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耀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来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1-12-08 17:17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近期一些非法经营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行为屡屡出现,为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行为,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特别是广大青少年合法权益,结合我区实际, 现将开展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专项整治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法律法规规定,以更加有效的组织方式、更加多样的监管手段、更加有力的打击措施,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行为,严肃查处违法案件,捣毁销售黑窝点,惩处违法分子,规范市场经营秩序,消除安全隐患,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工作任务

(一)严厉打击校园周边非法经营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行为。以学校周边饰品店铺、眼镜店、繁华街区、购物商场等为重点区域,组织实行拉网式排查、定期巡查,坚持露头就打,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全面排查,不留死角。

(二)严厉打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超范围经营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行为。要逐一排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发现超范围经营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行为的,及时依法严肃查处,认真开展跟踪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三)严厉打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经营未取得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注册证行为。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经营未取得注册证的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的,本着“从严、从重、从快”处理的原则,依法严肃查处并及时予以曝光。

(四)加大案件查办力度。要抽调专门力量,开展案件查办工作,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形成专项整治高压态势。

三、检查内容

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及护理产品生理平衡盐水、清洁产品、消毒液、护理液、保湿润滑产品等,都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市场常见的美瞳,就是一种彩色的隐形眼镜。经营必须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遵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一)经营企业是否取得经营许可证及是否超范围经营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等。

(二)经营的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等是否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等相关法定证明文件。

(三)购销渠道是否合法,是否建立进货查验制度,购销记录是否健全、真实和可追溯。

(四)是否销售过期、淘汰、伪劣假冒产品。

四、时间节点及重点任务

本次专项整治从2021年12月6日开始,2022年1月20日结束,共分为四个阶段。

(一)突击检查阶段(2021年12月6日至12月25日)

抽调精干力量以辖区内校园周边饰品店为重点,开展全覆盖突击检查,第一时间锁定案件线索,确保专项整治质量。

(二)全面检查阶段(2021年12月26日至2022年1月10日)

对辖区内眼镜店、繁华街区、购物商场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开展全覆盖检查。进一步推进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并做好案件查办工作。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1月11日至1月15日)

开展对辖区内校园周边饰品店“回头望”工作,确保专项整治成果。

(四)总结报告阶段(2022年1月16日至1月20日)

对此次专项整治活动认真总结,全面梳理风险点,并于2022年1月20日前将总结上报局药械监管科。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药械监管科,负责区专项整治活动的统筹协调。

(二)思想高度重视。打击非法经营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行为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本着“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抓好落实。要充分发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的网格化管理优势,及时掌握本地非法经营者的活动规律和活动区域,合理调整检查时间,对重点部位实施高密度的巡查和反复检查,全面排查风险点,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行为,务求取得看得见的实效。

(三)畅通举报渠道。要充分发挥投诉举报机构和“12315”投诉举报电话的作用,完善首问责任制,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处置制度和有奖举报制度,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并从投诉举报中挖掘有价值的违法违规案件线索。

(四)注重方式方法。要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法,注重工作痕迹,认真摸清底数,建立监管表册,留存检查现场记录及问题处理情况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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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刘燕妮
信息审核:张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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