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铜川市耀州区九届委员会四次会议第49号提案的复函
铜川市耀州区民政局 |
类 别: B |
签发人:武增虎 |
焦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社区居民监督委员会待遇过低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社区工作人员待遇的关心和关注。关于您提出的提案,我们高度重视。我区社区工作人员补贴标准是按照铜川市耀州区纪委、铜川市耀州监察局、铜川市耀州区财政局 铜川市耀州区民政局《关于落实城镇社区居民监督委员会成员补贴的通知》(铜耀纪发[2015]10号文件)严格执行的。
关于您提出的社区工作人员待遇较低,我们作为社区的指导部门,非常理解工作在基层一线人员工作的繁重和辛苦,也认为监委会成员补贴待遇相对较少。目前,我局已向区政府上报《关于落实城镇社区监委会成员补贴待遇的报告》(铜耀民发[2020]116号),此项工作正在办理之中。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社区工作的建议,也希望您今后继续关注和支持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以便我们把工作做的更好。
铜川市耀州区民政局
2020年6月11日
网络编辑:区政府督查室
信息审核:区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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