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耀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铜川市耀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区政府的综合执法部门,业务上由铜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导,负责全区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并督促实施。
2、负责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各类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履行法律法规赋予和上级部门授权的行政许可职责,依法承担法律法规赋予和上级部门授权的各类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负责管辖范围内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按职责分工组织指导取缔无证无照经营活动。
3、负责各类市场主体的监督管理,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负责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实施各类市场主体及商品交易市场信息公示和信用管理;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监督管理拍卖行为;组织开展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负责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4、负责商标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协调处理商标纠纷事宜,商标专用权保护工作;依法保护特殊标志、官方标志;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
5、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和督促食品安全检查、整顿治理等工作,监督管理食品生产、食品(含农产品、水产品)经营环节的食品安全;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等活动,推进诚信体系建设,承办上级食品安全委员会下达的工作任务。
6、管理和指导全区质量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质量发展纲要,国家和省、市、区的质量奖励制度,推进名牌发展战略;发布全区质量状况公告;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负责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工作。
7、负责全区产品(商品)质量监督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产品(商品)质量监督相关政策、措施,负责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的日常监管,组织开展产品(商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缺陷产品(商品)召回制度。组织实施国家和省认证认可工作的政策、措施,负责全区的认证认可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区强制性、自愿性产品认证和体系认证工作。
8、组织实施标准化、计量法律法规,负责统一管理全区标准化、计量工作。管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组织推广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监督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贯彻实施,组织企业开展国家级、省、市、区级标准化项目申报、验收,组织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负责全区商品条码管理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组织建立和管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和计量标准考核,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市场计量行为和商品量的计量监督。
9、承担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责任,经授权组织或参与涉及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10、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及医疗机构制剂的质量管理规范;负责药品、医疗器械注册的有关工作和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建立健全药品安全应急体系;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以及医疗器械产品分类管理制度。
11、组织实施中药、民族药品监督管理规范和质量标准;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和中药品种保护制度;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及戒毒药品的监督管理。
12、负责查处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管等方面违法案件;负责执法办案管理,协调大要案、跨区域案件的查处。拟定有关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的具体措施、办法,组织和指导查处垄断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及走私、贩私等违法行为;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直销活动,依法组织和指导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组织和指导查处违反登记管理、商标管理、广告管理、合同管理和食品生产、食品经营违法案件及其他违法案件;组织和指导查处违反标准化、计量、质量、认证认可、特种设备管理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组织和指导查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研制、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违法违规行为;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抽样工作;开展药品、医疗器械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13、指导乡镇、街道办开展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14、做好全区食盐安全监督管理。
15、指导相关社会组织、团体开展工作。
16、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部门职责,我局内设有16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政工科、财统科、食品生产科、食品经营科、药械科、法规科、消保科、商广科、企业个体监管科、安委办、特设科、质计科、市场科、注册登记局、执法大队。
二、2019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一)、重点工作
1、认真落实“放管服”改革措施,全面推行网上登记注册,扩大网上注册登记比例。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巩固“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成果,全面推行首问负责、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制。
2、全面推进“营商环境”建设,继续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事程序,减少提交材料,创新服务手段,不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全年发展各类市场主体7000户。
3、全年开展市场监督管理专项整治活动不少于4次;完成全年农资、成品油、散煤抽检任务。
4、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完成上级下达的抽查任务,抽查公示率达到100%。
5、加强商标日常监管,维护商标专用权,打击商标侵权行为。做好广告的日常监管及公益广告的备案工作。
6、扎实开展质量提升行动,认真做好2019年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大力加强品牌建设,组织协调辖区企业进行省级名牌、优质产品推荐上报、评选工作。
7、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做好特种设备安全宣传,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教育活动,召开特种设备安全培训会不少于1次,开展特种设备应急演练不少于1次。
8、全年对食品生产企业及食品加工小作坊监督检查覆盖率100%,对酒类、熟肉制品等安全风险较大的食品生产企业及食品加工小作坊检查督促每季度不少于1次。完成上级下达的食品抽检任务的同时,全年开展专项抽检4次。
9、强化食品经营安全监管,不断提升监管能力和业务水平,加强食品安全培训,提高食品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进一步推进“明厨亮灶”活动,认真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全面巩固提升创国卫成果,形成常态长效机制。
10、加强食盐专营管理,禁止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盐,严厉打击出售假冒伪劣食盐行为,保护人民群众身心健康。
11、配合GSP认证及飞行检查工作,组织双随机检查,按照相关职责做好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工作。
12、做好打击传销、规范直销活动,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章经营行为。
13、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做好2019年放心消费创建工作。
14、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处罚案件核审、重大案件集体审定和案件公示率达到100%。完成行政处罚案件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15、依法行政,完成2019年度法治政府年度目标任务。
16、巩固提升国卫创建成果,完成造林绿化等工作任务。
17、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网民留言办理工作。
18、做好安全、信访、稳定工作。
(二)、以“追赶超越 转型发展”为总揽,紧扣发展“三个经济”,持续实施“四大战略”,大力推进“2342”工程,以对耀州发展、对耀州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真抓实干、埋头苦干、巧干善干,努力建设现代化的生态健康文明幸福耀州
(三)、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若指标任务有变,以新分解的为准。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部门预算仅包括本部门本级预算。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74人,其中行政编制40人、事业编制22人,参照管理12人;实有人员71人,其中行政46人、事业20人,参照管理5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年底,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购置。
本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暂未公开,今后将逐步公开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纳入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3个,一般公共预算当年项目支出为107.74万元,为食品安全抽检经费、市场准入登记、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经费,用于食品安全抽检、市场主体登记注册、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经费等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支出等。
七、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929.5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29.50万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213.54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新招录公务员5人,机构改革,职能划转,盐务局5人并入我局,工资福利和公用经费增加;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929.5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929.50万元, 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增加213.54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新招录公务员5人,机构改革职能划转,盐务局5人并入我局,工资福利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2)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29.5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29.50万元, 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213.54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新招录公务员5人,机构改革,职能划转,盐务局5人并入我局,工资福利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增加。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929.5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929.50万元, 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213.54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新招录公务员5人,机构改革职能划转,盐务局5人并入我局,工资福利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929.50万元,较上年增加213.54万元,主要原因2018年度新招录公务员5人,机构改革职能划转,盐务局5人并入我局,工资福利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2、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明细情况
本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29.50元,其中:
(1)行政运行(2013801)622.06万元,较上年增加121.28万元,原因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2)市场监督管理专项(2013804)107.74万元,较上年持平。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96.97万元,较上年增加20.66万元,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4)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4.06万元。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5)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44.41万元,较上年增加13.28万元,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6)住房公积金(2210201)54.26万元,较上年增加54.26万元,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29.50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742.81万元,含人员经费支出742.81万元,较上年增加190.79万元,原因是2018年度新招录公务员5人,机构改革,职能划转,盐务局5人并入我局,人员经费增加。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181.48万元,含公用经费支出73.74万元,项目支出107.74万元,较上年增加23.06万元,其中公用经费增加15.32万元,项目支出增加7.74万元,原因是2018年度新招录公务员5人,机构改革职能划转,盐务局5人并入我局,公用经费支出增加,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经费增加。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03)5.21万元,较上年减少0.31万元,原因是生活补助人员减少1人。
(2)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29.50元,其中: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742.81万元,较上年增加190.79万元,原因是2018年度新招录公务员5人,机构改革,职能划转,盐务局5人并入我局,人员经费增加。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181.48万元,包含公用经费支出73.74万元,项目支出107.74万元,较上年增加23.06万元,包含公用经费支出15.32万元,项目支出7.74万元,原因是2018年度新招录公务员5人,机构改革职能划转,盐务局5人并入我局,公用经费支出增加,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经费增加。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09)5.21万元,较上年减少0.31万元,原因是生活补助人员减少1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以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万元,会议费1万元,同2018年度持平。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计73.74万元,其中:办公费12.10万元,印刷费1万元,水费0.8万元,电费1万元,邮电费0.5万元,差旅费3万元,维修(护)费2万元,租赁费1万元,会议费1万,公务接待费1万元,劳务费1万元,工会经费3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公务交通补贴)35.3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万元。较上年增加15.32万元,原因是2018年度新招录公务员5人,机构改革职能划转,盐务局5人并入我局,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9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网络编辑:区财政局
信息审核: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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