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耀州区医疗保障局 |
类 别:A |
签发人:李军盈 |
刘曼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耀州区人民医院城乡居民血液透析患者报销困难问题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医疗保障事业的关心和关注。
2020年1月1日起,铜川市实行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做到了“六个统一”,即: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按照现行的铜川市门诊慢性病和门诊大病医保政策,门诊大病(恶性肿瘤放化疗、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状态、器管移植术后抗排异、血友病、白塞病)之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状态患者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费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按90%比例报销。以我区纳入医保门诊大病保障的姜姓患者为例,该患者月均门诊透析10次,月透析总费用6371.60元,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5961.19元,门诊即时报销5475.47元,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例91.85%,个人自负896.13元,有效减轻了该类患者的就医治疗负担。
耀州区人民医院原来仅是我市职工、城镇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定点鉴定医院。今年城乡居民医保政策统一后,我们协调市医保局重新确定区人民医院为铜川市职工、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大病定点鉴定医院,极大方便了我区患有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状态、恶性肿瘤放化疗等大病人员申请鉴定门诊大病和确定诊疗方案。纳入医保门诊大病保障的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状态患者门诊治疗费用实行即时结算报销。
根据区政府办“关于转发《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民政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铜耀政办发[2016]48号)文件精神和铜川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救助工作的补充通知》(铜民发[2018]33号)相关规定,对因患重特大疾病需要长期门诊治疗,导致自负费用较高的进行医疗救助。救助对象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后,特困供养人员治疗费用给予全额救助,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医保政策范围内个人自负部分按70%比例给予救助,低收入救助对象和特定救助对象医保政策范围内个人自负部分按50%比例给予救助。除特困供养人员外,其他救助对象年度累计救助封顶线不超过2万元。仍以姜姓透析患者为例,该患者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月透析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经门诊即时报销后剩余485.72元,纳入门诊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对象,救助340元,两重保障后个人月透析实际自负556.13元。
目前,我们正在建议对因患重特大疾病,需要长期门诊治疗患者的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医疗救助纳入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仅限特困供养对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待医保结算系统技术支持。如果可行,必将进一步减轻该类患者的治疗费用负担。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区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以便我们把工作做地更好。
铜川市耀州区医疗保障局
2020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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