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对设区市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满意度调查的公告
为广泛了解社情民意,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根据陕西省2023年对设区市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暨市县党政领导履行教育工作主体责任督导考核工作安排,现开展满意度调查。
调查对象为小学四年级及以上基础教育学段(不包括中职,下同)的学生,幼儿园、中小学教师,社会人士3类人群。问卷内容根据调查对象不同各有侧重。每份问卷分为基本信息和选择题两部分。

网络编辑:于汭言
信息审核:杨萌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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