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耀州区农业农村局
对区第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号建议的复函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4-04 15:19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李孝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中药材(黄芩)种植补贴面积标准降低标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把中药材产业发展作为农业提质增效、农民持续增收的重要抓手,紧紧围绕以建设中药材强区为目标,通过政策扶持和奖补激励,引导中药材扩大种植规模、提升技术水平,培育壮大了一批生产经营规模较大、自我发展能力较强、生产水平较高的新型中药材生产经营主体,提高了道地中药材品质,增强市场竞争力,促进耀州农业转型发展和农民增收。

目前,我区执行《铜川市2018年度中药材种植奖补实施方案》(铜中医药发2018〕24号),并根据我区中药材产业发展实际,按照黄芩、党参连片种植达到300亩以上的,每亩每年补贴600元;丹参、黄芪、柴胡等连片种植达到300亩以上的,每亩每年补贴300元;大艾连片种植达到300亩以上的,每亩一次性补贴300元;其他中药材连片种植达到300亩以上的,每亩每年补贴200元;油用牡丹、海棠等连片种植达到300亩以上的,每亩一次性补贴100元;全市深度贫困村种植中药材,在享受以上种植补贴的基础上,每亩增加补贴100元”的补贴标准,区农业农村局按程序申请资金,逐户兑付。

关于您提出的建议,我们将继续关注,并报相关部门,争取更多支持,若有相应政策支持,我区将不折不扣执行。 最后,感谢您对我区中药材产业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关心和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以便我们把工作做的更好!

 

 

                                  铜川市耀州区农业农村局

                                 2019年4月4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铜川市耀州区农业农村局  0919-6189143

 



网络编辑:区政府督查室
信息审核:区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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