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耀州区民政局 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有关民政及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全区民政及民族宗教事业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承担对全区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及其分支(代表)机构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责任;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指导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制度建设,人才队伍建设。
3、负责全区军、烈属、抚恤补助和烈士褒扬及伤残等级审报工作,组织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承办区“双拥”办公室工作。
4、负责全区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和补助工作;负责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残疾士兵接收安置和管理服务工作。
5、负责全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组织灾情核查上报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指导灾区生产自救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承担减灾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6、负责全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拟定全区救助规定和标准,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落人员救助工作。
7、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全区城乡社区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加强村民监督委员会的指导、协调工作。承担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
8、加强社区管理,不断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9、指导全区社会慈善、社会捐赠、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活动,促进慈善事业发展。
10、负责全区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儿童收养和聋哑儿童特殊教育工作,负责全区殡葬管理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
11、推进镇村综合改革;负责行政区划工作,承办乡(镇)、街道行政区划与地名变更的报批;负责区内地图的编印工作;承办勘界工作,协商处理与接壤县(区)边界争议纠纷工作,负责乡(镇)界争议的调处事务。
12、负责地名管理工作,承办地名命名、更名的申报工作;负责地名标志的设置、管理和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编辑管理工作。
13、拟定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区中心敬老院和乡(镇)敬老院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孤寡老人、孤儿、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的社会福利救济和保障工作,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进程。
14、组织开展地全区少数民族和宗教工作情况的调查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议和意见。
15、监督办理少数民族权益保障事宜,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务,促进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合作;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利,促进宗教关系和谐。
16、负责协调兼职委员会单位和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职责,共同做好民族工作;协助拟定少数民族经济发展规划、督促检查实施情况,拟定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经济发展的特殊政策和措施。
17、在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指导下,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新闻出版等方面的工作,承办相应事宜,共同做好民族工作。
18、引导促进宗教在法律、法规,政策范围内活动,防范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活动。
19、指导管理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协助或协调的事务。
20、负责组织民族、宗教工作队伍和有关人员的培训工作;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使用工作。
21、组织协调民族、宗教对外交流与合作;配合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落实宗教外事归口管理工作。
22、负责对民族宗教重大工作事中事后的监督检查,落实责任;收集、分析和研究涉及民族宗教领域安全稳定信息,指导协调处理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
23、依法审核审批宗教方面的有关事项,指导镇、街道依法履行管理职能,推动民族和宗教界人士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教育,搞好民族团结进步活动。
24、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本部门设有8个股室,局办公室、优抚安置股,救灾救济股,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股,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股,民间组织管理股,民族宗教事务股,社区办等。
二、2019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一是做好建档立卡户的救助兜底脱贫工作。进一步完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提高救助对象确认的准确性。
二是稳步推进社会福利和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工作。继续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及监护补贴发放、推进留守、困境儿童以及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的关爱工作。做好区中心敬老院工作。加快项目建设,进一步做好农村幸福院提升改造和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继续推进殡葬改革,逐步提高火化率,严把党员干部凭火化正领取抚恤金的工作。切实做好界线联检工作,推进平安边界建设,做好《耀州区地名志》的编纂和出版工作。
三是进一步做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通过加大投入力度,积极争取相关预算投资,改善养老服务设施条件,完善养老服务体系,作,切实提升我区养老服务质量,推动我区养老事业迈上新台阶。
四是继续做好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继续做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着力完成2019年度社区服务群众项目工作,审核实施内容,督促工作进度;提升力度,督促阿堵寨村、三政村、蔡河村、金马村完成建设并做好验收。
五是继续做好社会组织管理及年检工作。继续加强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继续积极动员和引导区本级社会组织参与我区脱贫攻坚工作。
六是继续做好防灾救灾减灾工作。保障受灾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继续做好救灾库房管理工作。
七是积极开展双拥共建活动。继续做好退役军人信息登记完善工作,切实做好我区退役军人稳控工作。
八是持续做好宗教领域重点工作。重点做好宗教场所财务管理,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本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7个,包括: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铜川市耀州区民政局本级(机关) |
2 |
铜川市耀州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
3 |
铜川市耀州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公室 |
4 |
铜川市耀州区中心敬老院 |
5 |
铜川市耀州区救助管理站 |
6 |
铜川市耀州区烈士陵园 |
7 |
铜川市耀州区退伍老红军光荣院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40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事业编制26人;实有人员39人,其中行政15人、事业24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28人。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2019年将继续推进绩效目标管理,已将项目支出1254.4万元纳入绩效目标管理。
七、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为293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34.7万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477.8万元,原因是政策性资金增加。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为293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934.7万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增加477.8万元,原因是政策性资金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为293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34.7万元,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477.8万元,原因是政策性资金增加。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为293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934.7万元,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477.8万元,原因是政策性资金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934.7万元,较上年增加477.8万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资金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及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增加等。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34.7万元,其中:
(1)行政运行(2080201)195.8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73.77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2.04万元,较上年增加29.47万元,原因是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增加;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80202)10万元,其中:专项业务经费支出10万元,较上年增加10万元,原因是用于社区信息平台运行费及婚姻登记工作经费;
(3)其他民族管理事务支出(2080299)25万元,其中:专项业务经费支出25万元,较上年减少31.33万元,原因是政策性资金减少,用于一元民生保险;
(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50.5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50.51万元,较上年增加4.28万元,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
(6)死亡抚恤(2080801)81.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81.5万元,较上年减少3.8万元,原因是自然减员;
(7)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2080803)1189.1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189.15万元,较上年增加1189.15万元,原因是优抚生活补助增加;
(8)优抚事业单位支出(2080804)54.9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52.16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8万元,较上年减少2.38万元,原因是人员减少,工资及公用经费减少;
(9)义务兵优待(2080805)80万元,其中:专项业务经费支出80万元,较上年增加80万元,原因是政策性资金增加,用于家属优待金;
(10)其他优抚支出(2080899)20万元,其中:专项业务经费支出20万元,较上年增加5万元,原因是政策性资金增加,用于梅七线铁路建设;
(11)其他退役安置支出(2080999)130万元,其中:专项业务经费支出13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12)社会福利事业单位(2081005)264.8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50.67万元,公用经费支出3.2万元,专项业务经费支出211万元,较上年增加146.16万元,原因是人员工资、公用经费及农村幸福院建设资金增加;
(13)其他社会福利支出(2081099)208.4万元,其中:专项业务经费支出208.4万元,较上年增加158.4万元,原因是政策性资金增加,用于农村公益性公墓提升改造工程建设项目及严重精神病患者监护补助;
(14)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2081901)100万元,其中:专项业务经费支出10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15)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2081902)200万元,其中:专项业务经费支出20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16)临时救助支出(2082001)70万元,其中:专项业务经费支出70万元,较上年增加30万元,原因是政策性资金增加,用于临时救助及案件救助资金;
(17)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2082102)159万元,其中:专项业务经费支出159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18)其他农村生活救助(2082502)3.5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56万元,较上年减少1.26万元,原因是政策性资金减少,用于社会福利;
(19)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15.4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5.41万元,较上年增加14.25万元,原因是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增加;
(20)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7.8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7.86万元,较上年减少9.75万元,原因是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减少;
(21)城乡医疗救助(2101301)41万元,其中:专项业务经费支出41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22)住房公积金(2210201)27.6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7.67万元,较上年增加27.67万元,原因是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34.7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375.2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75.25万元,较上年增加12.43万元,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增加了住房公积金;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249.04万元,其中:公用经费支出28.04万元,专项业务经费支出221万元,较上年增加81.86万元,原因是增加了农村幸福院建设;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3)2110.4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277.01万元,专项业务经费支出833.4万元,较上年增加了183.51万元,原因是政策性资金增加,优抚对象生活补助等增加;
资本性支出(310)200万元,其中:专项业务经费支出200万元,较上年增加了200万元,原因是用于农村公益性公墓提升改造工程建设项目。
(2)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34.7万元,其中: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375.2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75.25万元,较上年增加12.43万元,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增加了住房公积金;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249.04万元,其中:公用经费支出28.04万元,专项业务经费支出221万元,较上年增加81.86万元,原因是增加了农村幸福院建设;
机关资本性支出(一)(503)200万元,其中:专项业务经费支出200万元,较上年增加了200万元,原因是用于农村公益性公墓提升改造工程建设项目。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9)2110.4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277.01万元,专项业务经费支出833.4万元,较上年增加了183.51万元,原因是政策性资金增加,优抚对象生活补助等增加;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以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0.6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其中:公务接待费0.6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8万元,其中:办公经费2.2万元、印刷费0.8万元、邮电费0.5万元、差旅费0.8万元、维修费0.5万元、租赁费0.8万元、会议费0.2万元、培训费0.2万元、公务接待费0. 5万元、劳务费0.5万元、工会经费0.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5万元,较上年增加1.2万元,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预算增加。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分2019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网络编辑:区财政局
信息审核: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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