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耀州区文明办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来源:铜川市耀州区文明办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2-24 17:04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一、部门主要职责

耀州区文明办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人员编制4名,室领导职数1名。

    根据铜川市耀州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共铜川市耀州区委宣传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铜耀编发【201523号)精神,耀州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其主要职责:指导全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作,安排部署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组织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的检查评比、命名表彰;协调做好思想道德建设、志愿服务工作。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一、启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不断促进社会文明程度提升

   二、深化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校园、文明社区、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推动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常态化 

 三、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六进”活动,不断提升城乡文明建设水平

 四、深化“厚德耀州”建设,营造崇德尚文、向善向好的社会氛围

 五、扎实推进“诚信耀州”建设制度化,努力构建诚实守信的经济社会环境

   六、扎实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在全社营造“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良好舆论氛围

 七、扎实推进“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不断放大“耀州好人”效应,努力形成学习好人、崇敬好人、争做好人的社会风尚

 八、扎实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进一步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工作格局

  九、扩大影响、凝心聚力,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区文明办的预算包括文明办本级预算,无二级单位预算。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本部门设有三个科室:办公室、业务科、资料科。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实有人员3人,其中行政3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2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1231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暂未开展绩效管理,今后将逐步推进绩效管理工作。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耀州区文明办经费预算合计29.03万元。全为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基本支出29.03万元(工资福利收入22.07万元;商品服务收入6.94万元,其中办公费2.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0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收入2.0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2万元)。2018年度未安排政府采购事项。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收入情况:

区文明办收入为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18年收入总额为29.03万元,基本收入29.03万元(工资福利收入22.07万元;商品服务收入6.94万元,其中办公费2.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0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收入2.0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2万元),

2、支出情况:

全年总支出为29.03万元,基本支出29.03万元(工资福利支出22.07万元;商品服务支出6.94万元,其中办公费2.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0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7年相比预算总额减少4.91万元(2017年预算总额为33.94万元),主要为工资福利减少3.15万元(2017年预算中工资福利预算支出25.22万元),商品服务支出减少1.08万元(2017年预算中商品和服务支出8.02万元)。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来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宣传事务25.6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8.69万元,公用经费支出4.94万元,项目支出2.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2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单位医疗1.1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16万元。

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宣传事务减少8.31万元,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4万元,增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单位医疗1.16万元。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按照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来看,工资福利支出22.0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8.32万元,津贴补贴7.84万元,奖金0.6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2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1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09万元,住房公积金1.7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94万元,其中办公费2.9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公务交通补贴)2.0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02万元。

2017年相比,工资福利减少3.1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1.0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0.68万元。主要是岗位津贴0.68万元,2017年预算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18年预算到工资福利的岗位津贴中。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部门三公经费、会议费无预算。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4.9万元,其中办公费2.04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0万元。

2017年相比总数减少3.12万元,项目更加细化。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文明办).xls


网络编辑:区财政局
信息审核:延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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