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耀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行业收费及价格公示 制度监管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加强市场监管领域医疗行业综合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决定对全区医疗机构收费公示执行情况开展一次全面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一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医疗卫生行业价格等的监督检查”的重要职责,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夯实属地监管责任。
二、开展全面排查
对照职责,坚持问题导向,按照省局《关于加强市场监管领域医疗行业综合监管工作的通知》反馈的问题,主动认领,认真开展一次排查,督促辖区内各医疗机构全面落实医疗服务价格公示、住院费用清单和价格投诉处理等制度,并对辖区内乡镇一级卫生院全部进行登记造册。要规范医疗收费公示。公示内容:医院名称、级别、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价单位、最高限价、项目内涵、定价形式、文件依据等。公示牌下方须公布价格举报电话12315和行业内部监督管理电话。(在其服务区域内的显著位置或收费地点,以公示牌公示的方式为主,具备条件的可同时使用收费手册、电子屏幕、多媒体终端查询等方式予以公示。)应按时限要求及时查看、依法处置。
三、完善日常综合监管机制
在这次加强市场监管领域医疗行业综合监管工作中各市场监管所要加强舆论宣传引导,鼓励社会各界通过“12315”投诉举报电话和互联网平台等渠道提供医疗收费等方面的违法线索。针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认真研判,进一步完善常态化、精细化综合监管的长效机制,不断提升综合监管的质量和成效。
对在此次检查中发现问题,要建立问题整改台账,要求各医疗机构要明确专人负责落实,自觉接受患者监督;对不按规定执行价格公示的行为,按国务院《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予以查处,情节严重的予以曝光。
铜川市耀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13日
网络编辑:刘燕妮
信息审核:张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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