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铜川市耀州区九届委员会四次会议第33号提案的复函
铜川市耀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类 别: B |
签发人:马振河 |
张文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区处方药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处方药管理问题的关注,这对进一步加强我区处方药管理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处方药管理方面,我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开展工作。
一是目前,我国法律法规并未对限制药店销售抗生素作出相关规定,如果禁止销售基本药物目录以外的抗生素,无法律依据。
二是在日常工作中,我局积极加强执业药师的管理,要求在执业药师药店等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悬挂执业药师注册证,且在执业药师工作牌上,标明职业资格或药学专业技术职称,上岗前必须佩戴。同时,执业药师营业期间必须在职在岗。销售处方药时,处方应当经执业药师审核后方可销售。对不按照要求在岗履职的,我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执业药师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处方药监管措施。同时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合理使用抗生素,引导群众养成合理用药习惯,以减轻社会各界对此问题的担忧。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铜川市耀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26日
网络编辑:区政府督查室
信息审核:区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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