部门、全区党的组织和区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党的其他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案件。

3、负责作出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表彰抓党风党纪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4、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理论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结合实际,拟定全区党纪条规和政策规定。

5、会同区委、区政府各部门以及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审核、考察乡镇、街道纪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人选;负责区纪委监察委派驻、派出纪检监察机构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提名,并会同组织部门考察;组织和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6、主管全区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委、监察部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国务院以及省、市、区政府颁发的决议和命令的情况。

7、负责调查处理区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作出撤职及撤职以下的行政处分(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 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8、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9、调查研究区政府各部门制定有关政策的情况,对其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有损国家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的建议、 变更或撤销下级行政监察机关不适当的决定和规定。

10、负责纪委监察委机关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纪委监察委机关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奖惩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机关和派驻机构(纪检组)思想政治工作。

11、承办省纪委监察委、市纪委监察委和区委、区政府授权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一)全面准确贯彻落实十九大、中省市区系列会议和讲话精神

(二)继续深化纪律监察体制改革

1、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全面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表、路线图,确保按时保质组建成立耀州区监察委员会。

2、贯彻落实省纪委《关于在人口规模较小、机构编制紧张的区县试点纪委内设机构派驻机构融合式改革的方案》和《铜川市区县纪委内设机构派驻机构融合式改革的实施意见》,结合耀州区实际,不断深化内设机构和派驻机构融合式改革。

3、贯彻落实《耀州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机构和队伍建设的意见》。

(三)全力推进“两个责任”的贯彻落实

1、按照区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见》,在全区各级党组织把主体责任制度化、程序化。

2、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在全区各级党组织中,全面落实《党委主要领导督办协调案件制度》、《区级分管领导和单位分管领导向同级纪律检查组织述廉述责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向同级党委(党组)定期汇报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工作制度》等。

(四)严格执纪整顿党风政风

要加大纪律审查工作力度,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坚决守住不发生执纪审查安全事故的底线。

1、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2、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防止“四风”反弹。

3、狠抓反腐倡廉制度落实和创新。

4、创新形式抓好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

(五)坚持“一案三查”,保持高压反腐

搜集挖掘线索,严肃核信办案,认真审理案件,严格管理案件。

(六)努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加强教育培训,切实夯实“两个责任”,全区纪检监察干部要把“忠诚、干净、担当”作为自己的职业操守,加强修养,用心砺炼,在学习中强化本位意识,在工作中提升政治责任感,在生活中磨练提高素养。

(七)完成省纪委监察委、市纪委监察委和区委、区政府授权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无下属单位预算。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机构设置情况:本部门设有19个室部,办公室、组织部(干部监督管理室)、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申诉复查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至第十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第十一纪检监察室、第十二纪检监察室。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70人,其中行政编制67人、事业编制3人;实有人员43人,其中行政42人、事业1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0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暂未开展绩效管理,今后将逐步推进绩效管理工作。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本部门预算收入为440.91万元,较上年增加137.68万元,增加4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纪委机构融合式改革、监察体制改革,编制增加人员增加,工资总额增加,人员经费增加。

2018年,本部门预算支出为440.91万元,包括人员经费支出324.08万元和公用经费支出30.83万元,专项业务经费支出86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137.68万元,增加4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纪委机构融合式改革、监察体制改革,编制增加人员增加,工资总额增加,人员经费支出预算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440.91万元,较上年增加137.68万元,增加4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纪委机构融合式改革、监察体制改革,编制增加人员增加,工资总额增加,人员经费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当年拨款440.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4.91万元,项目支出86万元,较上年增加137.68万元,增加45%,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是纪委机构融合式改革、监察体制改革,编制增加人员增加,工资总额增加,人员经费增加。二是2018年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两项支出预算。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当年拨款440.91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410.68万元(其中纪检监察事务支出(20111)410.68万元),包括基本支出324.68万元、专项支出86万元,较上年增加107.45万元,增加3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纪委机构融合式改革、监察体制改革,编制增加人员增加,工资总额增加,人员经费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15.81万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15.81万元),较上年增加15.81万元,增加1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原因是政策改革2018年列入部门预算。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14.42万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14.42万元,较上年增加14.42万元,增加100%,增加的原因是政策改革2018年列入部门预算。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当年拨款440.91万元。其中:

301工资福利支出323.03万元,较上年增加107.95万元,增加50%,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纪委机构融合式改革、监察体制改革,编制增加人员增加,工资总额增加;二是2018年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两项支出预算;三是将降温费取暖费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列入此项预算。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116.83万元,包括基本支出30.83万元,专项支出86万元,较上年增加34.75万元,增加4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纪委机构融合式改革、监察体制改革,编制增加人员增加,人员经费相应增大。

30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5万元,较上年减少5.02万元,减少8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将降温费取暖费列入此项预算,2018年调整入工资福利支出预算。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8年预算三公经费1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8万元,因公出国(境)未安排预算支出。2018年预算“三公经费”与2017年预算相同,无增减变化。会议费预算与2017年预算相同,无增减变化。培训费5万元,较上年增加3万元,增加150%,主要原因是2018年加大培训力度及资金投入。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16.83万元,较上年增加34.7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纪委机构融合式改革、监察体制改革,编制增加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大。

其中30202印刷费12万元、30207邮电费5万元、30215会议费10万元、30217接待费2万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五项合计37万元,和上年预算数相同,无增减变化; 办公费20万元,较上年增加4万元,增加2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办公费增大;差旅费8万元,较上年增加3万元,增加6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办案数量增大,差旅费增加;培训费5万元,较上年增加3万元,增加150%,主要原因是2018年加大培训力度及资金投入;工会经费4万元,较上年增加4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上年未预算工会经费;劳务费12万元,较上年增加12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上年未将公益岗位补助工资列入劳务费预算;其他交通费用30.83万元,较上年增加8.75万元,增加39%,主要原因是纪委机构融合式改革、监察体制改革,编制增加人员增加,其他交通费用增大。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计划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计划4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计划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计划0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 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纪检委).xls


网络编辑:区财政局
信息审核: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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