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耀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行业专项整治 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我国学生近视问题重要指示精神,切实保障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规范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工作,根据《铜川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行业专项整治的通知》(铜市监发〔2021〕60号)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强近视矫正行业的监管,提高眼镜制配场所配镜质量,促进近视矫正行业诚信经营,规范经营,维护好儿童青少年健康权益。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本次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区市场监管局近视矫正行业市场秩序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局质计科,负责组织协调、督导检查、总结上报等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强化眼镜制配场所产品质量监管。重点检查销售的眼镜架、眼镜片等产品或者包装上的标识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有中文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厂址和执行标准等;销售的产品不得伪造产地,不得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不得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对销售的眼镜片、眼镜架、配制的成品眼镜进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曝光和公布不合格近视防治单位、企业目录和产品目录,供家长和学生选择近视防控产品和服务时参考;及时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严厉打击近视矫正行业广告、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虚假违法广告和未取得批准文件、批准文件的真实性未经核实或者广告内容与批准文件不一致的医疗器械广告;加大对眼镜制配、眼视光产品等行业和领域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管,依法查处市场混淆、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强对眼镜制配场所的价格监管,严厉打击价格欺诈行为,依法查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违法行为。
(三)加强销售、使用环节医疗器械的监管。重点检查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企业是否在所在地进行备案,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的经营企业是否在所在地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购进医疗器械,是否查验供货者的资质和医疗器械的合格证明文件,是否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批发业务以及第三类医疗器械零售业务的经营企业,还应当建立销售记录制度;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不得经营、使用未依法注册、无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进口的医疗器械应当有中文说明书、中文标签。
(四)加强认证和计量监管工作。积极做好眼视光相关产品及服务认证采信推广工作,加强对验光配镜活动认证的监管,公布获得眼视光相关产品认证、验光配镜服务认证名单和目录;加强眼视光产品检验机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等违法行为;检查眼镜制配场所是否按要求配有相应的计量器具,如焦度计(屈光度计)、验光仪、验光镜片组等,使用强检计量器具是否按规定登记造册,是否存在使用未经计量检定、超过计量检定周期或计量检定不合格计量器具的违法行为。
四、时间安排
(一)部署宣传阶段(2021年3月下旬)
要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宣传活动,规范医疗机构及眼镜制配场所近视矫正宣传行为,正面引导舆论,提高儿童及家长对近视矫正的科学认识。
(二)专项行动阶段(2021年4月初至2021年10月中旬)
组织开展针对相关医疗机构及眼镜制配场所的监督执法检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根据投诉举报等线索,集中查办和曝光一批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领域的案件。
(三)总结上报阶段(2021年10月下旬)
及时总结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促进市场监管领域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规范健康发展。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要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对照各自职责任务,抓好、抓实、抓细近视矫正监管工作。
(二)制定措施,加强监管。根据各自职责,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可操作性的工作措施,积极扎实做好近视矫正行业监管工作。要对辖区眼镜制配场所、近视矫正治疗店、医院眼科部等进行摸底,建立近视矫正行业监管档案。对区域内的近视矫正行业监管对象进行全覆盖检查,对照检查要求逐项检查。对发现违规行为,要一盯到底,确保整改到位;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将违法违规的验光配镜等相关行业企业及时上报并向社会公开。确保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行业质量提升取得明显成效。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微信、张贴标语、网站等多种渠道和方式,宣传近视矫正监管工作情况,公布获得眼视光相关产品认证、验光配镜服务认证名单、曝光不合格近视防治单位及产品目录等,引导家长和学生选择近视防控产品和服务质量好的企业,营造良好的近视矫正行业市场消费环境。
网络编辑:刘燕妮
信息审核:张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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