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公共卫生
关于印发《铜川市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来源:区医保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3-30 15:45
阅读:人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网络编辑:石云
信息审核:梁永涛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标题:关于印发《铜川市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