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9号建议的复函
王锦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全区生态保护管理补偿机制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确保区域生态环境安全,饮用水源地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一直是我区常抓不懈的一项重点工作任务,以严格执行饮用水源地保护制度为原则,重点抓好桃曲坡水库上游沮河流域城市饮用水源地保护和农村饮用水源保护,采取一系列措施,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不断推进水源地保护工作稳步开展,确保了水源地水质安全达标,具体工作内容有:
一、饮用水源地保护能力不断提升。
一是投资10万余元在沮河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支前河村设立水源保护挡车护栏3处,设置禁止进入水源地宣传警示牌20块,发放水源保护倡议书2.5万份。在沮河沿线新建防护网18千米。二是聘用77名水源地巡查监督员,配发了垃圾桶和2辆电动三轮垃圾清运车。在沮河上游瑶曲段实施河堤修砌工程2000米。三是2013年度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投资520万元对庙湾镇走马村、东石坡村、五联村、玉门村、三政村、蔡河村、春林村、曲南村、联合村、庙湾村等10个村进行环境综合整治,涉及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置、饮用水源地保护等几个方面。
二、饮用水源地奖补资金力度不断加大。
一是为更进一步加强沮河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市政府设立沮河饮用水源地专项保护补偿资金100万元作为以奖代补资金保护沮河饮用水源地。根据市环保局印发《铜川市沮河饮用水源地环境治理“以奖代补”考核办法》(铜环通字〔2016〕18号),分别在2016年度、2017年度对在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中成效显著的庙湾镇奖励24.1万元、16.11万元,并对各镇推荐、市环保局审核评选的20名优秀环境巡查员进行奖励。二是对全年在水源区环境保护工作中表现突出、环境面貌长期较好的乡镇给予相应的奖补,其中对庙湾镇生活污水处理站维修专项补助资金3万元,庙湾镇三政村、瑶曲镇聂河村各奖励2万元;庙湾镇东石坡村奖励2万元;对饮用水源地镇区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实现全覆盖的庙湾给予专项奖补15万。
三、水源地环境执法力度不断加强。
一是建立水源保护定期巡查监管长效机制。环境执法人员每周至少2次对水源地上游环境进行巡查监管,发现垂钓、烧烤、洗车等问题及时查处。二是在全区范围内不间断地开展水资源环境大检查活动,重点排查饮用水源保护区内非法洗车、随意倾倒垃圾等行为,督促各镇政府严格落实环境保护要求,对辖区河道沿岸非法洗车场点进行取缔,对垃圾、污水直排河道行为进行制止,确保饮用水源安全。三是加强水环境监督监测。区环境监测站加强对沮河重点区域取样监测分析的频次,对重点企业实行定期监督性监测,为水环境治理监管提供科学依据。四是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区环保、水务、住建、协同作战,关闭违规排污口10个,对可接入市政管网的排污口,完善支管网应收尽收;开展河道垃圾清理整治行动6次。
四、积极探索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陕政办发〔2017〕71号)文件精神,目前,我省生态保护补偿标准尚在制定完善当中,我局将密切关注省、市有关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方面的动态,及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相应的生态补偿机制,确保补偿标准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不断促进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感谢您对耀州区环保工作的大力支持,希望您继续建言献策,不断推动和改进我们的各项工作。
网络编辑:区政府督查室
信息审核:区政府督查室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全区生态保护管理补偿机制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确保区域生态环境安全,饮用水源地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一直是我区常抓不懈的一项重点工作任务,以严格执行饮用水源地保护制度为原则,重点抓好桃曲坡水库上游沮河流域城市饮用水源地保护和农村饮用水源保护,采取一系列措施,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不断推进水源地保护工作稳步开展,确保了水源地水质安全达标,具体工作内容有:
一、饮用水源地保护能力不断提升。
一是投资10万余元在沮河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支前河村设立水源保护挡车护栏3处,设置禁止进入水源地宣传警示牌20块,发放水源保护倡议书2.5万份。在沮河沿线新建防护网18千米。二是聘用77名水源地巡查监督员,配发了垃圾桶和2辆电动三轮垃圾清运车。在沮河上游瑶曲段实施河堤修砌工程2000米。三是2013年度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投资520万元对庙湾镇走马村、东石坡村、五联村、玉门村、三政村、蔡河村、春林村、曲南村、联合村、庙湾村等10个村进行环境综合整治,涉及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置、饮用水源地保护等几个方面。
二、饮用水源地奖补资金力度不断加大。
一是为更进一步加强沮河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市政府设立沮河饮用水源地专项保护补偿资金100万元作为以奖代补资金保护沮河饮用水源地。根据市环保局印发《铜川市沮河饮用水源地环境治理“以奖代补”考核办法》(铜环通字〔2016〕18号),分别在2016年度、2017年度对在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中成效显著的庙湾镇奖励24.1万元、16.11万元,并对各镇推荐、市环保局审核评选的20名优秀环境巡查员进行奖励。二是对全年在水源区环境保护工作中表现突出、环境面貌长期较好的乡镇给予相应的奖补,其中对庙湾镇生活污水处理站维修专项补助资金3万元,庙湾镇三政村、瑶曲镇聂河村各奖励2万元;庙湾镇东石坡村奖励2万元;对饮用水源地镇区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实现全覆盖的庙湾给予专项奖补15万。
三、水源地环境执法力度不断加强。
一是建立水源保护定期巡查监管长效机制。环境执法人员每周至少2次对水源地上游环境进行巡查监管,发现垂钓、烧烤、洗车等问题及时查处。二是在全区范围内不间断地开展水资源环境大检查活动,重点排查饮用水源保护区内非法洗车、随意倾倒垃圾等行为,督促各镇政府严格落实环境保护要求,对辖区河道沿岸非法洗车场点进行取缔,对垃圾、污水直排河道行为进行制止,确保饮用水源安全。三是加强水环境监督监测。区环境监测站加强对沮河重点区域取样监测分析的频次,对重点企业实行定期监督性监测,为水环境治理监管提供科学依据。四是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区环保、水务、住建、协同作战,关闭违规排污口10个,对可接入市政管网的排污口,完善支管网应收尽收;开展河道垃圾清理整治行动6次。
四、积极探索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陕政办发〔2017〕71号)文件精神,目前,我省生态保护补偿标准尚在制定完善当中,我局将密切关注省、市有关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方面的动态,及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相应的生态补偿机制,确保补偿标准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不断促进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感谢您对耀州区环保工作的大力支持,希望您继续建言献策,不断推动和改进我们的各项工作。
耀州区环境保护局
2018年4月12日
网络编辑:区政府督查室
信息审核:区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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