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耀州区民政局
对区第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9号建议的复函

来源:区民政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5-06 09:17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朱小玲代表

提出的《关于照金镇村级干部补贴待遇的建议》收悉,答复如下:

根据《耀州区保障村级组织办公经费、党建工作经费和规范村干部补贴的实施办法》(铜耀办发〔2015〕26号),我区村级干部待遇为:村级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每人每月2000元(一肩挑的3000元),副书记(副主任)每人每月1050元,村民小组长每人每月500元,委员等每人每月300元。由省市区分别按5:3:2比例配套

为充分调动村干部干事创业激情,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等六家部门联合发布《脱贫攻坚期间铜川市耀州区村干部补贴80%与脱贫攻坚工作绩效挂钩的实施意见》(铜耀组发〔2017〕140号),对每季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村两委主要干部,加发所挂钩绩效补贴总数的40%(如村党支部书记,每月基础补贴400元,绩效补贴1600元,若为优秀等次,每季度加发1920元)。对全面完成年度脱贫攻坚的建档立卡贫困村(脱贫攻坚中表现突出的非贫困村)给予1万元奖励,60%作为村干部个人奖励(非贫困村参照贫困村执行)。另外,每年在七一前评定一批思想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党员群众公认的村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主任,享受奖励性工资待遇(副科级工资标准)

关于您提出的建议,若上级有相关政策出台,我区将不折不扣执行,提高村干部待遇。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区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关心和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以便我们把工作做的更好!

 

 

铜川市耀州区民政局

2019年5月5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铜川市耀州区民政局  0919--6189209  



网络编辑:区政府督查室
信息审核:区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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