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人大铜川市耀州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06号建议的复函

来源:区财政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8-25 10:10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铜川市耀州区财政局

  别:B

签发人:刘光辉


曹耀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乡村振兴中项目、资金使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脱贫攻坚期内,按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统筹整合资金管理使用要求,资金只能精准用于贫困村和贫困人口。随着脱贫攻坚期内财政资金投入力度的不断加大,有效补齐了贫困村基础设施短板,提升了贫困群众自身发展能力确保了2020年如期脱贫摘帽,现行标准下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今年以来,中央、市财政、乡村振兴等六部门先后出台了《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我区同步出台了《铜川市耀州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区级可统筹使用不超过30%的到位中央衔接资金,支持非贫困村发展产业、补齐必要的基础设施短板及区级乡村振兴规划相关项目。省、市级衔接资金用于非贫困村的比例不做要求。考虑到我区部分非贫困村和已脱贫村产业基础相对薄弱,村集体经济积累较少等实际情况,对区级衔接资金用于非贫困村的比例同样不做要求。同时,省上《过渡期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实施细则》中,也对整合资金使用方向做出新规定,明确整合资金安排使用上要兼顾脱贫村和其他村、脱贫户和其他户,推进区域均衡发展。随后待市级整合资金管理办法出台后,区级也将根据整合资金使用实际,出台整合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的使用进一步细化。

针对您提出的“希望有关部门在项目资金使用上,向非贫困村特别是城乡结合部乡村适当倾斜”的建议下一步,我们将根据衔接资金和涉农整合资金管理办法,在项目资金安排根据项目主管部门上报入库项目,会同乡村振兴局,安排好项目资金计划,按政策规定向非贫困村适当倾斜,扎实做好资金保障工作,助力区域均衡发展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区项目、资金使用及财政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继续关注和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使我们把工作做得更好。

                          铜川市耀州区财政局

                         2021年824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铜川市耀州区财政  0919-6182174



网络编辑:区政府督查室
信息审核:陈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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