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铜川市耀州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根据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区委的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2、对全区一个时期的政法工作做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3、组织协调指导全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4、检查政法部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具体措施;
5、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指导重大、疑难、敏感案件的依法处理工作;接待、协调、督办涉及政法部门执法问题的来信来访;
6、组织、协调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耀州建设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
7、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总结经验,树立典型,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8、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组织部门考察、管理区级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
9、负责有关防范和处理“法论功”及其他邪教和对社会有危害的气功组织的调研、协调、指导工作;协调有关反邪教的社会宣传工作;
10、组织、指导区综治维稳中心相关工作;
11、承办区委和市委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9年年度工作任务
1、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央、省、市、区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突出抓好政法干警的思想政治、业务能力、纪律作风等建设,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平正义,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
2、夯实维稳工作责任、完善大排查大调处工作机制,深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应急处置工作,切实维护全区社会稳定。
3、不断加强反邪教基层基础工作,深入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和无邪教创建活动,积极开展国家安全宣传保密教育活动,严防敌对分子的各种渗透破坏活动。
4、集中开展“扫黑除恶”、打击暴力犯罪、流窜犯罪和团伙犯罪等专项行动,加强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的集中排查整治,加强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确保全区社会治安持续稳定。
5、深入推进基层平安示范单位建设,着力深化行业创安活动,切实深化“平安耀州”建设。
6、加强综治基层基础工作,扎实推进镇(街道)、村(社区)综治维稳中心建设,加强城乡网格化管理,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7、进一步灵活形式、丰富载体,深入开展综治及平安建设宣传活动,不断提高“两率一度”。
8、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不断强化对执法司法的监督,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切实规范执法司法行为,进一步提高全区政法队伍的执法质量、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事业编制5人;实有人员16人,其中行政11人,事业5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7人。人员情况柱状图示如下: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2019年已推进绩效目标管理,已将项目支出纳入绩效目标管理,主要项目有:2019年平安耀州建设宣传奖励和综治规范化建设资金及2019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专项经费,合计56万元。
七、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253.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3.54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28.29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标准调增,社保费及职业年金等费用相应增加;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253.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53.54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增加28.29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标准调增,社保费及职业年金等费用相应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53.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3.54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28.29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标准调增,社保费及职业年金等费用增加;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253.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53.54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28.29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标准调增,社保费及职业年金等费用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53.54万元,较上年增加28.29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标准调增,社保费及职业年金等费用增加。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3.54万元,其中:
(1)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科目(20131)200.94万元,包括基本支出144.94万元,项目支出56万元,较上年增加1.84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标准调增,社保费及职业年金等费用增加。
(2)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科目(20805)30.67万元,较上年增加10.19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标准调增,退休人员人数增加。
(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9.19万元,较上年增加3.52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标准调增,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增加。
(4)住房改革支出(22102)12.74万元,较上年增加12.74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将住房公积金列入行政运行科目(2013101)。
图示如下: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本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3.54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181.77万元,包含基本支出181.77万元,较上年增加28.3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职业年金费用增加。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71.62万元,包含基本支出15.62万元,项目支出56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人员编制无变动,项目支出无变动。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03)0.15万元,包含基本支出0.15万元,较上年减少0.03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独生子女费减少。
(2)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本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7.54万元,其中: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181.77万元,较上年增加28.32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职业年金费用增加。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71.62万元,包含基本支出15.62万元,项目支出56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人员编制无变动,项目支出无变动。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9)0.15万元,包含基本支出0.15万元,较上年减少0.03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独生子女费减少。
图示如下: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0.82万元,较上年增加0.32万元(3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为了满足日常工作需要。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未安排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0.82万元,较上年增加0.32万元(39%),增加主要原因是对外接待人数次数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主要原因是车辆改革;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车;
2019年预算会议费支出5.6万元,较上年增加5.01万元,主要原因是会议安排增加,费用增加;
2019年预算培训费支出3.4万元,较上年增加2.71万元,主要原因是培训内容增加,费用增加。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71.62万元,其中30201办公费6.6万元,较上年增加4.6万元,主要原因是用于项目的费用增加;30202印刷费26.10万元,较上年增加25.20万元,主要原因是用于项目的费用增加;30205水费0.09万元,较上年增加0.0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未安排此项预算;30207邮电费0.72万元,较上年增加0.7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未安排此项预算;30211差旅费0.92万元,较上年增加0.12万元,主要原因是外出业务增加;30215会议费5.6万元,较上年增加5.01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方面的会议安排增加;30216培训费3.4万元,较上年增加2.71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培训费用增加;30217公务接待费0.82万元,较上年增加0.32万元,主要原因是对外接待人数次数增加;30226劳务费0.15万元,较上年减少0.25万元,主要原因是相关支出减少;30228工会经费1.6万元,较上年增加1.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未安排此项预算;30239其他交通费用13.62万元,较上年增加4.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万元,较上年减少44.32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细化到其他支出。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27.6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2.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25.00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0万元。
八、 专业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 “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三)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网络编辑:区财政局
信息审核:文大鹏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