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铜川市耀州区委员会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1、领导全区共青团和少先队工作。
2、结合新形势下青年群众工作的新特点,组织全区团员青年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程中发挥先锋队和突击队作用,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团委部署的以青少年为主体的各项工作,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
3、负责全区团的组织建设,协助党组织管理、选拔和培训团的干部,培养、选拔、推荐优秀青年。
4、加强对全区青少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引导,调查全区共青团工作和青年工作情况,提出相应对策,为区委、区政府提供决策依据。
5、承担区委、区政府委托的青少年工作事务,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参与青少年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参与协调、处理各种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工作。
6、负责规划、组织和管理全区青少年事志愿者队伍及服务活动和青少年综合服务中心“青春驿站”的管理工作,募集青少年事业发展经费。
7、承担实施全区“希望工程”的有关工作,负责“保护母亲河”项目实施工作。
8、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团市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
2、固本强基,推进共青团改革再发力
3、全面实施共青团助力脱贫攻坚“2342”工程,在全面加快追赶超越转型发展中彰显青春担当
4、加强青少年合法权益保护,当好桥梁纽带
5、加强希望工程品牌建设,做好志愿服务
6、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全面提升团的战斗力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机构设置情况:本部门设有1个科室,办公室。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事业编制3人;实有人员5人,其中行政3人、事业2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无车辆及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无项内容。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团区委预算总额为38.93万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1.56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支出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团区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额为38.93万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1.56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支出预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团区委2018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8.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93万元,项目支出5万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1.56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支出预算。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照部门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其中: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14万元,包含基本支出1.14万元,较2017年增加1.14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大病及医疗保险未纳入预算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5万元,包含基本支出2.05万元,较2017年增加2.0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基本养老未纳入预算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万元,包含项目支出5万元,较2017年无变化。行政运行30.74万元,包含基本支出30.74万元,较2017年减少4.75万元,主要是厉行节约。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照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9.25万元,包含基本支出29.25万元,较2017年增加0.36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养老统筹及大病险;商品和服务支出9.64万元,包含基本支出4.64万元、项目支出5万元,较2017年减少1.08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车补减少。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0.5万元,较上年增加0.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活动较多。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计4.64万元,其中:办公费1万元、印刷费0.6万元、差旅费0.4万元、租赁费0.7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公务交通补贴)1.44万元。较上年减少1.08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补减少。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计划共5.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计划4.5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计划1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网络编辑:区财政局
信息审核:支如卫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