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2号建议的复函

来源:区四创办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4-12 13:10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袁会明、张明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议建立垃圾填埋厂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袁会明代表所在的村为锦阳办崔仙村,张明兴代表所在的村为张郝村,二位代表提出建立垃圾填埋厂的建议,经区四创办与锦阳办联系,并对崔仙村、张郝村地形地貌进行现场考察调研,在不影响周围村民生产生活、不影响环境污染、不影响地下水污染等情况下,选择干沟地形,采取填埋式进行垃圾处理,目前已在崔仙村东侧选择了一处干沟作为垃圾填埋厂,进行垃圾掩埋处理,另外在张郝村北或村南选择一处干沟作为垃圾填埋厂,进行垃圾掩埋处理。这两个村的垃圾填埋厂掩埋处理垃圾的前提示必须做到环保,防止环境污染现象。
  最后,感谢您对耀州环境卫生的关心,希望您继续关注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铜川市耀州区四创办  
                   2018年4月10日


网络编辑:区政府督查室
信息审核:区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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