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耀州区审计局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对区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起草有关审计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参与起草财政经济及其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负责向区政府和市审计局提交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向区政府和省审计厅、市审计局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结果;按规定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区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及审计结果。
(四)负责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区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区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年度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2. 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年度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区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3. 使用区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4. 区级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区政府规定的区级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及损益。
5. 区级政府投资和以区级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总预算或者概算的执行情况、年度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年度决算、单项工程结算、项目竣工决算,依法进行审计监督;对区级政府投资和以区级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进行审计时,可以对直接有关的设计、施工、供货等单位取得建设项目资金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调查。
6. 区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其他单位受区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7. 根据上级审计机关授权,对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8. 依照审计法和审计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审计程序、方法以及国家其他有关规定,对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向有关地方、部门、单位进行专项审计调查。负责对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措施执行情况组织专项审计调查。
9. 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定应由区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区级单位主要领导及依法属于区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六)负责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区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七)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八)承担上级审计机关授权的审计事项。
(九)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一)重点工作
1、完成3个以上科级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并对涉及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的领导干部进行自然资源资产审计。
2、完成2017年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地税征管情况的审计。
3、完成3个部门及乡镇预算执行审计,对20个部门预算开展自查和抽查。
4、完成2个企事业单位资产负债损益和财务收支审计。
5、完成10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审计项目20个,跟踪审计项目4个。
6、完成5个绩效审计,加强审计结果公示。
7、完成审计署、省审计厅统一安排的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等其他未定审计项目。
8、完成审计整改落实回访工作。
9、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做好审计制度改革试点相关工作。
10、巩固提升创国卫成果,完成造林绿化等工作任务。
11、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网民留言办理工作。
12、做好安全、信访、稳定工作。
(二)以“追赶超越、转型发展”为主题,持续深化“访民意、解民困、送温暖”党旗领航奔小康活动,坚持不忘初心,解放思想,以逢山开路、遇水架桥的闯劲,愚公移山、水滴穿石的韧劲,保持定力,砥砺奋进,全面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全力推动耀州深度转型、追赶超越。
(三)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区审计局的部门预算只有行政单位1个:耀州区审计局机关。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机构设置情况:区审计局设有7个组室,内设办公室、审理稽核组、行政事业组、经贸组、财金组、基建一组、基建二组。
截止2017年底,区审计局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事业编制12人;实有人员22人,其中行政8人、事业14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5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区审计局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暂未公开,今后将逐步公开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区审计局暂未开展绩效管理,今后将逐步推进绩效管理工作。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区审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收入情况:
2018年区审计局预算收入为155.73万元,全部为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支出情况:
2018年预算总支出155.73万元,基本支出155.7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9.51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5.2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2万元。
车改以后已经无公务用车,因此无车辆购置和运行维护费用预算。因公出国(境)与上年一致,未预算。培训费与上年一致,未预算。公务接待费预算0.30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了0.5万元,
2018年预算政府采购项目1项,金额2万元。
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与2017年收支预算总数相比分别减少2.57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区审计局预算收入、支出为155.73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支。与2017年财政预算拨款收支总数相比分别减少2.57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区审计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5.73万元,均为基本支出,无项目支出。较2017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2.57万元,主要原因是对工资福利支出预算的减少。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照部门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科目支出118.45万元,包含人员经费支出103.25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5.2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科目支出26.4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科目支出10.88万元。2018年人员经费支出预算139.51万元,与2017年人员经费支出相比减少2.42万元;2018年公用经费支出预算15.44万元,与2017年公用经费相比减少0.24万元。因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照部门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减少主要原因是对工资福利支出减少。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照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01科目支出139.51万元,均为基本支出,较2017年增加1.5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变化增加了;商品服务支出302科目支出15.20万元,均为基本支出,较2017年减少0.24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的减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3科目支出1.02万元,均为基本支出,较2017年减少3.8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采暖补贴减少,调整到工资福利支出—津补贴。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区审计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区审计局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1、车改以后已经无公务用车,因此无车辆购置和运行维护费用预算。
2、因公出国(境)与上年一致没有变化,未预算,主要原因未安排人员因公出国。
3、培训费未预算,主要原因是减少集中培训次数,专业培训大多为网络教育培训。
4、公务接待费预算0.30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了0.5万元,主要原因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的范围和数量。
5、会议费未预算,与上年预算数一致,主要原因是减少会议次数,减少开支。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支出15.20万元,较2017年减少0.24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开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其中:办公费0.6万元,较上年减少1.1万元,主要原因是控制经费支出;水费0.5万元,和上年持平;电费1.5万元,较上年增加0.5万元;物业管理费2万元,较上年增加0.2万元,主要原因是物业管理依据合同,服务费用增加;邮电费未预算,较上年减少0.5万元;差旅费1.9万元,较上年增加1.1万元,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下乡的次数增加;维修(护)费0.3万元,较上年减少0.7万元,主要原因是需要维修维护的项目减少;公务接待费0.3万元,较上年减少0.5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的范围和数量;劳务费0.7万元,较上年增加0.5万元,主要原因是劳动力价格上涨;工会经费0.8万元,较上年增加0.20万元,主要原因是计提基数上调;其他交通费6.60万元,较上年增加0.06万元,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出差次数增加。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区审计局政府采购预算共2万元,为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 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网络编辑:区财政局
信息审核: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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